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5/28
2.公司名稱: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針對近期多家特別股股東向法院聲請調解及支付指令乙事,本公司說明如下:
一、截至102年5月27日止,本公司接獲法院通知特別股股東請求本公司給付特別股
股息等調解案件及支付指令之案件,本公司均依法院指示或法令規定,視其案件性
質,分別參與調解或聲明異議。
二、有關特別股股東之前述請求,目前對於本公司、產業及市場應無立即且重大之
影響,因本公司102年4月自結報表之現金餘額仍有15.54億元,且本公司視為現金之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其他金融資產-流動為376.22億元,故上述請求案件目前可合
理估算之請求金額共計約4.74億元(含截止至102年5月27日所加計之延遲利息),對
於目前本公司之財務狀況應尚不致產生重大之影響。
三、有關特別股股東之前述請求,主要係因與本公司就特別股股息發放時點之法令
適用產生歧義所致,對於股東所採取之權益保障措施,本公司敬表尊重。惟未來若
法院肯認本公司見解時,本公司仍將依法令及公司章程等規定將尚未分派之特別股
股息累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優先予以補足,以維股東權益。
6.因應措施:本公司均依法院指示或法令規定,視其案件性質,分別參與調解或聲明
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5/07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5月7日董事會通過期前清償「台灣南北高速鐵路計畫
第二聯合授信案」丁項授信之借款餘額新台幣79億元整。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4/25
(1)本公司於本日接獲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通知書,就聲請人新光紡織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光紡織」)請求給付特別股股息事件,訂於民國102年5月
22日下午3時於該法院調解。
(2)新光紡織請求本公司應給付新臺幣(下同)6,553,649元,及自聲請調解狀繕本
送達本公司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3)新光紡織所請求之金額為本公司發行丙四種特別股股息6,553,649元。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民國102年5月22日參與本案調解程式。
1.事實發生日:102/04/17
本公司於民國102年4月17日下午於台灣士林地方法院與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就給付甲種及丙一種特別股股息案進行調解,經調解委員調解後,台灣士林地方法
院另訂於民國102年5月29日下午2時40分續行本案調解程式。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民國102年5月29日下午2時40分參與本案調解程式。
1.事實發生日:102/04/15
本公司於民國102年4月15日上午於台灣士林地方法院與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就給付丙八種特別股股息案進行調解,經調解委員調解後,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另訂
於民國102年5月27日上午9時30分續行本案調解程式。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民國102年5月27日上午9時30分參與本案調解程式。
事實發生日起始日:20130423
事實發生日終止日:20130423
發生緣由:本公司96-1期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丙券依發行辦法之付息公告。
因應措施:不適用
現行已流通在外證券總額:0
受影響之證券種類:普通公司債
受影響之證券期別:96-1
受影響之證券券別:丙
對債權人之可能影響:不適用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類型:既定之還本付息
債券代碼:B94893
票面利率:0.00000
本次利率重設日期:0
下次利率重設日期:0
債息對照表:
本月底發行餘額:2760000000
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20130423
償還本金金額:0
付息:59892000
下櫃日期:0
評等種類:
評等機構:
信用評等等級:
評等日期:0
事實發生日起始日:20130425
事實發生日終止日:20130425
發生緣由:本公司96-1期國內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乙券依發行辦法之還本付息公告。
受影響之證券券別:乙
債券代碼:B94892
本月底發行餘額:0
本月發行餘額變動日期:20130425
償還本金金額:3000000000
付息:636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