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3/07/07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深圳市華房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盈置地控股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3/07/07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帝聞電子(深圳)有限公司與深圳市華房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盈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合作開發帝聞工業區城市更新改造,依合約取得建築面
積30%,建築面積總計32424㎡。以建築面積15000㎡換取拆遷補償款RMB1.65億元,餘
17242㎡待房屋完工後辦理過戶。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契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增加財務收入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同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