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齡富錦 (1760) 2014年 6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時報-台北電】寶齡富錦 (1760) 腎臟新藥nephoxil授權夥伴keryx,完成向歐洲藥物管理局申請新藥上市許可。
本次歐洲新藥上市申請之適應症為治療慢性腎臟病患者(包含洗腎與非洗腎病患)之高血磷症。依授權合約內容,本次keryx向歐洲ema送件申請新藥上市許可(maa)尚未達到約定支付里程金及銷售權利金時程,故對公司現階段財務尚無影響。(編輯整理:張嘉倚)
寶齡富錦 (1760) 2013年 11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興櫃股王寶齡富錦 (1760) 因對外公告未盡詳實,過去並未揭露須支付33.4%及50%分潤金給原發明人,由於此資訊對於股價有重大影響,因此櫃買中心祭出重罰,開出40萬元罰單。
寶齡明年獲取藥證的腎臟新藥Nephoxil,由於必須支付新藥發明人許振興權利金,簽約金為35萬美元,產品上市銷售後依淨銷售額支付7.5%;授權專利過期後降低為2%。另外,產品若上市銷售後每年最低應支付權利金是5萬美元,因此未來上市銷售權利金只能拆解一半,與市場落差太大。
櫃買中心認為,寶齡發腎病新藥Nephoxil開發進度對其興櫃股票價格具重大影響力,但寶齡歷次揭露腎病新藥資訊時,只揭露收取里程金及產品銷售權利金權利,從未詳實揭露其同時須分別支付33.4%及50%分潤金給原發明人,資訊對證券價格具有重大影響,因此認為公告未盡詳實,因此祭出重罰40萬元。
興櫃股王新藥廠寶齡富錦 (1760) 合作夥伴Keryx公告腎病新藥Zerenex(Nephoxil)在非洗腎慢性腎病的二期臨床數據結果優於預期,激勵股價再度飆漲,今最高來到413元,續創歷史新高價。
Zerenex是寶齡授權給Keryx的腎病新藥,最初的適應症是針對末期腎病需洗腎的病患,適應症今年8月已向FDA送件申請藥證,10月FDA確定受理,並敲定PDUFA的回覆目標時間為明年6月7日,明年6月底前就可以確認藥證是否取得。
由於由於二臨床數據,符合主、次要評估指標,表現優於預期,激勵Keryx股價大漲,若藥物末期洗腎病患的藥證獲准,每年最高銷售量將有3億美元(約新台幣90億元)。
由於寶齡寶齡富錦腎臟新藥Nephoxil,將是國內最快取得FDA藥證的新藥公司,帶動近期股價大幅波動,並拿下興櫃股王寶座,主管單位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並提醒投資人注意交易風險,目前交易必須預收全部款券,並維持推薦證券商單筆報價數量為10張。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2/01/11
2.公司名稱:寶齡富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中華民國102年1月2日金管證審字第10200000421號函規定辦理。
補正附註揭露事項之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及大陸投資資訊,增加揭露新台幣金額。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1/09
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11月27日證櫃審字第
1010101499號函辦理。
一、未來三個月預計現金收支狀況(單位:仟元)
項目/月份 102年01月 102年02月 102年03月
期初餘額 35,201 31,344 17,585
現金流入合計 52,000 57,000 52,500
現金流出合計 55,857 70,760 50,789
期末餘額 31,344 17,585 19,295
二、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融資額度:240,000仟元
已用額度:173,000仟元
額度餘額:67,000仟元
6.因應措施:無。
本公司101年第4季員工認股權憑證經員工請求認股,合計發行新股計282,000股,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12/20
5.發生緣由:本公司有價證券達公佈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
(一)
最近一個月單月 最近一個月單月 去年同期 與去年同期增減
(101年11月) (100年11月) %
--------------- ---------------- --------------- ----------------
營業收入(仟元) 50,007 49,743 0.53
稅前純益(仟元) (1,652) (10,271) 83.91
稅後純益(仟元) (1,652) (10,271) 83.91
每股盈餘(元) (0.05) (0.30) 83.91
(二)
最近二個月累計 最近二個月累計 去年同期 與去年同期增減
(101年10-11月) (100年10-11月) %
營業收入(仟元) 95,994 107,633 (10.81)
稅前純益(仟元) (6,930) (6,788) 2.09
稅後純益(仟元) (6,930) (7,928) 12.59
每股盈餘(元) (0.20) (0.23) 12.59
(三)
最近一季單季 最近一季單季 去年同期 與去年同期增減
(101年7-9月) (100年7-9月) %
營業收入(仟元) 155,129 140,862 10.13
稅前純益(仟元) (9,018) (10,133) 11.01
稅後純益(仟元) (9,318) (16,473) 43.44
每股盈餘(元) (0.27) (0.49) 42.86
(四)
最近二季累計 最近二季累計 去年同期 與去年同期增減
(101年4-9月) (100年4-9月) %
營業收入(仟元) 304,892 279,853 8.95
稅前純益(仟元) (6,485) (11,927) 45.62
稅後純益(仟元) (11,318) (20,114) 43.73
每股盈餘(元) (0.33) (0.59) 44.07
7.其他應敘明事項:以上101年7-11月之財務資料係本公司自結數,尚未經會計師
查核(閱)。
1.事實發生日:101/12/18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記者會新聞稿內容如下:
寶齡富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基於集團資源整合、組織調整
及提升經營效率之考量,於今(18)日與子公司寶瑞康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召開董事會,宣佈通過兩公司合併
案,以寶瑞康公司每1股普通股換發0.7股寶齡富錦公司普
通股,合併後以寶齡富錦為存續公司。
此議案將於102年2月5日兩公司召開股東臨時會討論並經
主管機關核准後確定,合併基準日暫訂為102年4月8日。
寶齡富錦為經行政院衛生署認證的PIC/s GMP藥廠,具多年
藥品生產製造與行銷業務之專業與優勢,事業體含括了醫藥
、藥妝、營養保健、醫療器材等,結合寶瑞康在研發與法規
規則之專業利基,預計合併後將可達成整合資源、擴大營業
規模、強化研發能量,以提昇公司競爭力暨促進經濟規模效益。
6.因應措施:本公司於101年12月18日召開記者會後申報重大訊息。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1/12/18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寶齡富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
寶瑞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合併後之消滅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不適用。
7.併購目的:
整合整體資源、擴大營業規模以提升營運績效及競爭優勢。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整合雙方管理及技術之資源,降低營運成本,提高產品競爭力。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有助於提升營運績效、降低營運成本,故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均有正面之效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合併基準日按寶瑞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每1股普通股換發0.7股寶齡富錦生技股份有限
公司普通股;該換股比例係參考雙方民國101年06月30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合併換股比例獨立專家意見書所評估之價格區間,並參酌其他相關因素調整計算。
11.預定完成日程:
暫定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02年04月08日,惟得視本合併案進行狀況,授權董事會變更合併
基準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自合併基準日起,除法令另有規定或本契約另有約定外,
乙方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權利義務及債權債務
(包括但不限於帳列之所有資產、負債、專利權、商標權、
著作權、專門技術、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員工認股權憑證等)
均由甲方概括承受。乙方於合併基準日繼續中之訴訟、非訟、
仲裁及其他程式,亦由甲方承受其當事人地位。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一)公司名稱:寶齡富錦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實收資本額:339,402,780元
代表人姓名:林智明
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6樓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藥品、化妝品及配方食品之製造與銷售
(二)公司名稱:寶瑞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實收資本額:111,457,860元
代表人姓名:江宗明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其他顧問服務及生物技術服務之業務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第三十四條 第8款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寶瑞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有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1/12/1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雙方誠信協商,擬依企業併購法、公司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進行合併。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
本契約簽訂日起至合併基準日止,任一方除事前取得他方之書面同意外
,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與第三人協商或簽訂任何對公司權益有重大影響之契約,或為重大
承諾,或處分重大資產,或有任何超出通常營業所必要之影響財務業務行為。
例如:1.規則聯盟、委託經營、合資經營或進行投資等。2.締結、變更或終
止關於出租全部營業、委託他人經營或與他人經常性共同經營之契約。3.讓
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予他人。4.受讓他人全部營業或財產。
(二)進行重大組織調整,大幅增加員工、經理人或董事、監察人之薪資、福利
或報酬;惟例行員工之正常年度調薪作業則不在此限。
(三)對第三人提起法律訴訟、行政爭議或救濟程式;但為回應第三人所提起
之法律訴訟、行政爭議或救濟程式者,不在此限。
(四)對進行中之法律訴訟、行政爭議或救濟程式進行和解(含仲裁)或簽訂和
解契約。
(五)實施買回庫藏股,但依本契約第六條買回者,不在此限。
(六)除依本契約簽訂日前已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股份發行新股之增
資作業外,辦理減資、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無償配股,
或其他影響任一方實際發行股份總數及/或造成股權稀釋之行為。
(七)決議或進行解散(惟乙方為本合併案決議解散不在此限)、清算、重整
或分割。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
藉由合併,使雙方結合現有資金、技術、人力、產品及產能規模,進而
提昇整體在業界之競爭力,未來將能提供客戶更好的產品及服務。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任一方自本契約簽訂日起至合併基準日止,若發生下列情事之一,而有調整
第三條換股比例之必要時,由雙方董事會共同協議調整之:
(一)經相關主管機關核示,或為使本合併案順利取得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准者
(包括合併後甲方繼續維持興櫃以及合併發行新股之核准等)。
(二)乙方員工依本契約簽訂日前已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權利,以
致與雙方當初評價產生重大差異者。
(三)發生重大災害或技術重大變革等,其結果足以影響公司股東權益或股票
價格者。
(四)發生限制條款所列事由之一以致與雙方當初評價產生重大差異者。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2/18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2/02/05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0號2樓(A棟)
4.召集事由:
一、宣佈開會
二、主席致詞
三、報告事項
1.本公司於101年半年報經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其累計
虧損金額已達資本額二分之一,依據公司法第二百十一
條規定辦理。
四、討論事項
1.本公司與寶瑞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暨合併契約案
2.擬議合併增資發行新股案
五、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1/0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2/05
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最後過戶日102年1月6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
過戶提前至102年1月4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機構
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02年1月6日郵戳為憑。
(一)本公司已完成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包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及併同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呂莉莉、
俞安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並提經101年第五次董事會
決議通過。
(二)依本公司101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顯示,截至101年6月30日止,
累積虧損及本期虧損合計金額已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ㄧ。
6.因應措施:依法擬於股東臨時會提出報告。
1.事實發生日:101/12/13
項目/月份 101年12月 102年01月 102年02月
期初餘額 32,930 39,416 35,559
現金流入合計 61,270 52,000 57,000
現金流出合計 54,784 55,857 70,760
期末餘額 39,416 35,559 2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