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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品生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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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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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鑫品生醫: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7/3/31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31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醫:澄清經濟日報媒體報導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5/7/3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62.報導日期:104/07/033.報導內容:報導「鑫品砸3億 強攻新藥」(1)鑫品生醫旗下宇越與高雄榮民總醫院將共同開發抗血液腫瘤CAR-T第三代技術新藥, 初期投入1000萬美元,預計明年第2季進入美國臨床試驗(2)...宇越為鑫品百分百持股子公司,下一階段將募資2千萬美元,未來也不排 在大陸掛牌(3)宇越與高榮合作開發第三代CAR-T技術,昨日.....簽署協議...(4)....去年底於美國二期臨床試驗發現驚人成效...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有關報導宇越(本公司之子公司)投入資金及臨床試驗時程,目前進行評估中,實際 數據及時程本公司將依相關法令發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2)有關報導宇越未來募資及掛牌計劃,目前進行評估中,本公司將依相關法令發佈 於公開資訊觀測站。(3)宇越與高榮合作開發第三代CAR-T技術簽署協議時間係媒體誤植,實際簽約時間 本公司已於104年6月29日發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4)有關報導美國二期臨床試驗係為美國諾華公司之二期臨床試驗。6.因應措施: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久、投入經費不保證成功,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醫: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5/4/10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4/10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1.0000000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3,593,6813. 董監酬勞(元):282,394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28,239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醫: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對子公司進行增資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5/4/10
1.事實發生日:104/04/10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應未來新研發業務發展之需要,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對子公司宇越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增資,預計投入金額約新台幣1.2億元,後續事宜將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待後續增資時程確定後,再另行公告相關事項。<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醫:鑫品與廣東冠昊合約執行狀況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5/1/8
1.事實發生日:104/01/08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與廣東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03年6月30日簽訂技術授權合約,本公司已於104年1月8日收取第二期款項600萬人民幣(含稅),該技術授權款項已依合約規定全數收足。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醫:澄清經濟日報媒體報導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4/12/22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13版2.報導日期:103/12/223.報導內容:「三階段策略布局亞洲市場 鑫品下季私募引進國際夥伴」一文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上述報導內容係屬媒體善意報導,私募額度、 策略合作及上櫃時程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以免損及自身權益,特此聲明。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醫: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4/8/12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3/08/1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姵婷/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憶舒/內部稽核主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03/08/12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748-8877分機1839.其他應敘明事項:原任稽核主管王姵婷小姐於103/06/30辭職, 經103/08/12董事會決議任命李憶舒小姐為本公司新任稽核主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醫:鑫品與廣東冠昊合約執行狀況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4/8/4
1.事實發生日:103/08/04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與廣東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03年6月30日簽訂技術授權合約,本公司已於103年8月4日收取第一期款項600萬人民幣(含稅),已依合約進度執行,剩餘款項依合約將於生效日屆滿6個月內收取。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醫:澄清經濟日報103年07月01日C5版報導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4/7/1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3/07/013.報導內容:詳103年07月01日經濟日報C5版相關報導。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針對報載本公司於103/6/30與廣東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38.CN)簽訂技術授權@合同之澄清及相關資訊如下(2)授權期間為十年,授權金為人民幣1,200萬(約新台幣6,000萬),將分別於今年8月與12月分二期收取,未來將依會計處理準則認列收入,年度與金額都以會計師查核財報為主。(3)技術授權期間,冠昊公司每出售一例儲存,本公司可收取其出售價款之5%,作為權利金收入,且每例不低於人民幣4,000元(約新台幣2萬),另合約規定,如遇政府限價之情形除外。(4)承上,技術授權期間,十年預計目標冠昊公司將協助銷售65萬例儲存,此為合約雙方共同約定之目標,以每口2萬台幣計算,權利金收入預計目標為人民幣26億(約新台幣130億),惟此65萬例之銷售量將不具必須完成之強制力。(5)有關報載今年首季稅後虧損約2,800萬,每股稅後淨損為1.14元,及明年起將率先收取2億元權利金,屆時有機會開始獲利,僅為媒體自行推估,有關本公司營收獲利相關資訊請依會計師出具之財報為主,或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相關資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資訊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醫:與廣東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38.CN)簽訂技術授權合同書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4/6/30
1.事實發生日:103/06/30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廣東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3/06/30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1)技術授權期限為10年(2)技術授權區域為中國境內,不包含香港、澳門與台灣。(3)技術授權費為人民幣壹仟貳佰萬元。(4)技術授權期間,各里程碑加總,預計達成65萬例儲存,每次儲存費將再獲得銷售收入淨額銷售之5%(或不低於人民幣4,000元)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公司營運具有正面之影響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技術授權契約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技 - 10304 - 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4/5/13
民國 103 年 04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營業收入淨額
當月營收
2040
去年同期營收
3706
增減金額
-1666
增減百分比(%)
-44.95
本年累計營收
8167
去年累計營收
16502
增減金額
-8335
增減百分比(%)
-50.51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鑫品生技 - 10303 - 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4/4/11
民國 103 年 03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營業收入淨額
當月營收
1338
去年同期營收
9158
增減金額
-7820
增減百分比(%)
-85.39
本年累計營收
6127
去年累計營收
12796
增減金額
-6669
增減百分比(%)
-52.12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鑫品生技 - 10302 - 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4/3/11
民國 103 年 02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營業收入淨額
當月營收
772
去年同期營收
528
增減金額
244
增減百分比(%)
46.21
本年累計營收
4789
去年累計營收
3637
增減金額
1152
增減百分比(%)
31.67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澄清經濟日報103年3月10日C5版報導
資訊觀測站
2014/3/10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03/03/10
3.報導內容:詳103年3月10日經濟日報C5版相關報導。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報導純屬法人善意預估,並經媒體引用,非由
本公司對外公佈之訊息。有關財務或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料
為主,特此聲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資訊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技 - 10301 - 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4/2/11
民國 103 年 01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營業收入淨額
當月營收
4017
去年同期營收
3109
增減金額
908
增減百分比(%)
29.21
本年累計營收
4017
去年累計營收
3109
增減金額
908
增減百分比(%)
29.21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鑫品生技 - 10212 - 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4/1/13
民國 102 年 12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營業收入淨額
當月營收
3352
去年同期營收
2368
增減金額
984
增減百分比(%)
41.55
本年累計營收
56582
去年累計營收
4053
增減金額
52529
增減百分比(%)
1296.05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鑫品生技 - 10210 - 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3/11/16
民國 102 年 10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營業收入淨額
當月營收
3658
去年同期營收
0
增減金額
3658
增減百分比(%)
999999.99
本年累計營收
47208
去年累計營收
269
增減金額
46939
增減百分比(%)
17449.44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董事會通過發行102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公告
資訊觀測站
2013/10/23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0/23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
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及直接或間接持股百分之五十或以上之國內外子公司
全職正式員工(包括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依法或依公司規定在育嬰假或留職停薪
期間之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訂定。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
數量,累計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2,3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2,3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
1.發行時本公司為中華民國興櫃公司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
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
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所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
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2.發行時本公司為中華民國上市(櫃)公司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
普通股之收盤價。
(二)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認股權
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十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
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該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
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證授予期間 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比例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75﹪
屆滿4年 100﹪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或發生繼承,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離職(含自願離職或資遣、解僱):
(1)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算30日內一次行使認股權利,
且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期,惟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
則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惟前述30天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
(2)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喪失認股權利。被資遣或解僱者,
自生效日起亦即喪失認股權利。
2.退休
依規定辦理退休之員工,其未到期之認股權憑證均於退休日視為全部到期,
認股權人須於半年內行使其全部的認股權憑證。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
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始得行使認股權之時
程比例限制,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
且前述半年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
3.一般死亡
(1)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其繼承人就認股權人死亡日起半年內行使認股權利;
若未及於半年內行使認股權利,得由繼承人於行使期限屆滿前,
以書面提出申請延展並經董事長核可後為之,惟延展期間不得超過半年。
且前述半年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
(2)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於死亡當日即視為喪失認股權利,
繼承人不得據以對本公司主張認股之權利。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其未到期之認股權憑證均於事發
當天視為全部到期,且須於到期後半年內,由本人行使其全部認股權。
惟前述半年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
(2)因受職業災害死亡者,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身故日
起半年內行使認股權。若未及於半年內行使認股權利,得由繼承人於行使期限屆滿
前,以書面提出申請延展並經董事長核可後為之,惟延展期間不得超過半年。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身故當日即視為喪失認股權利,
繼承人不得據以對本公司主張認股之權利。且前述半年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
之最後存續期間。
5.留職停薪(含育嬰假)
(1)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算30日一次行使認股權利,惟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
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
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2)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
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以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6.調職
如認股權人調職至關係企業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方式處理。
惟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並經董事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7.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不得於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
8.認股權人自被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重大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者,
本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認股權人放棄或本公司收回認股權
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且其額度不再發行。
8.履約方式:由本公司以發行新股方式交付之。
9.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私募)
(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及
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新股每股繳款額×新股發行股數)
/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上述「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含已私募股份)總數,
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
2.上述「新股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與他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公司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依相關
規定調整之。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若有
超過百分之一點五十,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
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
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
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
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
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
應已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股數)
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本公司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
現金除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
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之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權利,向本公司請求依本辦法認購
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並填具認股權請求書,向本公司之股務單位提出申請,於送
達時即生認股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二)本公司股務單位於書件審核完畢後,以書面或E-mail通知認股權人應於指定時間
內將認購股款匯入本公司指定之銀行帳戶內,並將匯款單影本交付予股務單位。
認股權人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該認股繳款。
(三)本公司股務單位於確認收足股款後,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員工姓名及
員工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交付
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四)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櫃檯買賣中心或證券交易所買賣時,新發行之普通股自
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上市(櫃)買賣。
(五)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係採先發行新股後辦理變更登記方
式,將每季至少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一次;
惟當年度若遇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得衡量調整變更登記時間。
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認股權行使認購所交付之普通股股票,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相同。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稅賦:認股權人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股票及其交易所產生之稅賦,
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均按當時中華民國之稅法規定辦理。
(二)個別認股權人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及數量、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繳款及
帳簿劃撥股票等事宜之相關作業及各作業時間,將由本公司另行通知認股權人。
(三)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後,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均應遵守保密規定,
不得探詢他人或洩漏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情事,
本公司得就其尚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撤銷之。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二分之ㄧ以上同意,
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執行。本辦法之修訂亦同。
(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需做修正時,
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三)本辦法業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而尚未發行前,如其主要內容有變更時,
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
並即檢具董事會議事錄及修正後相關資料,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之。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鑫品生技 - 10209 - 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3/10/11
民國 102 年 09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營業收入淨額
當月營收
3807
去年同期營收
0
增減金額
3807
增減百分比(%)
999999.99
本年累計營收
43083
去年累計營收
269
增減金額
42814
增減百分比(%)
15915.99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鑫品生技 - 10208 - 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3/9/11
民國 102 年 08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營業收入淨額
當月營收
7491
去年同期營收
0
增減金額
7491
增減百分比(%)
999999.99
本年累計營收
39275
去年累計營收
269
增減金額
39006
增減百分比(%)
14500.37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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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標題
公告類別
日期
公告蘇力颱風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其他
2013/7/15
1.事實發生日 :102/07/15
2.發生緣由:蘇力颱風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3.處理過程:不適用
4.預估可能損失:無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專利申請「生產免疫細胞之方法及誘發產生免疫作用細胞的方法」,獲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定授與專利。
其他
2013/7/1
1.事實發生日:102/07/01
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台灣專利申請之「生產免疫細胞的方法及誘發產生免疫作用細胞
的方法」,獲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定核准專利(申請案號數098124187),
於2013年7月1日接獲我方專利申請受委託人通知,核准審定日為2013年6月26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監
股東會
2013/6/28
1.發生變動日期:102/06/2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潘俊佑/本公司董事長
董事:蔡世星/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協理
董事:吳當益/誠益光學(廈門)有限公司創辦
董事:新加坡商英諾瓦科學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林建邦/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監察人:王京/香港滬光國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潘俊佑/本公司董事長
董事 王京/香港滬光國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董事 潘麗娟/財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董事 莊正/莊正法律事務所所長
董事 許世勳/前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副處長
獨立董事 張國華/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
獨立董事 王玉杯/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監察人 林建邦/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
監察人 蔡世星/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資深協理
監察人 潘純勳/優化日本株式會社總經理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5.異動原因:提前全面改選。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董事 潘俊佑:2,841,576股
董事 王京:591,871股
董事 潘麗娟:249,000股
董事 莊正:250,000股
董事 許世勳:0股
獨立董事 張國華:0股
獨立董事 王玉杯:0股
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0/06/03_103/06/02
8.新任生效日期:102/06/28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委員因董事全面改選,任期屆滿。
其他
2013/6/28
1.發生變動日期:102/06/28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陳建榮/前永豐銀行副總經理
陳世雄/安侯企業管理(股)副總經理
彭美珠/日盛金控稽核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尚未選任。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6.異動原因:配合董監全面提前改選,薪資報酬委員任期與董事會任期相同。
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2/03/29_103/06/02
8.新任生效日期:NA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選任本公司董事長
其他
2013/6/28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2/06/2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潘俊佑/本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潘俊佑/本公司董事長兼任總經理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新任
5.異動原因:董事任期屆滿,全面改選,並選任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02/06/28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股東會
2013/6/28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一)獨立董事王玉杯(二)獨立董事張國華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一)獨立董事王玉杯
(1)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2)台灣微脂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獨立董事張國華/英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委員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新選任獨立董事名單
其他
2013/6/28
1.發生變動日期:102/06/2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無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一)獨立董事王玉杯
(1)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2)中華無菌製劑協會 理事
(3)中華民國生物產業發展協會 理事
(4)台灣微脂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獨立董事張國華
(1)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
(2)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專利侵害鑑定中心主任
(3)英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委員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5.異動原因:新選任
6.原任期(例xxx/xx/xx _ xxx/xx/xx):NA
7.新任生效日期:102/06/28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9.同任期獨立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請辭,將於102股東常會全面改選
股東會
2013/6/20
1.發生變動日期:102/06/20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新加坡商英諾瓦科學股份有限公司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因其公司本身之業務因素,自即日起辭任董事職。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0/06/03_103/06/02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2年6月20日接獲辭任書。
(2)本公司將於102年6月28日股東常會辦理全面改選。
公告102年6月2日地震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其他
2013/6/3
1.事實發生日:102/06/03
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102年6月2日發生地震,應櫃買中心要求發布重大訊息。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股東會
2013/5/16
1.事實發生日:102/05/16
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法令規定辦理公告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102年4月29日至102年5月8日為受理股東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期間,應選二名。 (2)下列獨立董事被提名人之資格條件,業經本公司102年5月13日董事會審查通過,並列入本年度股東常會選任獨立董事之候選人名單,茲將相關資料公告如下:獨立董事候選人:姓名:張國華 先生學歷:日本名城大學法學博士現職: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專利侵害鑑定中心主任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校務諮詢委員會執行長考試院典試委員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評選委員台灣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委員台中市政府勞資爭議主任仲裁委員台中市政府法規審議委員會委員雲林縣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財團法人日本世界衛生組織(WHO-JF)顧問英瑞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委員經歷: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創所所長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主任秘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總務長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通識與科學教育中心主任國際扶輪社3470地區斗六北區扶輪社創社社長持有股份:0股 姓名:王玉杯 女士學歷:台北醫學院藥學系現職: 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中華無菌製劑協會 理事中華民國生物產業發展協會 理事台灣微脂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金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經歷:南光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廠長嘉南藥理大學 兼任講師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 常務理事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 健保政策委員會主任委員持有股份:0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現金增資
2013/5/13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5/1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6,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參考本公司最近30個營業日市場均價80%(含)以上之價格辦理。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法保留百分之10,計6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增資發行新股
之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增資發行新股之90%,計5,4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供研發經費
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畫及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及其他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事項,未來如經主管機關要求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需要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實際發行價格、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由董事會另行訂定之。
本公司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補公告)
其他
2013/5/6
1.事實發生日:102/05/06
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受理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民國102年04月26日
董事會決議辦理。二、股東會開會日期:股東常會,民國102年06月28日。三、應選名額:獨立董事應選名額2名。 (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之情形: 1.提名股東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2.提名人數超過獨立董事應選名額者; 3.所提名獨立董事不符合資格或未檢附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4項規定之相關證明文件; 4.提名股東於公司依第165條第2項或第3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 四、提名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股務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五、提名受理期間:民國102年04月29日至102年05月08日止。六、提名受理處所: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健康路156號3樓股務,電話:(02)2748-8877 七、應檢附資料: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未檢附前述文件者,不列入候選人名單。八、凡有意提名之股東,請於102年05月08日下午五時前,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份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書面提名手續,將提名函件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郵寄者以提名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
修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一○二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股東會
2013/4/26
1.事實發生日:102/04/26
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26
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8 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內湖科技園區服務大樓2樓會議室股東會召開地址: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2號2樓一○二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101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查核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之二分之一,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向股東報告。 (四)本公司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s),虧損調整之情形及特別虧損公積提列數額報告二、承認事項 (一)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101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一 (一)修定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二)修定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三)修定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四)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修定本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四、選舉事項:改選全體董事及監察人案。五、討論事項二:擬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案。六、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案 6.因應措施: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30
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8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102年4月21日起至102年4月30日止
(下午五點以前)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 102年4月30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健康路156號3樓 股務)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二)受理獨立董事提名權期間:自102年4月29日起至102年5月8日止(下午五點以前) 。獨立董事應選名額為2席,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102年5月8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受理處所(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健康路156號3樓股務),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如為郵寄者,則以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
本公司董事請辭將於102股東常會全面改選
股東會
2013/4/26
1.發生變動日期:102/04/26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蔡世星及吳當益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因個人公務繁重,自102/6/28辭任董事職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6/03~103/06/02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2年4月26日接獲正式辭任書,
蔡世星及吳當益自102/6/28辭任董事職。 (2)本公司將於102年6月28日股東常會辦理全面改選。
本公司監察人請辭,將於102股東常會全面改選
股東會
2013/4/26
1.發生變動日期:102/04/26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王京及林建邦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王京先生因公務繁重,自102/5/31辭任監察人一職
林建邦先生因個人因素,自102/6/28辭任監察人一職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6/03~103/06/02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2/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於102年4月26日接獲正式辭任書,
王京先生自102/5/31辭任監察人。 (2)本公司於102年4月26日接獲正式辭任書,林建邦先生自102/6/28辭任監察人。. (3)本公司將於102年6月28日股東常會辦理全面改選。
鑫品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
2013/4/15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TL 47 4170 鑫品生醫 102/04/15 鑫品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
公告序號:1
主旨:鑫品董事會決議召開102年股東常會公告
股東會種類: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2/06/28
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30
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28
公告內容:
(一)開會日期:102年6月28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2年4月30日至102年6月28日
(三)開會時間:14時00分(24小時制)
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13時30分(24小時制)
開會地點:台北市內湖科技園區服務大樓2樓會議室舉行(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2號2樓)
(四)股東會議案:
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查核10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之二分之一,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向股東報告。
(4)本公司採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s) ,虧損調整之情形及特別虧損公積提列數額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修定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2)修定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3)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五)、辦理過戶手續:
(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4月29日16時00分前(24小時制)
(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
電話: (02)23826789
(六)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04月29日16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04月29
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
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七)受理股東提案公告: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
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2年4月21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3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4月30日16時前寄(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
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台北市健康路156號3樓 鑫品生醫(股)公司股務
(八)其他應公告事項:
*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
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826789)。
鑫品生技 102股東常會:102/06/28
股東會
2013/4/15
102股東常會:102/06/28
停止過戶日:102/04/30-102/06/28
承認事項: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變動。
其他
2013/4/10
1.事實發生日:102/04/10
2.發生緣由: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
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魏鴻光/稽核資深經理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惠娟/稽核協理異動原因:原稽核主管已於102/4/10因個人生涯規劃離職 3.因應措施:新任稽核主管:陳惠娟(102年4月10日生效)。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薪酬委員會委員名單。
其他
2013/3/29
1.事實發生日:102/03/29
2.發生緣由:為落實公司治理,本公司完成薪酬委員會之設置。
3.因應措施:本公司於民國102年3月25日董事會通過設立薪酬委員會,第一屆薪酬委員會
委員由獨立董事陳世雄先生、彭美珠小姐及陳建榮先生擔任。 4.其他應敘明事項: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
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更正公告)
其他
2013/3/19
公告序號:1
主旨: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更正公告)
公告內容:
一、依據:依據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3,213,99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232,139,98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
(二)自舊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1、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2年1月8日起至102年 4月 7 日止。(延續減資之停止過戶日)
2、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02年3月20日。
3、開始受理無實體換發日:民國102年4月8日。
4、無實體股票交付日期: 民國102年4月8日。
(四)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
1、本公司自本次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
2、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全面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五) 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寄發股票換發通知書給各股東。
2、由於本公司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
,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
3、已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於102年4月8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股票換發通知書之
各聯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劃撥手續。
4、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須俟102年4月8日起,持舊股票、轉讓過戶聲請書、673表
單
、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股票換發通知書之各聯申請書至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
辦理過戶手續後,再辦理劃撥。
5、郵寄辦理換發者,除依前述辦理外,另請以掛號郵寄,以免遺失。
(六)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
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
(七)辦理時間:102年4月8日起每日上午8:30至下午4:00,星期例假日除外。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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