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站連結
YI-DUO-BAO 益多寶
如何回答孩子3000問, 兒童知識
鴻準專業
未上市
股票網
專業未上市網在 Plurk
專業未上市股票網 | Facebook
專業未上市股票 部落格
新台灣未上市股票討論園地
未上市股票投資理財園地
安琪拉 Angela's 未上市股票部落格
嘉辰未上市股票部落格
未上市股票專業網~~Chisty部落格
讓您取得最新的未上市資訊
鴻準專業未上市交易平台
這是我David的部落格
蓁~未上市部落格
小姜未上市部落格
首頁
»
個股名稱查詢
»
鑫品生醫
» 個股新聞
公司新聞
標題
訊息來源
日期
鑫品生醫: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7/3/31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31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醫:澄清經濟日報媒體報導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5/7/3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62.報導日期:104/07/033.報導內容:報導「鑫品砸3億 強攻新藥」(1)鑫品生醫旗下宇越與高雄榮民總醫院將共同開發抗血液腫瘤CAR-T第三代技術新藥, 初期投入1000萬美元,預計明年第2季進入美國臨床試驗(2)...宇越為鑫品百分百持股子公司,下一階段將募資2千萬美元,未來也不排 在大陸掛牌(3)宇越與高榮合作開發第三代CAR-T技術,昨日.....簽署協議...(4)....去年底於美國二期臨床試驗發現驚人成效...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有關報導宇越(本公司之子公司)投入資金及臨床試驗時程,目前進行評估中,實際 數據及時程本公司將依相關法令發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2)有關報導宇越未來募資及掛牌計劃,目前進行評估中,本公司將依相關法令發佈 於公開資訊觀測站。(3)宇越與高榮合作開發第三代CAR-T技術簽署協議時間係媒體誤植,實際簽約時間 本公司已於104年6月29日發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4)有關報導美國二期臨床試驗係為美國諾華公司之二期臨床試驗。6.因應措施: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久、投入經費不保證成功,可能使投資面臨風 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醫: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5/4/10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5/04/10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1.0000000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3,593,6813. 董監酬勞(元):282,394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28,239 (2)股票紅利金額(元):0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醫: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對子公司進行增資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5/4/10
1.事實發生日:104/04/10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應未來新研發業務發展之需要,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對子公司宇越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增資,預計投入金額約新台幣1.2億元,後續事宜將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待後續增資時程確定後,再另行公告相關事項。<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醫:鑫品與廣東冠昊合約執行狀況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5/1/8
1.事實發生日:104/01/08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與廣東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03年6月30日簽訂技術授權合約,本公司已於104年1月8日收取第二期款項600萬人民幣(含稅),該技術授權款項已依合約規定全數收足。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醫:澄清經濟日報媒體報導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4/12/22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A13版2.報導日期:103/12/223.報導內容:「三階段策略布局亞洲市場 鑫品下季私募引進國際夥伴」一文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上述報導內容係屬媒體善意報導,私募額度、 策略合作及上櫃時程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以免損及自身權益,特此聲明。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醫: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4/8/12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103/08/12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姵婷/內部稽核主管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李憶舒/內部稽核主管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新任7.生效日期:103/08/12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748-8877分機1839.其他應敘明事項:原任稽核主管王姵婷小姐於103/06/30辭職, 經103/08/12董事會決議任命李憶舒小姐為本公司新任稽核主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醫:鑫品與廣東冠昊合約執行狀況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4/8/4
1.事實發生日:103/08/04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與廣東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03年6月30日簽訂技術授權合約,本公司已於103年8月4日收取第一期款項600萬人民幣(含稅),已依合約進度執行,剩餘款項依合約將於生效日屆滿6個月內收取。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醫:澄清經濟日報103年07月01日C5版報導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4/7/1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3/07/013.報導內容:詳103年07月01日經濟日報C5版相關報導。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針對報載本公司於103/6/30與廣東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38.CN)簽訂技術授權@合同之澄清及相關資訊如下(2)授權期間為十年,授權金為人民幣1,200萬(約新台幣6,000萬),將分別於今年8月與12月分二期收取,未來將依會計處理準則認列收入,年度與金額都以會計師查核財報為主。(3)技術授權期間,冠昊公司每出售一例儲存,本公司可收取其出售價款之5%,作為權利金收入,且每例不低於人民幣4,000元(約新台幣2萬),另合約規定,如遇政府限價之情形除外。(4)承上,技術授權期間,十年預計目標冠昊公司將協助銷售65萬例儲存,此為合約雙方共同約定之目標,以每口2萬台幣計算,權利金收入預計目標為人民幣26億(約新台幣130億),惟此65萬例之銷售量將不具必須完成之強制力。(5)有關報載今年首季稅後虧損約2,800萬,每股稅後淨損為1.14元,及明年起將率先收取2億元權利金,屆時有機會開始獲利,僅為媒體自行推估,有關本公司營收獲利相關資訊請依會計師出具之財報為主,或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相關資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資訊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醫:與廣東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38.CN)簽訂技術授權合同書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4/6/30
1.事實發生日:103/06/30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廣東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3/06/30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1)技術授權期限為10年(2)技術授權區域為中國境內,不包含香港、澳門與台灣。(3)技術授權費為人民幣壹仟貳佰萬元。(4)技術授權期間,各里程碑加總,預計達成65萬例儲存,每次儲存費將再獲得銷售收入淨額銷售之5%(或不低於人民幣4,000元)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對公司營運具有正面之影響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技術授權契約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技 - 10304 - 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4/5/13
民國 103 年 04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營業收入淨額
當月營收
2040
去年同期營收
3706
增減金額
-1666
增減百分比(%)
-44.95
本年累計營收
8167
去年累計營收
16502
增減金額
-8335
增減百分比(%)
-50.51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鑫品生技 - 10303 - 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4/4/11
民國 103 年 03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營業收入淨額
當月營收
1338
去年同期營收
9158
增減金額
-7820
增減百分比(%)
-85.39
本年累計營收
6127
去年累計營收
12796
增減金額
-6669
增減百分比(%)
-52.12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鑫品生技 - 10302 - 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4/3/11
民國 103 年 02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營業收入淨額
當月營收
772
去年同期營收
528
增減金額
244
增減百分比(%)
46.21
本年累計營收
4789
去年累計營收
3637
增減金額
1152
增減百分比(%)
31.67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澄清經濟日報103年3月10日C5版報導
資訊觀測站
2014/3/10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03/03/10
3.報導內容:詳103年3月10日經濟日報C5版相關報導。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上述報導純屬法人善意預估,並經媒體引用,非由
本公司對外公佈之訊息。有關財務或業務資訊應以本公司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資料
為主,特此聲明。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本公司資訊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
鑫品生技 - 10301 - 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4/2/11
民國 103 年 01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營業收入淨額
當月營收
4017
去年同期營收
3109
增減金額
908
增減百分比(%)
29.21
本年累計營收
4017
去年累計營收
3109
增減金額
908
增減百分比(%)
29.21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鑫品生技 - 10212 - 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4/1/13
民國 102 年 12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營業收入淨額
當月營收
3352
去年同期營收
2368
增減金額
984
增減百分比(%)
41.55
本年累計營收
56582
去年累計營收
4053
增減金額
52529
增減百分比(%)
1296.05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鑫品生技 - 10210 - 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3/11/16
民國 102 年 10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營業收入淨額
當月營收
3658
去年同期營收
0
增減金額
3658
增減百分比(%)
999999.99
本年累計營收
47208
去年累計營收
269
增減金額
46939
增減百分比(%)
17449.44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董事會通過發行102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公告
資訊觀測站
2013/10/23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0/23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求,
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及直接或間接持股百分之五十或以上之國內外子公司
全職正式員工(包括認股資格基準日當日依法或依公司規定在育嬰假或留職停薪
期間之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訂定。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
數量,累計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2,3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2,300,000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一)認股價格:
1.發行時本公司為中華民國興櫃公司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
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
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所計算之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
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
2.發行時本公司為中華民國上市(櫃)公司者,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本公司
普通股之收盤價。
(二)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認股權
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十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
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該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
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證授予期間 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比例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75﹪
屆滿4年 100﹪
(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或發生繼承,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離職(含自願離職或資遣、解僱):
(1)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算30日內一次行使認股權利,
且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日期,惟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認股期間,
則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惟前述30天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
(2)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當日即喪失認股權利。被資遣或解僱者,
自生效日起亦即喪失認股權利。
2.退休
依規定辦理退休之員工,其未到期之認股權憑證均於退休日視為全部到期,
認股權人須於半年內行使其全部的認股權憑證。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
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始得行使認股權之時
程比例限制,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於退休時,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
且前述半年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
3.一般死亡
(1)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其繼承人就認股權人死亡日起半年內行使認股權利;
若未及於半年內行使認股權利,得由繼承人於行使期限屆滿前,
以書面提出申請延展並經董事長核可後為之,惟延展期間不得超過半年。
且前述半年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
(2)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於死亡當日即視為喪失認股權利,
繼承人不得據以對本公司主張認股之權利。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其未到期之認股權憑證均於事發
當天視為全部到期,且須於到期後半年內,由本人行使其全部認股權。
惟前述半年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之最後存續期間。
(2)因受職業災害死亡者,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認股權人身故日
起半年內行使認股權。若未及於半年內行使認股權利,得由繼承人於行使期限屆滿
前,以書面提出申請延展並經董事長核可後為之,惟延展期間不得超過半年。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身故當日即視為喪失認股權利,
繼承人不得據以對本公司主張認股之權利。且前述半年期間仍不得逾越認股權憑證
之最後存續期間。
5.留職停薪(含育嬰假)
(1)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應自留職停薪起始日起算30日一次行使認股權利,惟適逢本辦法所定不得行使
認股期間,其行使期間自得行使日起,按無法行使之日數順延之,
未於前述期間內行使權利者,視同放棄其認股權利。
(2)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自復職日起回復其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
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以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6.調職
如認股權人調職至關係企業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方式處理。
惟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並經董事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7.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不得於事後再行要求行使該認股權利。
8.認股權人自被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重大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者,
本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認股權人放棄或本公司收回認股權
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且其額度不再發行。
8.履約方式:由本公司以發行新股方式交付之。
9.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私募)
(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及
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新股每股繳款額×新股發行股數)
/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上述「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含已私募股份)總數,
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
2.上述「新股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與他公司合併、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或公司分割時,其認股價格依相關
規定調整之。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若有
超過百分之一點五十,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
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
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
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且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
值;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
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三)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
應已下列公式計算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股數/減資後已發行股數)
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本公司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
現金除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
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
之期間外,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訂之時程行使認股權利,向本公司請求依本辦法認購
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並填具認股權請求書,向本公司之股務單位提出申請,於送
達時即生認股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
(二)本公司股務單位於書件審核完畢後,以書面或E-mail通知認股權人應於指定時間
內將認購股款匯入本公司指定之銀行帳戶內,並將匯款單影本交付予股務單位。
認股權人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該認股繳款。
(三)本公司股務單位於確認收足股款後,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員工姓名及
員工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交付
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
(四)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櫃檯買賣中心或證券交易所買賣時,新發行之普通股自
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上市(櫃)買賣。
(五)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係採先發行新股後辦理變更登記方
式,將每季至少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一次;
惟當年度若遇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得衡量調整變更登記時間。
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
認股權行使認購所交付之普通股股票,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相同。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稅賦:認股權人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股票及其交易所產生之稅賦,
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均按當時中華民國之稅法規定辦理。
(二)個別認股權人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及數量、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繳款及
帳簿劃撥股票等事宜之相關作業及各作業時間,將由本公司另行通知認股權人。
(三)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後,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均應遵守保密規定,
不得探詢他人或洩漏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及數量。若有違反情事,
本公司得就其尚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撤銷之。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二分之ㄧ以上同意,
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執行。本辦法之修訂亦同。
(二)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需做修正時,
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三)本辦法業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而尚未發行前,如其主要內容有變更時,
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
並即檢具董事會議事錄及修正後相關資料,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之。
(四)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鑫品生技 - 10209 - 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3/10/11
民國 102 年 09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營業收入淨額
當月營收
3807
去年同期營收
0
增減金額
3807
增減百分比(%)
999999.99
本年累計營收
43083
去年累計營收
269
增減金額
42814
增減百分比(%)
15915.99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鑫品生技 - 10208 - 營業收入資訊
資訊觀測站
2013/9/11
民國 102 年 08 月
單位:千元
項目
營業收入淨額
當月營收
7491
去年同期營收
0
增減金額
7491
增減百分比(%)
999999.99
本年累計營收
39275
去年累計營收
269
增減金額
39006
增減百分比(%)
14500.37
各項增減百分比資訊,如數值逾越999999.99
或分母為零(無法計算),則以999999.99表示
第一頁
最末頁
1
|
2
|
3
下一頁
重要公告
標題
公告類別
日期
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其他
2014/5/16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公告內容:公告本公司募集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公司債)
依據:
一、本公司於103年03月27日董事會決議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04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14527號函
三、公司法第二五二條之規定
辦理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之總額及債券每張金額:發行總金額新台幣壹億五仟萬元整,每張票面金額新台幣壹拾萬元。
三、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年利率為0%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發行期間三年,除債券持有人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者,或本
公司買回債券註銷外,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匯款一次償還。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1)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各年度營運資金項下支應。
(2)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
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3)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六、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按計畫興建廠房工程追加款。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期償還之數額:不適用。
八、公司債發行之價格:每張債券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額與發行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
(1)股份總額:1,000,000,000股。
(2)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3)發行股份總數:33,213,998股
(4)發行股份金額:332,139,980元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新台幣379,736仟元(依一O三年三月二十七日經會計師
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
十一、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二、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約定事項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三、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華南商業銀行東興分行,地址為台北市南京東路5段239號。
十四、有承銷或代銷機構者,其名稱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十五、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
(1)擔保種類:銀行擔保轉換公司債。
(2)證明文件:委任保證契約。
十六、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
(1)發行保證人: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重分公司
(2)證明文件:委任保證契約
十七、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利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見本公司公開說明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及轉換辦法。
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股辦法:不適用。
二十、董事會之議事錄:請參閱公開說明書「第82~83頁,第四屆103年第二次董事會議事錄(節錄)」
二十一、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二十二、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陳列處所台灣證券交易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
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索取方式:附回郵
信封向本公司或股務代理機構索取、或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取閱。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股東會
2014/3/28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5/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2號2樓(內科國際會議廳A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102年度營業報告。
(2) 監察人查核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 10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 102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 修訂「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0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5/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改為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其他
2014/3/28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7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壹億伍仟萬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3年。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擬擴大新竹自建總營造成本追加款。
10.承銷方式:不適用。
11.公司債受託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不適用。
13.發行保證人: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委任之股務代理機構。
15.簽證機構:本次公司債擬採無實體發行。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轉換公司債之發行額度、發行價格、發行條件、發行及轉
換辦法、資金運用計畫與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及其他相關
事項,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要求或未盡事宜、或因客
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需要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股東會
2014/3/28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5/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2號2樓(內科國際會議廳A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102年度營業報告。
(2) 監察人查核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 10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 102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 修訂「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案。
(2) 修訂3/13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改為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發行金額由原預計發行總額新台幣伍億元整改為壹億伍仟萬元整。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0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5/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股東會
2014/3/13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5/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2號2樓(內科國際會議廳A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102年度營業報告。
(2) 監察人查核10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 102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 102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 修訂「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0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5/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其他
2014/3/13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3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伍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100,000元
5.發行價格:按面額發行
6.發行期間:3年
7.發行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1)擬擴大新竹自建總營造成本追加款(2)充實營運週轉金
(3)海外投資。
10.承銷方式:不適用
11.公司債受託人:另行公告
12.承銷或代銷機構:不適用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部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轉換公司債之發行相關事項,如遇有法律變更、經主管機關要求、或有
未盡事宜、或因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需要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鑫品生技 103股東常會:103/05/30
股東會
2014/3/13
103股東常會:103/05/30
停止過戶日:103/04/01-103/05/30
承認事項: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更正本公司102年12月營收淨額及累計營收淨額
其他
2014/1/14
1.事實發生日:103/01/14
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部分交易因情事變更,故將相關會計處理變更為其他營業收入
方式處理。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
更正項目
本月營業收入淨額及累計營業收入淨額
102年12月 本 月 本年累計 去年同期 去年累計
-------- ----------- ---------- --------- ---------
更正前 3,352 56,582 2,368 4,053
更正後 7,375 60,605 2,368 4,053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異動。
其他
2014/1/10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3/01/1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惠娟\稽核協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黃碧如\稽核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資遣
6.異動原因:對於所擔任工作不能勝任
7.生效日期:新任稽核黃碧如(103年01月11日生效)
8.新任者聯絡電話:2748-8877#210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102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其他
2013/12/20
1.事實發生日:102/12/20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2/10/23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102/10/23董事會決議通過「102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
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發行期間、認股權人資格條件等相關內容。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依相關法令規定及因應主管機關要求,修正102年度第一次
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第七條認股價格之調整。
(2)修正前條文: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含私募)
(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及辦理
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4)修訂後條文: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
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包
含私募)(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及
辦理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行及認股辦法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2)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需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
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3)本辦法業經主管機關申報生效而尚未發行前,如其主要內容有變更時,應經董事
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並即檢具董事會議事錄
及修正後相關資料,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之。
鑫品生醫股份有限公司102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日期公告
現金增資
2013/10/31
公告序號:1
主旨:鑫品生醫股份有限公司102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一、本公司102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新台幣100,000,000元,計發行普通股新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於102年8月13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2003144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台北市政府102年10月2
3日府產業商字第102886879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發行普通股股票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已發行股票:額定資本額新台幣1,000,000,000元整,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面額台幣1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
額新台幣232,139,98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23,213,998股。
2.本次增資新股:本次現金增資新台幣10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
行價格為新台幣25元。
3.增資後實收資本額:記名式普通股33,213,998股,每股面額10元整,計新台幣332,139,98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
通股 。
4.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5.股票簽證機構:以集保帳簿劃撥無實體方式交付,故不適用。
6.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02)2382-6789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訂於102年11月11日開始發放。屆時敬請 貴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所寄發之「增
資新股發放領取通知書暨轉撥集保帳戶671申請書」蓋妥原留印鑑後,並提供集保存摺封面影本,駕臨或郵寄本公
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領取手續(郵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
11樓),俟相關申請文件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股票劃撥至 貴股東之集保帳戶。
四、領取增資新股作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半至下午四時(例假日不受理)。
五、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本公司將於102年11月1日下午3點召開法人說明會
其他
2013/10/28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2/11/01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2/11/01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香格里拉台北遠東國際大飯店 怡東廳(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01號B1)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法人說明會將由經營團隊說明本公司之產業狀況、營運概況、產品及未來發展策略。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料將於法人說明會前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現金增資
2013/9/25
1.事實發生日:102/09/25
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2年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10,000,000股,
每股認購價格新台幣25元,實收股款總額為新台幣250,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並訂定102年9月25日為增資基準日。
(3)待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股票發放日。
公告102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現金增資
2013/9/16
公告序號:1
主旨:公告102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公告內容: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100,000,000元
,於102年08月13日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 1020031442號函核准在案。
二、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F108021 西藥批發業。
2.F208021 西藥零售業。
3.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4.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5.F401010 國際貿易業。
6.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7.IG01010 生物技術服務業。
8.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費。
9.IZ99990 其他工商服務業。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32,139,980元,分為23,213,998股,均為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健康路156號3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設置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三年,得連選連任。
(六) 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十四日,第十次修正於民國一○二年六月二
十八日。
(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32,139,980 元,分為33,213,998股,每股面額新
台幣10元。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新台幣100,000,000元,發行新股1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25
元。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百分之十計1,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
認購外,其餘百分之九十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暫訂配認387
.697112股,逾期未認購者喪失其權利,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一股,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登記,逾期未辦理拼湊登記及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員工、原股東認購不足部分,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九)增資計畫:1.成立與建造研發中心。2.建構類GTP規格實驗室。
3.供臨床實驗研發經費使用。
(十)代收股款之銀行:華南商業銀行東興分行。
(十一)股款繳款日期:自102年09月16日起至102年09月18日止。
(十二)增資發行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一個月內配發,屆時另行公告。
三、茲訂定102年09月15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02年09月11日起至102年09月1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
持有本公司股票欲辦理現場過戶者,務必請於102年09月10日(星期二)下午四時前親臨或郵寄(郵寄以102年09月
10日掛號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
段10號11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特此公告。
本公司102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基準日公告。
現金增資
2013/8/27
一、公告序號:1
二、主旨:本公司102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基準日公告。
三、依據:
本公司102年8月2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且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8月13
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3144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102年09月11日至102年09月15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公告事項:
(一)年度:102第1次除權/除息
(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
●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
額 定: 30,000,000股、金額: 300,000,000元,每股面額: 10元
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股、未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 23,213,998股、金額: 232,139,980元,每股面額: 10元
已完成變更登記: 23,213,998股、金額: 232,139,980元,每股面額: 10元
(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
訂立章程日期:民國93年12月14日。
最近一次修訂日期:民國102年6月28日第十次修正。
(四)本次增資總額:●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
*(有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特別股: 10,000,000股,每股認購金額: 25.00元/股(認購價格將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申報)
其中 a.公開承銷: 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10.00
c.原股東認購: 9,000,000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90.00
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102年09月16日,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102年09月18日
*(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盈餘轉增資: 0.0股
*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0.0股
*員工紅利轉增資: 0股,佔盈餘轉增資之比例: 0.00%
*共計 10,000,000股,金額: 100,000,000元
*其他應公告事項(如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之說明):
無。
(五)權利分派內容:
*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
※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0.00000000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 0.00000000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 0.00000000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25.00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 387.69711200股
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元認購○普通股○特別股股
※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元,(即每壹股盈餘分配元,每壹股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元),現金配發總額元
特別股(代碼:):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元,現金股利總額元
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 0元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本公司計有 0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含庫藏股 0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0股及其他 0股),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含未變更登記之已發行普通股 0股)計普通股 23,213,998股,特別股 0股。
*畸零股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102年08月23日董事會通過(免經股東會)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變更時,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全權辦理。
(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
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332,139,980元, 33,213,998股(普通股)
2.每股面額 10元,分次發行。
3.特別股部分: 0股
(七)權利分派基準日:102年09月15日
除權/除息交易日:102年09月09日
(八)增資計劃/用途:
1.成立與建造研發中心。
2.建構類GTP規格實驗室。
3.供臨床實驗研發經費使用。
六、辦理過戶手續:
(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09月10日 16時00分前
(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
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2382-6789
(三)辦理過戶方式: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2年09月10日前 親臨本
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
路一段10號11樓),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09月10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
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
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其他:
無。
七、其他應公告事項:
1.股東得於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起之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
湊,其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
認購不足之股份,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2.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
發放,增資股票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
八、特此公告
更正公告本公司8/23董事會決議102年第一次現金增資之認股基準日暨相關事宜
現金增資
2013/8/26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8/26
2.發行股數:1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5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25元
6.員工認購股數:保留百分之十共1,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百分之九十共9,000,000股由原股東
按原持有股份比例增認,每仟股認購387.697112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1.成立與建造研發中心。2.建構類GTP規格實驗室。
3.供臨床實驗研發經費使用。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2/09/15
13.最後過戶日:102/09/10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9/11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9/15
16.股款繳納期間: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自102/09/16至102/09/18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2/08/23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東興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圓山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2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8月13日
金管證發字第102003144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其他關於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相關法令變更或為因應客觀
環境變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全權辦理。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2年第一次現金增資之認股基準日暨相關事宜
現金增資
2013/8/23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8/23
2.發行股數:1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25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25元
6.員工認購股數:保留百分之十共1,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百分之九十共9,000,000股由原股東
按原持有股份比例增認,每仟股認購387.697112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1.成立與建造研發中心。2.建構類GTP規格實驗室。
3.供臨床實驗研發經費使用。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2/09/15
13.最後過戶日:102/09/10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9/11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9/15
16.股款繳納期間:102/09/16至102/09/18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2/08/23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東興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華南商業銀行圓山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02年9月25日。
(2)本公司102年第一次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08月13日
金管證發字第102003144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其他關於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相關法令變更或為因應客觀
環境變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並依相關法令全權辦理。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02年度第一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現金增資
2013/8/2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8/02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發行價格約在25至30元間。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法保留百分之10,計1,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增資發行新股
之10%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增資發行新股百分之90,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
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1.成立與建造研發中心2.建構類GTP規格實驗室
3.供臨床實驗研發經費使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之發行價格、計畫項目、資金運用計畫及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及其他一切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相關事項,未來如
經主管機關要求或客觀環境改變而有修正需要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
實際發行價格、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由董事會另行訂定之。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委任第二屆薪酬委員會委員
其他
2013/8/2
1.發生變動日期:102/08/02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陳建榮/前永豐銀行副總經理
陳世雄/安侯企業管理(股)副總經理
彭美珠/日盛金控稽核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張國華先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專任教授
陳建榮先生/前永豐銀行副總經理
陳世雄先生/安侯企業管理(股)副總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6.異動原因:配合股東會董監全面提前改選。
7.原任期(例xx/xx/xx _ xx/xx/xx):102/03/29_102/06/28
8.新任生效日期:102/08/02
9.其他應敘明事項:薪酬委員會委員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任期相同
本公司依據「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2款及其相關規定,經由經濟部審定為「生技新藥公司」
其他
2013/7/29
1.事實發生日:102/07/29
2.公司名稱:鑫品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本公司101年12月19日鑫字第10112191001號申請書及經濟部102年7月8日
「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相關事項審議會102年度第4次會議」決議辦理。
(2)依經濟部102年7月24日經授工字第10220421070號函辦理。
(3)經審定,本公司研究發展之「標靶免疫細胞製劑EBV-TIE」符合「生技新藥產業發展
條例」第3條第2款、「營利事業適用生技新藥公司股東投資抵減辦法」第2條、
「生技新藥公司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2條及
「經濟部核准生技新藥公司發行認股權憑證作業要點」第2點等規定,
核准審定為生技新藥公司,適用上述各條款之相關獎勵措施。
(4)本核准函自發文之次日起五年內有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一頁
最末頁
上一頁
1
|
2
|
3
|
4
|
5
|
6
|
7
|
8
下一頁
產業趨勢
標題
訊息來源
日期
訪客留言─鑫品生醫
更多訪客留言回覆,請前往
討論區
查詢
如果您對鑫品生醫 股票資訊有任何相關的投資問題、感想或建言,歡迎留言!
打
*
者為必填欄位!驗證碼有大小寫分別請仔細觀看^^
*
留言標題
公開
悄悄話
*
姓名/暱稱
*
市內/行動
*
Email
您的網站
*
留言內容
不支援HTML語法,謝絕廣告
*
驗證碼
重新產生
最新權值公告
個股名稱查詢
排行榜
新聞搜尋
其他連結
討論區
會員服務
聯絡我們
立即登入
回首頁
▲top
福臨專業未上市股票網
未上市
版權所有 本站訊息僅供參考,會員自行評估 2010.06.30 系統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