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慶科 (3357) 2014年 4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時報-台北電】臺慶科 (3357) 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行股數1144萬股,每股面額10元,發行總金額1億1440萬元,發行價格暫定每股30元,原股東每仟股可認購129.41股。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增加長期投資股權。(編輯整理:莊雅珍)
臺慶科 (3357) 2014年 3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楊梅市幼獅工業區幼四路1號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審查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合併睿訊先進科技(股)公司報告。
4.解散清算東莞臺慶精密電子有限公司報告。
(二)承認事項:
1.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2.一○二年度盈餘分派議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辦法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1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3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提案權:
(一)持有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於所公告受理期間向本公司提出一○三年股東常
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二)本公司受理股東之提案處所:桃園縣楊梅市幼獅工業區幼四路1號。
(三)本公司受理持有1%以上股份股東之提案期間:一○三年四月七日起至一○三年四
月十六日止。
(四)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1條規定辦理。
二、股東會議案內容有關股東符合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書面提案,有關盈餘分配內
容或新增議案內容將另行召開董事會討論,並依規定公告之。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2/11/28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西北臺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睿訊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睿訊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1. 睿訊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2.本公司為強化經營體質以提高競爭力與提升經營績效,依企業併購法
第十九條之規定等相關規定進行簡易合併,並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
為有效擴大營運規模、強化經營體質以提高競爭力及經營績效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提升營運規模、競爭力及經營績效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無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睿訊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無換股比例之適用。
11.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基準日訂為102年12月28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自合併基準日起,睿訊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之所有資產、
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均由本公司依法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設立日期:81/11/2
實收資本額:795,600,000元
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電子零件、磁鐵心、晶片線圈及其他線圈之製造加工
、買賣,經銷及進出口貿易等業務。
設立日期:101/1/9
實收資本額:40,000,000元
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電子零件、射頻元件之買賣、
經銷及進出口貿易等業務。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13
2.公司名稱:磐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44.08%
5.發生緣由:因應海外資源整合,考量整體經營效益,董事會決議依法辦理清算。
6.因應措施: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規定全權進行後續清算解散事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9/12
2.公司名稱:西北臺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之子公司─耀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00年度及101年度所從事之多晶
矽片買賣,100年及101年會計處理係視為進、銷貨,並以交易之總額入帳。惟嗣後於
102年度基於雙方交易實質內容判斷,認為此項交易應偏向居間融資,故改按淨額認列
利息收入,分別修正101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損益表、附註二六附註揭露事項附表一資
金貸與他人資訊、附註二七營運部門資訊及附註二九事先揭露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相關事
項;101年度財務報告之附註二六附註揭露事項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資訊;100年度合併
財務報告之損益表、附註二七附註揭露事項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資訊及附註二八營運部
門資訊;100年度財務報告之附註二五附註揭露事項附表一資金貸與他人資訊。本公司
更正銷貨收入、銷貨退回及折讓、銷貨成本於100年度分別減少94,200仟元、72仟元、
91,177仟元及利息收入增加2,951仟元,分別佔該年度合併銷貨收入3.9%、合併銷貨退
回及折讓0.1%、合併銷貨成本4.5%及合併銷貨收入0.1%;於101年度分別為減少30,737
仟元、82仟元、30,091仟元及利息收入增加564仟元,佔該年度合併銷貨收入1.2%、
合併銷貨退回及折讓0.1%、合併銷貨成本1.5%及合併銷貨收入0.02%。惟此項更正對本
公司100年度及101年度合併報表的淨利並無任何變動,亦不影響其對財務報表整體之
表達。
6.因應措施:資料修改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西北臺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謝明諺)、
總經理謝明良、行政課長及行政專員2人。
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台中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1年度訴字第2139號
2.事實發生日:102/09/05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以本公司涉有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方式貯存、
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及不實申報之嫌,
對本公司及本公司總經理謝明良、行政課長及行政專員等人提起公訴。
4.處理過程:
經台中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本公司及本公司總經理謝明良皆為無罪判決。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