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申報事項
1.事實發生日:106/11/08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STONG GOLD INTERNATIONAL CO., 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46702(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019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19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038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STONG GOLD INTERNATIONAL CO., LTD.有營運週轉金之需要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239(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307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簽訂相關契約之授信期間到期(2)日期:無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546702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6228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3.13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0.08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除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公司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五十為限,其餘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二十為限。<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四款申報事項
1.事實發生日:106/05/18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STONG GOLD INTERNATIONAL CO., LTD.(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轉投資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76700(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302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02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STONG GOLD INTERNATIONAL LTD.有營運週轉金之需要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38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4182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簽訂相關契約之授信期間到期(2)日期:無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57670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5066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8.8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8.31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金額,除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百公司不得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五十為限,其餘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二十為限。<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董事會通過孫公司南京吉茂汽車零件有限公司重要合約「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書」內容修正
1.事實發生日:106/03/25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江蘇高淳經濟開發區開發總公司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6/03/25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孫公司南京吉茂汽車零件有限公司擬於江蘇高淳經濟開發區增加取得土地使用權,在符合相關政策條件規定下,協議書將委由南京吉茂汽車零件有限公司之母公司CROHAN INTERNATIONAL LTD.作為代表與江蘇高淳經濟開發區開發總公司雙方達成協議書之簽訂。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修正前條款:依協議書規定註冊資本額達美金3,200萬元。新增註冊資本額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年內逐步增資到帳,其中2016年須新增到帳註冊資本500萬美元。修正後條款:依協議書規定註冊資本額達美金3,200萬元。在台灣母公司投資限額法令許可前提下,新增註冊資本額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4年內逐步增資到帳,其中2016年至2017年須新增到帳註冊資本600萬美元。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拓展大陸市場,預計可對本公司未來營運帶來正面的效益。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因應生產場地需求、大陸地區未來市場發展及考量未來長遠規劃,故於江蘇高淳地區擴展廠房土地面積。9.其他應敘明事項:(1).因上項4之資料僅能輸入日期格式,且不可空白,故輸入董事會通過日期。(2).協議自南京吉茂汽車零件有限公司向江蘇高淳經濟開發區開發總公司繳納首期土地使用權訂金後,並經南京吉茂汽車零件有限公司母公司董事會通過生效。<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代孫公司東莞吉旺汽車零件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 盈餘分派至其母公司CROHAN INTERNATIONAL LTD.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6/13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人民幣12,360,00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105/06/13董事會決議預計將孫公司東莞吉旺汽車零件有限公司盈餘人民幣12,360,000元扣除10%所得稅額度內,分派至其母公司CROHAN INTERNATIONAL LTD.。(2)本次盈餘分派金額須以孫公司東莞吉旺汽車零件有限公司完成扣繳稅額後之金額為實際金額。<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6/132.減資緣由:孫公司公告東莞吉旺汽車零件有限公司減資退回至其母公司CROHAN INTERNATIONAL LTD.,再行投資南京吉茂汽車零件有限公司案;主為使南京吉茂產線之整合、提升生產效率及減少集團公司間運輸成本,零配件之生產由東莞吉旺移轉南京吉茂;且因應南京吉茂生產場地與廠房興建資金需求。3.減資金額:USD500萬4.消除股份:NA5.減資比率:50%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USD500萬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1、減資所需資金將由孫公司東莞吉旺汽車零件有限公司資金支應,對該孫公司財務業務均無重大影響。2、實際減資金額需依孫公司東莞吉旺汽車零件有限公司完成公司登記變更後之金額。<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孫公司CROHAN INTERNATIONAL LTD.投資大陸案
1.事實發生日:自民國105/6/13至民國105/6/13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1、孫公司東莞吉旺汽車零件有限公司減資退回至其母公司CROHAN INTERNATIONAL LTD.,再行投資南京吉茂汽車零件有限公司2、孫公司東莞吉旺汽車零件有限公司盈餘分派至其母公司CROHAN INTERNATIONAL LTD.,再行投資南京吉茂汽車零件有限公司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美金5,000,000元2、人民幣12,360,000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南京吉茂汽車零件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12,000,000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美金6,873,640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生產和銷售汽車關鍵零部件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新台幣352,965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新台幣-10,390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12,000,000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之子公司轉投資100%之公司1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係經105年6月13日董事會全體出席董事及獨立董事同意通過,並授權董事長於決議金額額度內執行相關事宜。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解決南京吉茂生產場地與廠房興建資金需求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2.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105年06月13日23.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1.民國105年06月13日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23,873,640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42.40%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1.39%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64.63%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22,000,000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31.22%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8.93%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59.56%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新台幣21,069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或不適用35.其他敘明事項:1、本次大陸減資退回金額須以孫公司東莞吉旺汽車零件有限公司完成變更公司登記後為實際金額。2、本次盈餘盈餘分派金額須以孫公司東莞吉旺汽車零件有限公司完成扣繳稅額後之金額為實際金額。<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104/01/162.公司名稱:吉茂精密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102年9月至103年12月為他人背書保證資料中,實際動支金額誤值6.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背保對象:STONG GOLD INTERNATIONAL LTD.本公司背書保證實際動支金額102年9月-更正前金額:新台幣9,860仟元,更正後金額:新台幣16,799仟元102年10月-更正前金額:新台幣9,860仟元,更正後金額:新台幣23,217仟元102年11月-更正前金額:新台幣26,653仟元,更正後金額:新台幣38,949仟元102年12月-更正前金額:新台幣26,653仟元,更正後金額:新台幣39,421仟元103年1月-更正前金額:新台幣41,566仟元,更正後金額:新台幣49,439仟元103年2月-更正前金額:新台幣35,829仟元,更正後金額:新台幣50,022仟元103年3月-更正前金額:新台幣34,843仟元,更正後金額:新台幣52,998仟元103年4月-更正前金額:新台幣34,843仟元,更正後金額:新台幣54,297仟元103年5月-更正前金額:新台幣18,050仟元,更正後金額:新台幣35,456仟元103年6月-更正前金額:0,更正後金額:新台幣13,009仟元103年7月-更正前金額:0,更正後金額:新台幣9,165仟元103年8月-更正前金額:0,更正後金額:新台幣5,964仟元103年9月-更正前金額:0,更正後金額:新台幣5,095仟元103年10月-更正前金額:0,更正後金額:新台幣2,721仟元103年11月-更正前金額:0,更正後金額:新台幣2,016仟元103年12月-更正前金額:新台幣432仟元,更正後金額:新台幣1,333仟元<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