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重要子公司東莞山技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公告獲准於2/11復工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9/02/11
2.公司名稱:東莞山技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之子公司東莞山技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已通過當地政府復工申請,
將於2/11(星期二)開始上班。
6.因應措施:
1.持續密切注意疫情發展並配合當地政府防疫工作。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因武漢肺炎影響東莞廠復工日期延後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2/10
2.公司名稱: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本公司位於東莞之工廠受新型冠狀病毒影響,所在地政府發布延遲復工通知,要求
境內企業不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原訂於2月10日復工,隨疫情發展及目前申請復
工日期遞延,實際復工日期以當地主管機關核准為準。
1.與客戶及供應商密切聯繫,減少復工後的溝通工作。
2.公司已成立防疫應變小組,持續密切注意疫情發展,並採取相關防疫應變措施。
3.持續配合當地主管機關復工作業。
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二月份工作天數減少,影響銷售不確定性,影響程度需視疫情後
續發展及客戶端回應而定。
有關武漢肺炎影響之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9/01/29
境內企業不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造成復工時間延遲至2月10日,本公司原定部分
客戶出貨時程將受此影響而遞延。
1.連絡客戶調整出貨時間安排。
2.持續密切注意當地疫情並與東莞廠密切聯繫,待復工後協調產能,儘速出貨。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3595)山太士-公告本公司106年度第2次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行使認購普通股暨興櫃買賣日期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6年09月01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34370號函准予發行之106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1,6000,000單位,每單位得認購股數為1股,計得認購普通股1,6000,000股,並以發行新股為履約方式,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將興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原已興櫃股票:普通股22,587,282股,每股票面金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25,872,820元整。(二)本公司於108年12月18日首次受理,員工行使認股權轉換股數為167,000股。(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五)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三、興櫃買賣日期:108年12月24日(星期二)登錄興櫃買賣。
四、特此公告。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8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
1.事實發生日:108/08/09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8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相關資訊如下:
(1)營業收入淨額 : 222,090 仟元
(2)營業毛利 : 35,916 仟元
(3)營業淨利 : 2,828 仟元
(4)稅前淨利 : 3,693 仟元
(5)本期淨利 : 3,656 仟元
(6)歸屬母公司業主淨利 : 3,656 仟元
(7).每股盈餘(元/股) : 0.16 元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其他財務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財務報表)專區查詢。
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5月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計新台幣6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6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26639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項目:
一、各種五金零件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
二、工業及包裝用膠帶之買賣業務。
三、塑膠及橡膠原料之買賣及代理報價業務。
四、前各項產品之進出口貿易業務。
五、C801030精密化學材料製造業。
六、C801050塑膠原料製造業。
七、C801060黏性膠帶製造業
八、C805050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九、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十、F107140塑膠原料批發業
十一、F107150合成橡膠批發業
十二、F107170工業助劑批發業
十三、F107190塑膠膜、袋批發業
十四、F107990其他化學製品批發業(膠帶)
十五、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十六、F207990其他化學製品零售業(膠帶)
十七、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十八、F401010國際貿易業
十九、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竹北市中和街191巷15弄1號。
(四)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五人(二名獨立董事)、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五)公告方式:刊登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訂定章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84年9月26日,第13次修正於101年4月17日。
(七)原定股份總額、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得分次發行;已發行股份數額為25,216,908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52,169,08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八)本次發行新股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0,000,00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發行條件如下:
1.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額之10%,計600,000股由員工認購,於發行總額之90%計5,4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持有股份比例認購之(原股東每仟股可認購 214.1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每股10元。
3.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納期間自101/07/18至101/07/19,特定人繳款期限自101/07/23至101/07/27。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312,169,080元,分為31,216,90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十)增資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十一)代收股款銀行:尚未訂約,將另行補充公告。
(十二)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十三)增資股票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十四)現金增資之認股基準日訂為101年7月9日,依法自101年7月5日至101年7月9日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十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三、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五、特此公告。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6/15
2.發行股數:6,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6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6.員工認購股數:發行新股之10%,計6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發行新股之90%,
計5,40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股
比例,每仟股得認購214.1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
務代理人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1/07/09
13.最後過戶日:101/07/04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7/05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7/09
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納期間自101/07/18至101/07/19。
特定人繳款期限自101/07/23至101/07/27。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尚未訂約。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不適用。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不適用。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增代收專戶存儲價款行庫,將於訂約日公告。
(2)本案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第三十四條 第6款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1/06/15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方易華-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吳建賢-佶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策略長/管理處副總經理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職務調整
5.異動原因:因應本公司內部管理需求調整。
6.新任生效日期:101/06/15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1/06/15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學宗-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方易華-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一、本公司於101年4月1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77,355,89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7,735,589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4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16816號函核准在案。
二、前述減資銷除股份之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5月24日證櫃審字第1010012424號函核准。
三、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減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五)原定股份總額、已發行數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得分次發行;已發行股份數額為32,952,497股,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29,524,970元。
(六)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及金額:25,216,90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52,169,080元。
(七)本次減少資本總額及減資比例:
1、減少資本新台幣77,355,89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銷除股份7,735,589股。
2、減資比例: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每仟股換發765.25股,即每仟股減少234.75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併湊後仍未足一股或逾期未辦理併股者,其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八)本次減資之用途: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
(九)減資換發股票時程:
(1)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1年6月19日。
(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1年6月21日。
(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1年6月22日至民國101年7月1日止。
(4)暫停在興櫃買賣期間:民國101年6月20日至民國101年7月1日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1年6月26日。
(6)換發新股票暨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1年7月2日。
(7)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8)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十)減資換發股票程序及手續:
(1)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十)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十一)本公司最近三年度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