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太士:山太士股份有限公司103年盈餘轉增資新股發放公告
內容: 一、本公司於民國103年5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90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總金額新台幣9,000,000元整。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3年6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30024488號函核准發行在案,並奉經濟部中部辦公室103年8月21日經授中字第103336124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次增資發行之普通股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於103年9月18日起開始興櫃買賣。 二、茲將股票發放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股份及總金額:普通股31,216,90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金額新台幣312,169,080元。 (二)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發行股份及總金額:普通股9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金額新台幣9,000,000元。 (三)增資後已發行股份及總金額:普通股32,116,90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金額新台幣321,169,080元。 (四)增資新股權利義務:本次盈餘轉增資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發行)。 (六)股票過戶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2樓,電話:02-23611300) 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訂於民國103年9月18日(星期四)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 (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股票發放通知書」,請股東憑「股票發放通知書」,並蓋妥原留印鑑及提供股東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 四、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