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B8
2.報導日期:102/11/18
3.報導內容:
聯合晚報B8,報導標題「大和證喊買安成藥」
報載內容「外資大和證券首評興櫃股后安成藥(4180)
,......,每股就有機會一口氣大賺15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聯合晚報B8報載內容均係記者或券商自行之臆測,特此澄清。
相關資訊應以主管機關公告及本公司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規定,將財務、業務等相關資訊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C3版
2.報導日期:102/10/15
自由時報C3版,
報導標題「花旗喊進安成藥業 目標價420元」
報載內容「過去外資罕見對興櫃股票發表研究報告,......,
而該產品將是明年安成主要的營收來源之一。」
報導標題「生技股續夯 現增申購中籤率低」
報載內容「生技股熱潮,......,隨著興櫃股王安成(4180)將在下月轉上櫃。」
自由時報C3版所報載有關本公司營運資訊及上櫃掛牌時程均係券商及媒體自行之
臆測,特此澄清。本公司相關營運資訊及上櫃掛牌時程應以主管機關公告及本公
司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1.傳播媒體名稱:Money DJ理財網
2.報導日期:102/08/05
Money DJ理財網,報導標題「OTC掛牌家數下半年可望加速,全年目標50家」
報載內容「至於興櫃人氣廠商安成藥,也已通過外部審查,即將進入內審階段,
最快9月有機會排入上櫃審議會。」
有關Money DJ理財網報載內容均係媒體自行之臆測,特此澄清。
一、本公司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共計6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6,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4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06842號函核准,並奉經濟部民國102年05月27日經授商字第1020109853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02年6月17日(星期一)開始發放。
二、茲將增資新股興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已興櫃股份:普通股98,641,184股,每股面額10元,計986,411,840元整。
(二)本次增資興櫃之股份:普通股6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6,000,000元整。
(三)增資後股份總額:普通股99,241,184股,每股面額10元,計992,411,840元整。
(四)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除未達既得條件所受之限制外,其於權利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擬訂於102年6月17日(星期一)起以無實體方式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信託保管,特此公告。
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理財網
2.報導日期:102/05/29
3.報導內容:報導標題「安成代工廠得生通過美FDA查廠」
報載內容「興櫃高價生技股安成藥(4180)公告,為其代工帶狀皰疹後神經痛貼片
的廠商得生製藥,通過美國FDA查廠,該藥品的原廠年銷量超過12億美元,
安成是採P4模式於2011年第一季向FDA提出藥證申請,並與原廠進行專利訴訟,
爭取提前上市的契機。而該藥品也是目前安成產品Pipeline中目標市場最大者。」
說明有關報載「與原廠進行專利訴訟」,
本公司主要從事是Paragraph IV簡化新藥上市程式之學名藥開發,
故於本公司向美國FDA申請Paragraph IV學名藥時,
原廠藥商即可能會對本公司提出專利訴訟。
針對提出Paragragh IV簡化新藥上市程式之學名藥的申請人,
原廠藥商及專利權人可在法定期間內提出專利訴訟,並啟動30-month stay機制
(亦即美國FDA於30個月內不核發學名藥證),但在某些情形下,
藥證核發可能會早於或晚於該等待時間。上述訴訟即屬於此類之專利訴訟,
普遍存在於學名藥廠間,為產業特性。由於此類專利訴訟皆發生於產品上市之前,
故無損害賠償問題。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2.報導日期:102/05/27
3.報導內容:報導標題「不缺題材 生技股仍然有夢」
報載內容「市場看好安成的理由,……,且安成將在今年下半年掛牌上櫃,
明年有機會開始獲利,若挑戰專利藥成功,
未來甚至每年都有獲利一個股本的機會,……。」
有關報載「市場看好安成的理由,……,且安成將在今年下半年掛牌上櫃,
係媒體自行之臆測,特此澄清。
關於本公司之財務業務資訊及未來掛牌時程皆以本公司輸入
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安成藥業 (4180) 2013年 4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一、本公司經民國101年11月5日及11月26日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1年11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409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民國102年01月11日經授商字第102010074
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現獲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02年1月23日證櫃審字第10200016511號函同意本次增資新股於102年01月25日開始櫃檯買賣。
二、茲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於後:
(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95,629,3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956,293,500元。
(二)本次發行新股:普通股3,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30,000,000元。
(三)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98,629,3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986,293,500元。
(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
(六)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2年01月25日(星期五)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
(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 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請股東填妥「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並蓋妥股東原留印鑑及提供股東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
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劃撥。
四、特此公告。
一、本公司經民國101年11月5日及11月26日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1年11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4096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民國102年01月11日經授商字第102010074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請股東填妥「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並蓋妥股東原留印鑑及提供股東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劃撥。
第三十四條 第37款
1.事實發生日:101/12/27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基於企業長期營運整體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比率
董事 Opulent Assets Holdings Ltd. 1,009,671 100%
董事 陳志光 17,662 100%
監察人 新盛三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4,162 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及監察人放棄認購股數部份,洽特定人認購之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2.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01/12/24截止,尚有部份原股東
尚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股款催繳期間自
民國101年12月28日至102年1月28日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台灣銀行東湖分行
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若於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於催告期滿後,儘速將 貴股東所認購之
股份,依貴股東所登記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1.事實發生日:101/12/25
5.發生緣由:
(1)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改案,並送交股東會決議通過。
(2)通過本公司擬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3)通過修改本公司民國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議程。
(4)通過本公司認購安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不逾NT$120,000,000。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2/25
2.發行期間: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案並
授權董事會訂定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一次或分次申報辦理;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得辦理發行,
並授權董事會依據該辦法決定實際授予及可認購名單與股數。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員工及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具表決權之股數超過50%
之國內外子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為限。
得認購之股數將以其職稱、職等、薪資、服務年資、績效表現、其對公司之貢獻、
認購當時法令規定及其他等因素為參考依據。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87.231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187,231股
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
式等)之決定方式:
(1)認股價格:新台幣48元
(2)權利期間:於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3)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4)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對於失效之認股權憑證,
本公司將予註銷,且其額度不再發行。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得為繼承。
8.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9.認股價格之調整:於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10.行使認股權之程式:於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訂定之
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
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本公司股票101年12月14日興櫃收盤價格NT$141.5及101年12月28日現金增資基準日後
預估之已發行股數數額共計98,629,350股計,設算平均每認股權股份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約NT$93.5,暫估發行後費用化金額合計NT$17,506,099,以預估既得期間2至4年估算,
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為102年NT$5,679,517、103年NT$7,572,690
及104年NT$3,351,775、105年NT$847,411及106年NT$54,707。
本次預計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份總數
約佔101年12月28日現金增資基準日後預估之已發行股數總數的比率為0.19%,
預估每年費用對每股盈餘稀釋分別為102年NT$0.06、103年NT$0.08、104年NT$0.03、
105年NT$0.01及106年NT$0,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2/01/11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樓會議室
(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221巷41號2樓)
4.召集事由:
本公司為辦理補選二席獨立董事及一席監察人、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
修改本公司章程、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暨「背書保證作業程式」及
「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式」修訂等事宜,
本公司擬於民國102年1月11日召開民國10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本次股東臨時會議程如下:
(1)報告事項:
a.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案
b.本公司健全營運計畫暨101年第三季執行情形
(2)選舉事項:
a.本公司獨立董事補選案
b.本公司監察人補選案
(3)討論事項
a.解除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b.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案
c.公司章程修改案
d.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案
e.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式」修訂案
(4)臨時動議
(5)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12/1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1/11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召集事由新增二項討論事項如下: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
安成生物科技(股)公司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為充實子公司安成生物科技(股)公司營運資金之需求,
在不逾新台幣壹億貳仟萬元額度內對該子公司辦理現金增資。
董事會無異議通過本公司參與認購該子公司現金增資案,
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後續相關投資事宜,
包括但不限於認購金額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