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B8
2.報導日期:102/11/18
3.報導內容:
聯合晚報B8,報導標題「大和證喊買安成藥」
報載內容「外資大和證券首評興櫃股后安成藥(4180)
,......,每股就有機會一口氣大賺15元。」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有關聯合晚報B8報載內容均係記者或券商自行之臆測,特此澄清。
相關資訊應以主管機關公告及本公司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6.因應措施: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規定,將財務、業務等相關資訊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C3版
2.報導日期:102/10/15
自由時報C3版,
報導標題「花旗喊進安成藥業 目標價420元」
報載內容「過去外資罕見對興櫃股票發表研究報告,......,
而該產品將是明年安成主要的營收來源之一。」
報導標題「生技股續夯 現增申購中籤率低」
報載內容「生技股熱潮,......,隨著興櫃股王安成(4180)將在下月轉上櫃。」
自由時報C3版所報載有關本公司營運資訊及上櫃掛牌時程均係券商及媒體自行之
臆測,特此澄清。本公司相關營運資訊及上櫃掛牌時程應以主管機關公告及本公
司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1.傳播媒體名稱:Money DJ理財網
2.報導日期:102/08/05
Money DJ理財網,報導標題「OTC掛牌家數下半年可望加速,全年目標50家」
報載內容「至於興櫃人氣廠商安成藥,也已通過外部審查,即將進入內審階段,
最快9月有機會排入上櫃審議會。」
有關Money DJ理財網報載內容均係媒體自行之臆測,特此澄清。
一、本公司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共計6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新台幣6,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4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06842號函核准,並奉經濟部民國102年05月27日經授商字第1020109853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02年6月17日(星期一)開始發放。
二、茲將增資新股興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已興櫃股份:普通股98,641,184股,每股面額10元,計986,411,840元整。
(二)本次增資興櫃之股份:普通股6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6,000,000元整。
(三)增資後股份總額:普通股99,241,184股,每股面額10元,計992,411,840元整。
(四)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除未達既得條件所受之限制外,其於權利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辦理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擬訂於102年6月17日(星期一)起以無實體方式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信託保管,特此公告。
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理財網
2.報導日期:102/05/29
3.報導內容:報導標題「安成代工廠得生通過美FDA查廠」
報載內容「興櫃高價生技股安成藥(4180)公告,為其代工帶狀皰疹後神經痛貼片
的廠商得生製藥,通過美國FDA查廠,該藥品的原廠年銷量超過12億美元,
安成是採P4模式於2011年第一季向FDA提出藥證申請,並與原廠進行專利訴訟,
爭取提前上市的契機。而該藥品也是目前安成產品Pipeline中目標市場最大者。」
說明有關報載「與原廠進行專利訴訟」,
本公司主要從事是Paragraph IV簡化新藥上市程式之學名藥開發,
故於本公司向美國FDA申請Paragraph IV學名藥時,
原廠藥商即可能會對本公司提出專利訴訟。
針對提出Paragragh IV簡化新藥上市程式之學名藥的申請人,
原廠藥商及專利權人可在法定期間內提出專利訴訟,並啟動30-month stay機制
(亦即美國FDA於30個月內不核發學名藥證),但在某些情形下,
藥證核發可能會早於或晚於該等待時間。上述訴訟即屬於此類之專利訴訟,
普遍存在於學名藥廠間,為產業特性。由於此類專利訴訟皆發生於產品上市之前,
故無損害賠償問題。
1.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
2.報導日期:102/05/27
3.報導內容:報導標題「不缺題材 生技股仍然有夢」
報載內容「市場看好安成的理由,……,且安成將在今年下半年掛牌上櫃,
明年有機會開始獲利,若挑戰專利藥成功,
未來甚至每年都有獲利一個股本的機會,……。」
有關報載「市場看好安成的理由,……,且安成將在今年下半年掛牌上櫃,
係媒體自行之臆測,特此澄清。
關於本公司之財務業務資訊及未來掛牌時程皆以本公司輸入
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為準。
安成藥業 (4180) 2013年 4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4/30
2.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01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師查核意見為無保留意見,
本公司及子公司101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會計師查核意見為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本公司100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師查核意見為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本公司及子公司100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會計師查核意見為修正式無保留意見。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2/04/25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陳怡如(杏昌生技(股)公司獨立董事、杏合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
5.異動原因:因個人因素,辭任本公司監察人職務。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01/11-104/08/01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民國102年第1季員工執行認股權憑證經員工請求認股,本公司以發行新股履約計0股,特此公告。
第三十四條 第30款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2/04/16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2/04/16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基隆路一段176號B2會議室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說名學名藥的產業概況及本公司營運模式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事實發生日:102/04/09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2/04/09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文化大學大夏館B1國際會議廳 (北市建國南路二段231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說明美國學名藥產業概況
事實發生日:102/03/22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2/03/22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0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復興北路99號6F國際會議室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說明本公司營運模式及美國學名藥產業概況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會前非交易時間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2/3/21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
優良生產股份有限公司(為合併後之消滅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本公司(安成國際藥業(股)公司)轉投資持股達94.97%之被投資公司
(優良生產股份有限公司)。此合併案係為整合資源運用,
故不會對股東權益產生重大影響。
7.併購目的:
為整合資源運用,以降低營運成本。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提升整體資源運用率並降低營運成本。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合併後有助於整體資源運用率、降低營運成本,故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
均有正面之效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公司擬依據企業併購法第19條第1項之規定,與優良生產進行合併,
雙方擬訂定102年3月28日為合併基準日。簡易合併後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
優良生產為消滅公司,本次合併除法令或合併契約另有規定外,
本公司擬按每股新台幣66.6666元之現金對價(如有需要,
並按合併契約第四條之規定調整之)支付優良生產之股東
(本公司之持股則將無償消除,無須支付對價)。
本公司已就支付優良生產股東之現金價格之合理性,
已委請獨立專家出具「合理性意見書」。
11.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基準日為民國102年3月28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自合併基準日民國102 年3 月28 日起,消滅公司(優良生產股份有限公司)
所有之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概由存續公司(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概括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一)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製藥技術之開發及轉移、西藥製造與銷售
、其他生技服務等業務
(二)公司名稱:優良生產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西藥製造業及生物技術服務業等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