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23
2.公司名稱:台灣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增補財務主管為本公司101年度年報第47頁(十四)項中
附註之與財務報告有關人士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修正後之年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說明:
一、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102年6月1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0.2元。
二、經本公司第5屆第14次董事會決議,訂定102年7月21日為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
三、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2年7月17日起至7月2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2年7月16日下午5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辦理過戶登記。
四、特此公告。
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股東會日期:102/06/18
2.重要決議事項:
(1)承認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決算表冊。
(2)承認101年度盈餘分派。
(3)通過盈餘轉增資案。
(4)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
(5)補選一名獨立董事。新任獨立董事:黃俞寧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股東會日期:102/06/14
(一)承認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二)承認101年度盈餘分派案
(1)股東紅利:每股分配現金股利0.20元,共分配478,101,260元
(2)董事酬勞:計20,344,734元
(3)員工紅利:計10,172,367元,以現金發放
(三)通過修訂本行章程部分條文
(四)通過重新訂定本行股東會議事規則
(五)通過修訂本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處理程式部分條文
(六)通過解除本行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法人董事明山投資(股)公司,駱怡君常務董事
,游朝堂獨立董事,黃崇智董事,吳川火喜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行董事或有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行業務範圍相同或類似
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行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因有股東以電子投票方式表達反對
,依規提請股東會票決.
表決結果:贊成權數2,158,210,359權,佔投票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2,161,432,083權的
99.85%,通過解除本行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無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無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無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無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投保中心、被
告/本公司暨其他被告、法院案號/台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度金字第3號。
2.事實發生日:102/04/0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投保中心因展茂內線交易案訴請被告等應連帶賠償
新台幣壹仟伍佰參拾肆萬捌仟肆佰貳拾元整,今投保中心對本公司之損害賠償
請求已遭台灣新北地方法院駁回。
4.處理過程:先依判決主文公告,待收到判決書後視原告有無上訴而定。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未受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2、經濟日報A20等
2.報導日期:102/03/08
3.報導內容:駱錦明:台工銀要併私募銀行...台灣工銀董事長
駱錦明7日透露,已鎖定某家私募銀進行兩階段併購...
預期今年授信金額成長...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一、本公司對於報導所稱
台工銀要併私募銀行等之相關內容,目前董事會尚無此相關規
劃,特此澄清。
二、本公司並未對外公開財務預測,對於本公司授信、獲利及
發放股利等情形,請投資人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所公告
之資訊為準,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說明。
【時報-台北電】臺灣工銀 (2897) 董事會訂定6月14日,在北市大安區長興街75號中華經濟研究院蔣碩傑國際會議廳,召開股東會。(編輯整理:李慧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