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相光 (3530) 2014年 4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晶相光 (3530) 2014年 3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時報-興櫃公司持股轉讓(單位:千股)
申報日 公司名稱 申報人身分名稱 轉讓股數
04/03 晶相光電 董事薩摩亞商Netw 870
晶相光 (3530) 2013年 1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晶相光 (3530) 2013年 11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晶相光 (3530) 2013年 10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晶相光 (3530) 2013年 9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一、本公司經民國101年8月30日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1年9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2820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民國101年11月21日園商字第1010036364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於後:.
(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62,073,9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620,739,000元。
(二)本次發行新股:普通股2,8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28,000,000元。
(三)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64,873,9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648,739,000元。
(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
(六)股務代理機構:群益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1年12月12日(星期三)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
(一)已開立集保帳戶股東,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股票興櫃日將本次增資之普通股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證券商帳戶,請持證券存摺至證券商登摺即可,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請股東填妥「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並蓋妥股東原留印鑑及提供股東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
四、特此公告。
第三十四條 第37款
1.事實發生日:101/10/29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認股權利讓與。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長 薩摩亞商Network Holdings Limited 71,210股 100%
董事 薩摩亞商Full Guest Investments Limited 197,927股 100%
董事 智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62,519股 100%
董事 力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33,870股 100%
監察人 力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8,417股 100%
監察人 陳吉元 3,746股 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台新國際商銀受託保管英屬開曼群島商新影公司投資專戶等
共計2,092,492股。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2.公司名稱:晶相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業已於101/10/23屆滿,惟尚有部份
員工及原股東未繳納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股款催繳期間自
民國101年10月29日起至101年11月30日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及全省分行
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所認購之股數
,撥入其提供之集保帳號。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及員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
一、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受讓Nueva Imaging Inc.之股份案,業經本公司101年3月9日董事會及101年5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101年8月17日經審二字第10100269520號函核准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523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並奉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民國101年10月17日園商字第1010032669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於後:
(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32,073,9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320,739,000元。
(二)本次發行新股:普通股3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300,000,000元。
(三)增資後總股數:普通股62,073,9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620,739,000元。
(四)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六)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6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1年10月31日(星期三)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起興櫃買賣,其發放方式如後: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證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請股東填妥「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並蓋妥股東原留印鑑及提供股東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
一、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600單位,每單位得認購普通股股數1,000股,因認股權行使需發行普通股新股總數600,000股(已註銷33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000,000元。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7年06月25日金管證一字第0970031649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公司公開發行後於101年10月17日首次受理申請認購,將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發行新股自101年10月23日(星期二)起以普通股興櫃買賣。
三、茲將增資新股上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登記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20,739,000元,分為62,073,9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員工認股權認購發行新股7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合計新台幣750,000元。
(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四)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地下2樓,電話(02)27023999。
第三十四條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1/10/02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Nueva Image Inc.
3.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1/10/02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詳9.說明。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不適用。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詳9.說明。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詳9.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為促進公司研發能力,產品競爭力,由子公司美商Nueva Image Inc.
提供本公司技術服務,預計將可對本公司未來營運帶來正面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