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醫藥 (6446) 2014年 6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主管機關核准日期:20131224
預定發行單位總數:8400000
每單位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之股數-股:1
預定發行總數-股:8400000
預定發行總數占己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50000
認購股份種類:普通股
發行公司履約方式:新股
備註-1:
備註-2:
備註-3:
發行目的: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並激勵員工、提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對股權可能稀釋之情形:本認股權憑證認購普通股8,400,000股,對原有普通股股東股權可能稀釋比率約為4.5%。
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認股權憑證依種類得於約定之期間屆滿後,於存續期間陸續執行,對原股東權益逐年稀釋,故其稀釋效果尚屬有限。
限制條款之內容:詳見發行辦法。
第三十四條 第30款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3/04/11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3/04/11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1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喜來登大飯店星廳(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2號B2)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Licensing to Marketing–Orphan Drug Market
從授權到營銷經驗分享–孤兒藥物市場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會前非交易時間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藥華醫藥 (6446) 2014年 3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2年12月24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51575號函核准發行及依本公司102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規定辦理。
二、說明:
(1)本公司102年度第一次第三期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2年10月9日發行,103年4月25日經員工行使認股計3,747股,將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訂於103年5月2日發放普通股。
(2)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主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4)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1)本公司102年度第一次第一期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2年5月31日發行,103年4月24日經員工行使認股計56,410股,將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訂於103年4月30日發放普通股。
(2)本公司102年度第一次第二期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2年8月20日發行,103年4月24日經員工行使認股計3,995股,將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訂於103年4月30日發放普通股。
(3)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主管機關規定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5)股票過戶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83號5樓。電話:02-21811911
事實發生日:103/04/22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3/04/22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寒舍艾美酒店(LE MERIDIEN TAIPEI)二樓軒轅廳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台安生物科技投資論壇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4/1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南港展覽館504a會議室(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號5F)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 102年度公司營運報告
2. 監察人查核報告
3. 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守則」增訂報告
4. 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可分配盈餘調整之情形及特別盈餘公積提
列數額報告
二、承認事項
1. 102年度營運報告書暨財務報表
2. 102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1. 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修訂案
2. 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案
3. 為上市櫃前預計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供公開承銷,擬提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
權利案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5/02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30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4/04/14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0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0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2.預計發行價格:1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2500000股
4.發行條件(含既得條件、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
(1)發行價格:發行價格10元,發行新股方式配發。
(2)既得條件:員工認購後須符合績效要求條件。另公司得視營運需要由董事會
授權董事長核定附加其他既得條件。既得期間如有離職、停職、資遣、免職、優
惠退休等情事發生皆視同未持續在職。
(3)發行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4)未達成既得條件之處理方式:由本公司全數依原認購價格收回並予以註銷,所
衍生之配股及配息員工無須返還或繳回。
5.員工之資格條件:
(1)員工資格條件:以發行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正式編制之全職員工為限。
(2)得獲配之股數:實際獲配之員工及數量,將參酌職級、績效表現、整體貢獻及
其他因素等,並考量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規則所需,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
董事會決議。惟具經理人身份者,應先提報薪酬委員會同意。
6.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已經過10年的研究發展R&D,目前正是從研髮型的公司漸進轉型為營運型公司。
今為因應此轉型必須召募更多的人才,特別是營運方面人才,公司近期召募的資深人
才,都是經過長期的努力有的甚至經過兩年才召募進來,接下來的儲才及留才,對公
司在執行規則與達成目標更是重要,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以達召才、儲才及留才的
首要目的,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7.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以既得期間四年,計算可能費用化之金額,若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03年4月3日收盤
價新台幣159.96元估算,預估發行後對103年至106年度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為
20,828 仟元、288,761仟元、87,811仟元及2,499仟元。惟實際費用化金額將以
給予日之公平價值計算之。因此若給予時該公平價值高於前述用以估算之收盤價,
則每多10元費用化金額將增加25,000仟元。
8.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若以103年2月26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87,731,000股計算,對103年至107年度每年每股
盈餘之影響分別為 0.11元、1.54元、0.47元及0.01元。綜觀前述整體評估,對未來每
股盈餘稀釋情形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科目亦無重大影響。
9.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販賣、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擔保或
做其他方式處份。
(2)股東會表決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
(3)股東配(認)股、配息權:與本公司其他普通股相同。
1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4/08
2.公司名稱: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近期股價波動較為頻繁,投資人一再詢問公司業務推展進度及財務狀況。
(2)本公司蛋白質新藥P1101用於真性紅血球增生症(PV)於歐洲由本公司合作夥伴AOP
公司進行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目前均按計畫如期進行,今年9月應可完成收案。
(3)P1101用於C型肝炎於台灣進行之第二期人體臨床試驗(含基因型第一型及第二型),
亦均按計畫順利進行中;另本公司針對C型肝炎基因型第二型,規劃於今年年底前於
亞洲數國進行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
(4)本公司將於今年中,向美國FDA提出P1101用於治療真性紅血球增生症之臨床試驗用
藥(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IND)申請,以讓FDA血液疾病部門(Hematology Dept.)
可以加快審閱在歐洲進行之臨床數據資料,作為後續申請美國藥證之依據。
(5)本公司為擴大P1101之適應症,除前述之臨床試驗外,亦積極規劃於今年內在美國及
歐洲展開原發性骨髓纖維化(PMF)第二期人體臨床試驗;另在國內血液權威醫生支援下,
亦規劃於台灣各大教學醫院進行血小板增生症(ET)之第二期人體臨床試驗。
(6)配合以上臨床試驗進度及其他新藥研發進展,本公司並積極招募人才以為因應,目前
人事及財務狀況均屬正常運作。
(7)再次重申關於本公司之資訊來源,請以「公開資訊觀測站」為準,懇請投資大眾審慎
判斷。
6.因應措施:本公司財務業務相關事宜,請依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資訊為準。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