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德科技 (8179) 2014年 6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主管機關核准日期:20140703
預定發行單位總數:10000
每單位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之股數-股:1000
預定發行總數-股:10000000
預定發行總數占己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38181
認購股份種類:普通股
發行公司履約方式:新股
備註-1:
備註-2:
備註-3:
發行目的: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並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對股權可能稀釋之情形:本公司本次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共可認購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0,000,000股,對原有普通股股東股權可能稀釋比率為3.38181%,稀釋效果尚屬有限。
對股東權益之影響:本認股權憑證於發行日屆滿二年後,分年執行,對原股東權益逐年稀釋,稀釋效果尚屬有限。
限制條款之內容:詳見發行辦法。
旭德科技 (8179) 2014年 4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旭德科技 (8179) 2014年 3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旭德科技 (8179) 2014年 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旭德科技 (8179) 2013年 11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0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工業區管理中心(新竹工業區中華路22號2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一○一年度決算報告。
(三)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
(四)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
及特別盈餘公積提列數額報告。(新增)
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一)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部分條文。
(二)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部分條文。
(三)解除本公司現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四)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新增)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0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04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4/12
2.公司名稱: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2年4月12日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6.因應措施:依董事會決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買回目的:為轉讓股份予員工。
2.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3.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新台幣22,000,000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102年4月13日至102年6月12日。
5.預定買回數量:不超過2,000,000股。
6.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5.50元至11.00元之間,惟當本公司股價低
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7.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8.預定買回股份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68%。
9.本次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決議及執行情形,應於最近一次之股東會報告。
10.擬請授權董事長處理相關買回股份事宜。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2/01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東股票股利 0 元(預計每仟股配發 0 股)。
(2)股東現金股利 88,709,805元(預計每仟股約配發@ 300 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擬提撥員工紅利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員工現金紅利8,750,000 元,
董監事酬勞1,300,000元。
(2)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有差異者,
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
(3)本公司102年度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後,可分配盈餘將調整減少73,047,592元
,102年期初未分派盈餘將因此調降至37,850,835元,而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
額為0元,並無差異影響。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將於102年3月29日起至102年4月8日
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
股份之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受理提案處所:旭德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財務部(地址:30351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8號,電話
03-5986150);如因事實需要需更動書面提案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辦理之。
第三十四條 第35款
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01/07/31
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01/08/27
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
(1)減資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3,285,548,330元,流通在外股數328,554,833股,
每股淨值為12.47元。
(2)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2,956,993,500元,流通在外股數295,699,350股,
每股淨值為12.74元。
上述資料依100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計算。
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劃書
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退還股款,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會員101年7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3856號函同意辦理減資銷
除股份,並經經濟部於民國101年8月27日經授商字第10101176360號函核准登記在
案;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
暨「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書。
二、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比例:
1.本次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已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28,554,833股,每股面
額為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3,285,548,330元。
2.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新台幣328,554,83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32,855,483股,用
以改善資本結構進一步提升股東權益。
3.減資比率:減資比率為10%,原普通股壹仟股換發玖佰股(即每仟股減少壹佰股)。
4.每股退還股款金額:普通股股東每股可退還新台幣1元。
5.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本次減資銷除股份
換發之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並遵照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無實體股票發行事宜。
6.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295,699,3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共計新台幣2,956,993,500元。
7.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
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900股(即每仟股減少100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
,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
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且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作為無實體劃撥之費用。
三、減資換發新股作業如后:
1.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期:民國101年10月18日
(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民國101年10月22日。
(3)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1年10月23日至民國101年11月1日止。
(4)暫停在興櫃買賣期間:民國101年10月19日至民國101年11月1日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101年10月27日。
(6)換發新股票暨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1年11月2日。
(7)舊股票停止上興櫃買賣日期:民國101年11月2日。
(8)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民國101年11月2日。
(9)自新股票上興櫃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10)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2.換發新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
商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連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及集保存簿等,至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換發。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凡自集中交易市場買進且尚未辦理過戶者請備妥股票、買進
報告書、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原留印鑑及
集保存簿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
(4)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興
櫃買賣日統一換發,不需辦理任何手續換發新股票。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680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
3.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三、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一、本公司於101年06月13日經股東常會通過減資新台幣328,554,83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32,855,483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1年07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3856號函核准在案。
二、依公司法第273條之規定,將減少資本之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旭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3.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4.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3,285,548,330元整,分為328,554,83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縣湖口鄉光復北路8號。
(五)公告方式:依法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含三席獨立董事),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
(七)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87年8月11日訂立,民國101年6月13日第十六次修訂。
(八)本次減少資本銷除股份辦法:1.本次減少資本額新台幣328,554,83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2,855,483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本次減少資本比率為10%,普通股股東每股可退還新台幣1元;每仟股換發900股(即每仟股減少100股)。2.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作為無實體劃撥之費用。3.本次減資換發之股份,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九)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2,956,993,500元整,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發行股份總數為295,699,350股。
(十)本次減資用途:用以改善資本結構進一步提升股東權益
三、本公司董事會謹訂101年08月20日為減資基準日。本次辦理減資之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需變更時,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四、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另洽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股票內容變更及提報減資換股作業計畫,俟其核備後,召開董事會訂定減資換股基準日、辦理換發新股及退還股款相關事宜,屆時將另行公告。
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股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http://newmopsov.twse.com.tw/)。
六、特此公告。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8/16
2.減資基準日:101/08/20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主管機關核備後公告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NA
(一)本公司於101年6月13日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計減少資本新台幣328,554,830
元,銷除股份32,855,483股,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7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
1010033856號函核准在案。本公司原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3,285,548,330元整,分為
328,554,833股,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本次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28,554,830元整
,銷除已發行股份32,855,483股,用以改善資本結構進一步提升股東權益。減資後實收
資本額為新台幣2,956,993,500元整,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發行股份總數為
295,699,350股。
(二)本次減少資本比率為10%,普通股股東每股可退還新台幣1元;每仟股換發900股
(即每仟股減少100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五日內,辦理
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三)本減資案擬訂定民國101年8月20日為現金減資基準日。
(四)本次辦理減資之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需變更時,提請董事
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五)減資後換發新股票,俟呈奉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另訂定「減資換發股票
基準日」辦理換發新股票,屆時另行公告。
一、本公司業經101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0年度盈餘分配案,分派現金股利65,710,967元。茲於101年7月1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101年7月31日為分派現金股息基準日,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每股配發0.2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
二﹑101年8月16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銀行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票據方式發放,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但獲配現金股利在新台幣50元以下者,僅郵寄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領取。
三、特此公告。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7/10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普通股現金股利新台幣65,710,967元(每股新台幣0.2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1/07/25
5.最後過戶日:101/07/26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7/27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7/31
8.除權(息)基準日:101/07/31
9.其他應敘明事項:
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01年07月26日(四)16時30分
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信義路4段236號3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1年7月26日
(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