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台北電】旭晶能源 (3647) 與某國際客戶簽訂銷售合約案,將於102年7月1日至103年6月30日契約期間,購買旭晶能源產品,對業績具有正面效益。(編輯整理:莊雅珍)
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公告 公司代號: 3647 公司名稱:旭晶能源 一、公告序號:1二、主旨: 旭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及認股價格等相關事宜公告三、依據:本公司於99年12月17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60,000,000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00,000,00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99年12月29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72026號函申報生效。四、股票停止過戶起訖日期: 100年01月27日 至 100年01月31日 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及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過戶)之起訖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五、公告事項:(一)年度: 100 第 1 次除權/除息(二)原(定)發行股數總額及每股金額:⊙分次發行 ○全額發行 額 定: 300,000,000 股、金額: 3,000,000,000 元,每股面額: 10 元已發行(含私募股票: 0 股): 183,125,000 股、金額: 1,831,250,000 元,每股面額: 10 元已完成變更登記: 183,125,000 股、金額: 1,831,250,000 元,每股面額: 10 元(三)訂立章程及最近一次修訂之日期:本公司章程訂立於96/8/27,最近一次修訂於99/5/5。(四)本次增資總額: ⊙除權須申報 ○僅除息不須申報 *(有償)現金增資:發行 ⊙普通股○特別股 : 60,000,000 股,每股認購金額: 元/股(認購價格將於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申報)其中 a.公開承銷: 0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0.00 b.員工認購: 6,000,000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10.00 c.原股東認購: 54,000,000 股,佔本次現金增資比率(%): 90.00 現金增資繳款開始日: 100年02月11日 ,現金增資繳款截止日: 100年03月11日 *(不含員工紅利轉增資)盈餘轉增資: 0.0 股*資本公積轉增資: 0.0 股*員工紅利轉增資: 0 股,佔盈餘轉增資之比例: 0.0 %*共計 60,000,000 股,金額: 600,000,000 元*其他應公告事項(如員工紅利對盈餘及股東權益可能稀釋影響之說明):無(五)權利分派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除權--普通股: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0.00000000 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轉增資 0.00000000 股,每壹仟股無償配發資本公積轉增資 0.00000000 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元認購 ⊙普通股○特別股 294.88000000 股特別股(代碼: 36471):每壹股配發股票股利 0.00000000 元(即每壹仟股無償配發普通股 0.00000000 股),每壹仟股以每股新台幣 0.00 元認購 ⊙普通股○特別股 0.00000000 股※除息--普通股: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0.00000000 元,現金股利總額 0 元特別股(代碼: 36471):每壹股配發現金股利 0.00000000 元,現金股利總額 0 元員工現金紅利總金額: 0 元*按基準日債券換股權利證書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壹仟股補發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代號: 3647L股數: 0.00000000 股代號: 股數: 股代號: 股數: 股代號: 股數: 股*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如有不同,請說明:無*本公司計持有庫藏股 0 股不參與除權除息,可參與權利分派之股數,計普通股 183,125,000 股(含未變更之轉換公司債轉換或因認股權行使而發行之普通股 0 股),特別股 0 股。*畸零股之處理方式: 股東自行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後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上開權利分派內容係經 99年12月17日 董事會通過(免經股東會)*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六)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1.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 2,431,250,000 元, 243,125,000 股(普通股)2.每股面額 10 元,分次發行。3.特別股部分: 0 股(七)權利分派基準日: 100年01月31日 除權/除息交易日: 100年01月25日 (八)增資計劃/用途:擴充產能興建桃園觀音廠。六、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 100年01月26日 16時30分 前(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 第一金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機構地址: 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辦理過戶機構電話: 02-2563-5711(三)辦理過戶方式:最後過戶日為100年1月26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0年 1月26日(星期三)下午4時30分前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手續,郵寄 者以掛號郵戳日期為憑。俾可享有配股權利;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其他:無七、其他應公告事項:(1)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2)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 式交付。八、特此公告以上公告係由旭晶能源公司輸入,資料如有虛偽不實或事後變動或未依規定時限公告,均由該公司負其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