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第A20版2.報導日期:109/05/263.報導內容:目前昱厚已針對LTh(αK)應用於COVID-19黏膜免疫治療申請專利,本案亦已獲醫藥品查驗中心(CDE)納入專案指標性案件,目標下半年進入人體臨床試驗。」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1) COVID-19黏膜免疫治療申請專利:本公司於2020年5月8日向美國提出臨時專利申請案(provisional patent application),受理編列案號:63/022,017,專利案名:Method for the prophylaxis or treatment of coronavirus infection using an immunomodulator and vaccine compositions comprising the same。(2)本公司2020年5月4日收到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CDE)來函,本公司研發中「LTh(αK)應用於COVID-19」獲納入COVID-19專案指標案件藥物法規科學諮詢輔導計畫,雙方簽署協議書。本研發案已就LTh(αK)應用於新冠肺炎治療撰寫人體臨床試驗摘要,並已向醫藥品查驗中心諮詢中,納入查驗中心意見後再向衛福部提出人體臨床試驗申請。待取得衛福部新藥臨床試驗(IND)核准後,本公司將依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6.因應措施:本公司發佈重大訊息,澄清媒體報導。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公告本公司與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簽署「利用流感類病毒顆粒平台開發新冠肺炎病毒(SARS-Cov-2)抗原」技術授權合約
1.事實發生日:109/10/06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3.與公司關係:無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9/10/06~134/10/05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與國家衛生研究院簽署25年期間之「利用流感類病毒顆粒平台開發新冠肺炎病毒(SARS-Cov-2)抗原」全球非專屬技術授權,此技術將用於新冠肺炎病毒(SARS-Cov-2)疫苗之研究、開發、製造及販售。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將依合約支付一定金額授權費及銷售權利金;此產品開發成功後,將對公司未來營收具有正面影響。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本公司取得國家衛生研究院「利用流感類病毒顆粒平台開發新冠肺炎病毒(SARS-Cov-2)抗原」技術,並添加本公司的專利黏膜免疫佐劑LTh(αK),開發新型的噴鼻劑型新冠肺炎疫苗,提升人體血清和黏膜免疫反應,以用於預防新冠肺炎病毒的感染。9.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本公司109.09.15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與國衛院洽談技術授權合約(詳細內容見本公司109.09.15公告),雙方並於今日109.10.06簽署技術授權合約。(2)國際醫學研究(Cell: A Single-Dose Intranasal ChAd Vaccine Protects Upperand Lower Respiratory Tracts against SARS-CoV-2;https://doi.org/10.1016/j.cell.2020.08.026)已發表新冠肺炎鼻腔投與疫苗可以在呼吸道黏膜表面誘導抗新冠病毒的抗體和免疫反應,對呼吸道有很好的保護效果。本公司開發的黏膜佐劑LTh(αK)已在鼻噴流感疫苗的人體臨床二期試驗證實無安全和耐受性疑慮,可提升血清和黏膜免疫反應(詳細內容見本公司107.12.20公告)。公司將採用新冠肺炎類病毒粒抗原搭配本公司的專利黏膜免疫佐劑LTh(αK)開發鼻噴劑型新冠肺炎疫苗,而類病毒粒技術先前其他藥廠已成功開發子宮頸癌疫苗、B肝疫苗和流感疫苗產品上市。(3)本公司係屬生技產業具投資風險,有關財務及營收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準,投資人請審慎判斷謹慎投資。<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