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新藥廠台灣浩鼎 (4174) 今(5)日宣布與中央研究院簽訂醣分子合成技術專屬授權契約,進一步提升OBI-822產品製程技術。
浩鼎表示,與中研院簽署關於醣分子合成技術專屬授權契約,須支付授權金及權利金中研院以取得相關技術實施權利,簽訂後將有助於OBI-822產品量產與製程提升,除可大幅降低研發成本及未來製造成本,並有利於新藥開發及全球市場拓展。
目前乳癌治療性疫苗OBI-822台灣已進入第3期試驗,展開卵巢癌的臨床試驗,另外美國和韓國正展開第2期臨床試驗,並啟動歐美及全球的第3期臨床試驗,目前在大中華地區和美國已佈建子公司,進一步展開全球3期臨床試驗。
興櫃新藥廠台灣浩鼎 (4174) 獲得2013傑出生技產業獎中的「潛力新秀獎」,在創辦人張念慈博士領導下,成功開發治療困難梭菌之新抗生素DIFICID,並已獲美國FDA核准。此外,該公司開發中的OBI-822等乳癌治療藥物,極具國際市場潛力,其獨到眼光、專業能力及強大研發和經營團隊,是創造台灣品牌新藥最具潛力新秀公司。
生物產業發展協會李鍾熙理事長表示,「傑出生技產業獎」希望能表揚績效卓越及深具潛力的生技公司或學研機構。今年參賽者不僅家數多,涵蓋領域亦很廣泛,從製藥、醫材、分子檢測至農業生技均有參賽者角逐,也顯示台灣生技產業在各領域的蓬勃發展。
中華民國生物產業協會傑出生技產業獎共分3個獎項,其中『潛力新秀獎』則獎勵在台設立不超過10年或上年度營業額新台幣一億元以下,未來發展潛力雄厚、前景可期生技公司。
李鍾熙表示,台灣生技產業正進入快速起飛階段,凡是績效卓越和深具潛力的生技企業或創新技術都應得到鼓勵表揚,以作為未來發展標竿,引領更多企業及資源投入,才能開創更具規模、水準和效益的生技產業。
張念慈日前樂觀指出,公司新藥進度持續超前,其中獲TFDA核准治療末期轉移性乳癌的疫苗OBI822/821,臨床進度超前,最快明年首季完成收案,並進行歐美3期臨床試驗。而除乳癌外,短期內也將新增卵巢癌適應症,自2期開始啟動。另外在新一代癌症免疫治療的OBI-833部分,第一個適應症鎖定末期胰腺癌,預計明年進入人體臨床。
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7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9,493,67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94,936,71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02年7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662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IG01010 生物技術服務業。
2.F108021西藥批發業。
3.F107070動物用藥品批發業。
4.F107080環境用藥批發業。
5.F 208021西藥零售業。
6.F207070動物用藥零售業。
7.F207080環境用藥零售業。
8.F401010國際貿易業。
9.I103060管理顧問業。
10.IC01010藥品檢驗業。
11.IG02010研究發展服務業。
12.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
13.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巿南港區園區街3號19樓。
(四)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董事 7人(含獨立董事不得少於2人)、監察
人 2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訂立章程日期民國91年4月18日。最近一次修
章日期為民國102年6月26日第八次修正。
(六)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總額新台幣1,500,000,000元,分為150,000,000股;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394,017,040元,分別為普通股139,401,70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9,493,671股,每股新台幣10元,每股發行價格為新台幣158元。其中發行新股總額之85%,計8,069,621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得認購股數57.88753486股。原股東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由股東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本次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之股份,計1,424,05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依員工認股辦法發給認股繳款書認購。
3.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與原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488,953,750元,分別為普通股148,895,375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整。
(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代收股款銀行:
代收股款行庫: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專戶存儲行庫:俟實際簽約後另行公告。
(十一)股款繳納期限:
1.員工及原股東認股繳款日期:102年8月26日起至102年9月26日止。
2.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2年9月27日起至102年10月3日止。
3.逾期未繳納股款者,其認股權利視為自動放棄。
(十二)公開說明書陳列處所:公開資訊觀測站。
三、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茲訂於102年8月19日為本次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自
102年8月15日起至102年8月19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欲辦理過戶者,務必請於102年8月14日(星期三)下午16時30分前(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B1;電話(02)2768-6668),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本次現金增資股票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帳簿劃撥方式發放交付,屆時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股東。
五、財務報表:本公司均按規定按時申報證券主管機關所規定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六、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