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6/17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0,588,422元(每股配發0.1740000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3/08/04
5.最後過戶日:103/08/05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8/06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8/10
8.除權(息)基準日:103/08/10
9.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東現金紅利於103年8月29日發放
第三十四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3/06/17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姓名:劉學愚 簡歷:台大創新育成(股)公司總經理
(2)姓名:周宣光 簡歷:金橋科技(股)公司集團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2)姓名:蕭國慶 簡歷:財團法人政大企管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3)姓名:周武榮 簡歷:縱橫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6.異動原因:配合本公司股東會董監任期屆滿全面董事改選,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任期
屆滿,故重新委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08/26~103/06/09
8.新任生效日期:103/06/17
9.其他應敘明事項:薪資報酬委員任期自董事會通過後開始生效,與本屆董事會任期相
同至106/06/08止。
第三十四條 第17款
1.事實發生日:103/5/9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與100%轉投資公司國茂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茂公司)簡易合併,合
併後由本公司間接取得國茂公司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對大陸地區投資公司100%股權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不適用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東莞國茂電線電纜科技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US$1,200,000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USD$0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產及銷售光纖、電源線、網路線及連接品等產品。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RMB1,780,342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RMB(2,154,332)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US$0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公司簡易合併100%轉投資國茂公司,合併基準日為103年6月30日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8.經紀人: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簡化公司組織架構及節省管理成本。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3年5月9日
23.監察人承認日期:
不適用(本項投資無須經監察人承認)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US$17,192,602元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81.60%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33.27%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56.99%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100年-投資利益新台幣86,601仟元
101年-投資損失新台幣36,545仟元
102年-投資損失新台幣3,642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103/5/9董事會通過本公司與100%轉投資公司(國茂電子)簡易合併及投資架
構調整之公告合併基準日誤植更正,誤植103年6月3日更正為103年6月30日。
1.事實發生日:103/4/18
本公司透過第三地區Wieson Oversea Holding Co., Ltd.轉投資大陸地區驊兆豐科技
(深圳)有限公司,持股100%,為簡化集團公司組織架構及節省管理成本,董事會決議
將本公司持股100%之驊兆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結束營運並辦理清算作業。
為有限公司清算,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為新台幣9,903仟元
驊兆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港幣1,600仟元
從事中國境內各種電子零組件產品之貿易業務
新台幣9,903仟元
新台幣2,253仟元
為簡化集團公司組織架構及節省管理成本
1.民國103年4月18日
不適用,(本項投資無須經監察人承認)
美金17,193仟元
84.23%
34.35%
58.82%
100年度:94,075仟元
101年度:-57,252仟元
102年度:-13,698仟元
0元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3/4/18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驊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驊陞)(存續公司)
國茂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茂)(消滅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國茂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係驊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股達100%之被投資公司
,爰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進行簡易合併,係為同一集團之組織重整,會計處理僅為
存續公司帳列長期投資科目與其他資產負債等科目間之調整,無涉換股比例約定或
配發股東現金或其他財產之行為,故對股東權益無影響。
7.併購目的:
為簡化集團公司組織架構及節省管理成本。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有效整合資源運用及提昇營運競爭力。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係本公司簡易合併持股達100%之子公司,對本公司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無重大影響。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係本公司簡易合併持股達100%之子公司,不適用。
11.預定完成日程:
預計合併基準日為103年6月30日,惟申辦過程之不確定因素致合併基準日須為變更時
,擬依簽訂之合併契約規定,得由立約雙方董事會分別決議通過。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除法令另有強制或禁止之規定或本契約另有約定外,於合併基準日(含)後,消滅公司所
有之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仍為有效之ㄧ切權利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專利權、著
作權、商標權及契約等),均由存續公司概括承受。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一)公司名稱:驊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實收資本額:626,970,000元
代表人姓名:陳宏欽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276號7樓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連接零組件產品(連接器、連接線、RF天線及光纖零組件)
、汽車電子、綠能照明(LED照明)應用。
(二)公司名稱:國茂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實收資本額:70,000,000元
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276號6樓
所營業務主要內容:電信器材及電子材料批發為主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36,240,000元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2/10/01~102/12/31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2,000,000股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新台幣8.37元~18.12元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02/10/01~102/12/31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1,197,000股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15,892,572元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13.28元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1,844,000股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94%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與兼顧市場機制,公司視股價變化
及成交量狀況採行分批買回規則,故本次買回庫藏股未能執行完畢。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18
2.公司名稱:驊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自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一日起改委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經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申請後,業已於102年12月18日經台灣
集中保管結算所函覆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本公司股務作業自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一日起改委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凡本公司股東自上開日期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
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駕臨或郵寄至
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電話:(02)2326-8818。
7.其他應敘明事項:已經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准予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