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碩電子 (3338) 2013年 11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102/11/23
3.報導內容:經濟日報 B3版
經濟日報B3版:法人指出,泰碩前三季稅後純益8,793萬元,...全年每股純益上看2元,
明年在新產品推出後,全年營收成長可上看兩成。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上述有關本公司全年每股純益及明年營收之報導,係媒體自行臆測,未經本公司證實。
有關本公司財務營收等資訊,悉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佈資料為準。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傳播媒體名稱:102/10/10
2.報導日期:102/10/10
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B3版
工商時報B3版:泰碩(3338)昨(9)日通過證交所審議會審查,可望於年底前完成上市
掛牌。...法人評估全年EPS可望挑戰2.3~2.5元、超越去年2.21元的水準。
上述有關本公司之上市掛牌及全年EPS之報導,係媒體自行臆測,未經本公司證實。
有關本公司上市申請狀況及財務營收等資訊,悉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佈資料為準。
泰碩電子 (3338) 2013年 8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15
2.公司名稱: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
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訂約日期:102/11/15
(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
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汐止分行
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新湖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東內湖分行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0/3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7,75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77,500,000元
6.發行價格:
每股發行價格暫定為新台幣20元,惟實際發行價格需依公開承銷之承銷價而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775,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6,975,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條規定及本公司101年6月8日股東常會決議,
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委由證券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承銷。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之部份,
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
及其他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實際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
預計進度、可能產生效益及經核准發行後訂定之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
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請期間等之議定、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其它相
關事項等,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劃之事宜,或因應主管機關之核定內容,法
令變更及基於管理評估或客觀條件需要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2/10/15
5.發生緣由:因應交易所要求,更正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出具之內控專審報告增加審查期間
6.因應措施:上傳更正後之內控專審報告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如下:
原為「於一O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設計及執行」
更正為「於民國一O一年七月一日至一O二年六月三十日止之設計及執行」
1.事實發生日:102/08/22
5.發生緣由:
(一)更正第21頁 短期借款表格:
尚未使用額度更正前為501,936千元,更正後為606,936千元。
(二)更正第32頁 流動性風險:
尚未使用借款額度更正前為501,936千元,更正後為606,936千元。
(三)更正第34頁 資金貸與他人情形表格:
本公司資金貸與蘇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為309,791千
元,更正後為154,896千元。
(四)更正第34頁 資金貸與他人情形表格:
世窗電子(香港)有限公司資金貸與本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前為
143,077千元,更正後為71,539千元。
(五)更正第34頁 資金貸與他人情形表格:
泰碩電子(香港)有限公司資金貸與本公司,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更正為89,139千
元,更正後為40,070千元。
6.因應措施:公告重大訊息後重新上傳財務季報告及更正申報公告XBRL檔案至
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僅為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內容及附註揭露事項之更正,
對損益金額無影響。
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臨時股東會日期:102/07/05
2.重要決議事項:
一、討論暨選舉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二)補選監察人一席。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3月12日及102年4月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新台幣26,264,320元,發行新股2,626,432股。本次現金增資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4月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0165號函核准發行在案,並奉經濟部102年5月21日經授商字第1020109176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變更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20,000,000元。本次增資新股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102年6月13日證櫃審字第10200136622號函同意於民國102年6月17日(星期一)正式櫃檯買賣。
二、茲將本次增資新股之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59,373,56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593,735,680元。
(二)本次增資新股:普通股2,626,43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26,264,320元。
(三)增資發行新股後之股份總額:共計6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20,000,000元整。
(四)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六)辦理股務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三、本次現金增資股票,擬訂於102年6月17日(星期一)採無實體發行並上興櫃買賣,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下:
(一)已提供增資股票劃撥集保帳號之股東,本公司將於發放日當日直接撥入 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請逕洽該證券商登入存摺,免再辦理手續。
(二)尚未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將由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股務代理部寄發「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請股東憑「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及「六七一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及提供本人之集保帳號,親自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劃撥。未曾繳交印鑑卡及身分證影本之股東,請攜帶股東本人及代領人之身份證明檔案及印鑑提出申請,俟相關申請檔案審核無誤後,即可將增資新股劃撥至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四、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