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清 (3346) 2014年 4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麗清 (3346) 2014年 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時報-台北電】麗清 (3346) 現增發行500萬股,每股以17元溢價發行,原股東每仟股可認購89.67001434股。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及轉投資海外子公司。
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2月23日,最後過戶日12月18日,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2月19日,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2月23日,股款繳納期間103年1月6日~103年1月13日。(編輯整理:莊雅珍)
【時報-台北電】麗清 (3346) 專注LED車燈照明市場有成,接獲中國大陸第一大汽車品牌「長城汽車」LED車燈大單,昨(24)日董事會決議,在不超過450萬美元上限內,投資麗清上海汽車公司。
麗清表示,新增客戶訂單規模龐大,將是明年車燈出貨套數倍增的關鍵。麗清指出,以目前營業額規模來看,該新訂單將足以成為明年第1大客戶,因此決議以現增500萬股,每股暫定17元方式進行籌資,以投資麗清上海公司,支應其資金需求。
麗清表示,LED車燈屬汽車零組件的一部分,產業特性有別於其他LED市場,此次新增客戶大單已於第2季密切商討產品規格,長城汽車過去在中國一直是前三大品牌,今年因休旅車款銷售特好,正式躋身大陸第一品牌,因應銷售熱潮,於近期向麗清確認下單量。
據悉,麗清今年LED車燈第一大客戶為上海小糸,對營收貢獻高達20%,長城汽車此次新增訂單量,將有機會在明年擠下上海小糸,成為麗清第一大客戶。兩大客戶明年占麗清的營收比重將達半數。
麗清目前營收比重約70%來自LED車燈貢獻,截自目前LED車燈出貨件數已超越去年全年數量,客戶群主要來自中國地區的汽車品牌如上海小糸、上海通用、一汽大眾甚至電動車領導廠比亞迪;其他約20%營收來自LED晶片代理,10%為LED照明產品。
展望第4季,法人指出,麗清10月營收可望再度刷新9月新高紀錄,第4季單季營收將挑戰第1季的5億元紀錄,達到今年營收高峰。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吳姿瑩/台北報導)
麗清 (3346) 2013年 8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時報-台北電】麗清 (3346) 董事會訂定除息交易日為9月23日,最後過戶日為9月24日,股票於9月25日~9月29日停止過戶,除息基準日為9月29日。(編輯整理:李慧蘭)
【時報-台北電】麗清 (3346) 庫藏股執行期間屆滿,共買回301張,平均每股15.4元,買回總金額463萬6571元,此次買回庫藏股全轉讓予員工,轉讓價格為17元。(編輯整理:張嘉倚)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0/24
2.增資資金來源:原股東及員工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新台幣17元(暫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5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除保留10%
由員工認購外,其餘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每仟股暫定可認購89.67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
持股比例認購;可認股數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
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放棄認購或拼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之普通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
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轉投資海外事業及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17款
1.事實發生日:102/10/24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現金增資美金最高不超過4,500,000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麗清汽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美金3,500,000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美金4,500,000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發光二極體之車輛照明相關產品之製造、組裝及銷售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無保留意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至102.06.30為新台幣241,153仟元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102年第二季稅後淨損新台幣3,964仟元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長及總經理辦公室為決策單位,並由董事會決議通過
18.經紀人: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因應公司營運需要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23.監察人承認日期: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投審會已核准美金9,151,280元;港幣38,200,000。
本次投資美金4,500,000元。
總計美金13,651,280元;港幣38,200,000。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113.91%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37.51%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87.84%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9,151,280元及港幣38,200,000元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87.60%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28.84%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
67.55%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99年度認列投資收益新台幣25,851仟元;
100年度認列投資收益新台幣54,079仟元;
101年度認列投資收益新台幣37,396仟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02/09/23
3.報導內容:
(1)規畫明年第2季送件申請上櫃。
(2)今年LED車燈套數出貨上看530套,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2成以上。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市場及媒體善意推估,
一切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19
2.公司名稱:麗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修訂本公司101年股東會年報第11頁3.主要股東為法人者
其主要股東表格,豪伊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東持股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11款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02/07/1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
姓名:童鈺惠
級職:總經理室主任
簡歷:大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擇期接任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辭職
6.異動原因:辭職
7.生效日期:102/07/17
8.新任者聯絡電話: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6/30
5.發生緣由:實施庫藏股期間屆滿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61,744,858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2/01/02~102/06/30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00,000股。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單價新台幣10~22元及以下金額,
惟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02/01/02~102/01/18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301,000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4,636,571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15.40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0股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為維護整體股東權益,兼顧市場機制,視股價變化及
成交量狀況採分批買回規則,故未執行完畢。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a)已將本公司庫藏股301,000股,依民國102年03月14日董事會通過之
「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辦理,轉讓予員工。
(b)本次轉讓股數301,000股,轉讓價格為17元。
(c)員工認股基準日訂為102/03/26。
第三十四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2/06/26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獨立董事:
(1)張志良;日本Agility Asset Advisers Inc.上席顧問
(2)巫貴珍;日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3)陳國賢;台灣中小企銀分行經理
監察人:
(1)祝鳳岡;政治大學廣告學系教授
(2)陳政民;怡居開發實業(股)公司董事長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
5.異動原因:增選三席獨立董事及補選兩席監察人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1)張志良:0股
(2)巫貴珍:0股
(3)陳國賢:100,000股
(1)祝鳳岡:0股
(2)陳政民:50,000股
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1/04/16~104/04/15
8.新任生效日期:102/06/26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3/7
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2/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不適用。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不適用。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不適用。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新任董事無競業情形,本案不討論。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股東會日期:102/06/26
2.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1)通過承認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決算表冊案。
(2)通過承認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分配修正案。
二、討論事項(一)
(1)通過討論「公司章程」修訂案。
(2)通過討論「資金貸與他人及背書保證作業程式」修訂修正案。
(3)通過討論「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修訂案。
(4)通過討論「股東會議事規則」修訂案。
(5)通過討論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提撥公開承銷案。
三、選舉事項
(1)選任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
選舉結果:
獨立董事:張志良、陳國賢、巫貴珍
監察人:祝鳳岡、陳政民
四、討論事項(二)
(1)通過不討論董事競業禁止解除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