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重要子公司Holiday Clark,LLC公告董事會決議分配盈餘-美金40萬元匯回母公司。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9/1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匯回母公司曼哈頓,匯回總金額為美金400,00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年09月17日董事會通過,為因應本公司營運需求,由本集團旗下百分之百子公司Holiday Clark LLC之盈餘匯回母公司曼哈頓。<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9/172.增資資金來源:母公司Manhattan Hotel Group Co., Ltd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無4.每股面額:不適用5.發行總金額:不適用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不適用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不適用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東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8/0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匯回母公司曼哈頓,匯回總金額為美金200,00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年8月7日董事會通過,為因應本公司營運需求,由本集團旗下百分之百子公司Holiday Clark LLC之盈餘匯回母公司曼哈頓。<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06/08/1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JEFF R. HASTY/本公司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吳卓男/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子公司總經理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任」):職務調整5.異動原因:為因應集團營運需求與規劃,原任集團總經理JEFF R. HASTY先生解除本公司集團總經理職務,同日調職專任本公司美國區總經理。6.新任生效日期:106/08/11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人事異動案經106年8月11日董事會決議通過。<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更正-本公司6/30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至四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07/07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USA Hotel Group LLC(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412205(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36665(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52955(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8962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8962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孫公司USA Hotel Group LLC 與工業銀行簽訂融資合約,由本公司之子公司Liberty Hospitality Associates LLC提供子公司貸款擔保NTD789,620萬。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足額不動產(2)價值(仟元):1412205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11513(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734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到期日(2)日期:06/30/2020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8962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4.07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15.65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5/12/31經會計師查核淨值為新台幣764,008千元。匯率換算係以台灣銀行106/06/29公告平均30.37換算2. 本公司背書保證責任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為限。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之整體得為背書保證之總額以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五十為上限,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以本公司淨?百分之五為上限,如前述整體背書保證總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並應於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及合理性。惟本公司對子公司已提供足額不動產作為銀行融資擔保品之背書保證金額,不受前款規定之限額。3.依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本公司對子公司已提供足額不動產作為銀行融資擔保品之背書保證金額,不受限額之規定,故背書保證之限額擬依提供足額不動產為擔保之價值計算之。<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公司新增背書保證金額達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至四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6/06/30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USA Hotel Group LLC(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孫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0(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36665(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52955(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8962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8962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孫公司USA Hotel Group LLC 與工業銀行簽訂融資合約,由本公司之子公司Liberty Hospitality Associates LLC 提供子公司貸款擔保NTD789,620萬。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足額不動產(2)價值(仟元):1412205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411513(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734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合約到期日(2)日期:06/30/2020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0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789620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0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0.00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106/12/31經會計師查核淨值為新台幣764,008千元。匯率換算係以台灣銀行106/06/29公告平均30.37換算2. 本公司背書保證責任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為限,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以不超過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為限。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之整體得為背書保證之總額以本公司淨值百分之五十為上限,及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金額以本公司淨?百分之五為上限,如前述整體背書保證總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並應於股東會說明其必要性及合理性。惟本公司對子公司已提供足額不動產作為銀行融資擔保品之背書保證金額,不受前款規定之限額。<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6/04/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羅麗惠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羅麗惠:曼哈頓酒店集團策略長、CA Four Season Group董事長、Kao & Lo LLC董事長。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5.異動原因:106年股東常會提前全面改選,故重新推舉董事長。6.新任生效日期:106/04/28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