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2.報導日期:103/06/26
3.報導內容:工商時報103.06.26-B3版對本公司有關之報導”目前有一蘋果機殼大廠訂單
正在洽談,有機會在8月入袋,挹注智泰第3季成長動能。”及”法人估計,6月營收
可望突破億元,第2季營收就可望是第1季的2.5倍,上半年也將步入獲利階段。”
”江蘇廠房有當地政府補貼,智泰則將投入2億元人民幣購地。”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針對上述,有關媒體報導之情事,係屬媒體善意
推估,本公司並未發佈獲利財報預測,所有財務資料以本公司公告為主,特此澄清說
明。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智泰科技 (3151) 2014年 4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智泰科技 (3151) 2014年 3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智泰科技 (3151) 2013年 1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11款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會計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2/11/2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曹千榆 經理 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芳宜 經理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辭職
6.異動原因:辭職
7.生效日期:102/11/30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267-2688
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會計主管將於次期董事會予以追認通過。
新任會計主管蔡芳宜誤植為蔡宜芳,特此更正。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15
2.公司名稱: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11月15日)董事會通過之重要議案如下:
一、代子公司南京智泰光電科技有限公司通過外債額度US100萬元借款案。
二、本公司新增代子公司南京智泰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外債借款背書保證票US100萬元案。
6.因應措施: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2/11/15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睿澤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
7.生效日期:102/11/15
8.新任者聯絡電話:02-2267-2688
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到任前,由稽核人員李美秀暫代內部稽核主管
一職。
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02/10/23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根培 本公司副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遲威律 本公司總管理處副總經理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02/10/23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壹、本公司102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股東股票紅利12,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200,000股、員工股票紅利5,25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121,052股,共計發行新股1,321,05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7月18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7939號函核准發行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下:
一、公司名稱:智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一)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二)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
(三)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四)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
(五)CQ01010模具製造業。
(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七)F106030模具批發業。
(八)F206030模具零售業。
(九)F113010機械批發業。
(十)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
(十一)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十二)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十三)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十四)F21303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十五)F118010資訊軟體批發業。
(十六)F218010資訊軟體零售業。
(十七)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
(十八)I501010產品設計業。
(十九)F401010國際貿易業。
(二十)除ZZ99999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土城區忠城路123號2樓
四、公告方式: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名(含獨立董事三名)及監察人三名,任期為三年。
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民國八十四年九月八日;最後修訂日期: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修訂。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1,321,052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13,210,52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其發行條件如下:
1、自101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12,000,000元,轉發行新股1,200,000股,及員工紅利5,250,000元轉發行新股121,052股,共計發行新股1,321,05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按除權停止過戶日原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2、本次增資共計發行記名式普通股1,321,005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增資後本公司實收股本將由新台幣240,000,000元增加至新台幣253,210,520元。
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53,210,520元,分為25,321,05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股票帳簿劃撥方式配發,屆時除另行公告外,將分函通知各股東。
十一、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參、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2年9月5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02年9月1日至102年9月5日為停止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2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郵寄過戶者以8月31日郵戳為憑,股票存放於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之集保帳戶者,將依該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股票過戶,俾可享受配股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18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指示修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第12頁監察人酬金個別揭露、
第26頁新增財務主管與研發主管辭職解任情形、第29頁股權質押資訊
及第30頁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之關係資料。
6.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101年度年報至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