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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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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納諾:代子公司香港納諾科技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3/3/23
代子公司香港納諾科技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辦理 (更正112/3/2公告之資金貸與餘額等相關數據資料) 1.事實發生日:112/03/02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郁盛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持股之關聯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6,15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6,794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25,55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0.54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更正112/3/2公告之資金貸與餘額等相關數據資料: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826(更正前) 16,794(更正後)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31,962(更正前) 525,559(更正後) 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1.40(更正前) 70.54(更正後)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代子公司香港納諾科技有限公司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3/3/23
代子公司香港納諾科技有限公司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辦理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03/22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持股之關聯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6,153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62,144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3,014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5,15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5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11,315 5.計息方式: 參酌各關係企業金融機構之存、借款利率水準或基本放款利率。 6.還款之: (1)條件: 於還款時一併償付本金及負責。 (2)日期: 契約到期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63,71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5.6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代子公司香港納諾科技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3/3/2
代子公司香港納諾科技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2/03/02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郁盛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持股之關聯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6,153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826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資金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31,96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1.40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代孫公司悅芯光學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公告擬與中國海獅 集團關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2/12/30
代孫公司悅芯光學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公告擬與中國海獅 集團關聯企業成立合資公司 1.事實發生日:111/12/29 2.公司名稱:悅芯光學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之孫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 (1)因應營運策略,本公司之孫公司悅芯光學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積極拓展大陸市場,擬與中國海獅集團關聯企業成立合資公司。 (2)合資公司初期設立資本額預計為人民幣1,000萬元,悅芯光學科 技(昆山)有限公司持有60%股權,應出資額為人民幣600萬元。 6.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成立合資公司相關事宜,擬授權悅芯光學科 技(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長全權負責。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代孫公司郁盛環保科技(股)公司公告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2/12/29
1.發生變動日期:111/12/29 2.法人名稱: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葉金榮 4.舊任者簡歷: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吳彥澤 6.新任者簡歷: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術部副理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8/15~114/8/14 9.新任生效日期:111/12/2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代子公司鴻超環保能源(股)公司公告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原公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2/12/29
代子公司鴻超環保能源(股)公司公告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原公告本公司誤植,更正為代子公司鴻超環保能源(股)公司) 1.發生變動日期:111/12/29 2.法人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葉金榮 4.舊任者簡歷: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張嘉吉 6.新任者簡歷: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採購經理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8/15~114/8/14 9.新任生效日期:111/12/2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代子公司昆山納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 公司資金貸與及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2/9/28
代子公司昆山納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 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 項第四款之規定 1.事實發生日:111/09/28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昆山納諾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100%持股之關聯企業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79,863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44,09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44,09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64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營運需求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提供等值人民幣存款 (2)價值(仟元):44,09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86,123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8,61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被背書保證公司償還借款,即解除保證責任 (2)日期: 依合約約定到期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28,37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81,33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4.3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4.7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代子公司香港納諾科技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2/6/23
代子公司香港納諾科技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 第一款之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1/06/23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郁盛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持股之關聯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5,90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88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26,34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0.14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兩家孫公司合併事宜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2/6/23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孫公司合併(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1/6/23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1.昆山納諾環保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2.昆山納諾新材料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1.昆山納諾環保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2.昆山納諾新材料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參與合併之兩家公司皆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孫公司,依企業購併法第19條進行 簡易合併 ,無涉換股比例約定或配發股東現金或其他財產之行為,故對股東 權益無影響。 7.併購目的: 依未來發展策略,強化組織整合及管理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強化整體資源運用效益及提升營運績效與競爭力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不適用 10.併購後續處理方式,包括支付併購對價之時間及方法等: 不適用 11.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2.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3.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不適用 16.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7.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不適用 18.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相關日程依昆山納諾環保有限公司及昆山納諾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會安排及決議 19.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存續公司概括承受消滅公司之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法律關係 20.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1.昆山納諾環保有限公司-環保設備產品,水處理設備開發 2.昆山納諾新材料有限公司-納米工業耗材,機台,LED產品及環保業務之研發 21.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22.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23.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 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不適用 2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5.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7.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無 28.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9.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無 30.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1.資金來源(註五): 無 32.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代子公司公告復工事宜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2/5/17
1.事實發生日:111/05/17 2.公司名稱: (1)昆山納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昆山納諾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3)悅芯光學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4)昆山鴻超綠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1)100% (2)100% (3)100% (4)80% 5.發生緣由: 本公司之子公司配合當地政府防疫政策,自今日全面復工。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將密切觀察後續疫情發展,配合當地政府規定採取應變措施,以確保 員工安全與健康。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2/5/13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 1.事實發生日:111/05/1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直接持有100%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25,127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2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3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鴻超環保公司業務需要,向銀行申請融資 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5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11,31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被背書保證公司償還借款即解除保證責任 (2)日期: 依合約約定到期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93,04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407,08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5.5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1.3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圓點奈米EPS 27元 去年興櫃獲利王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2/5/4
興櫃公司去(110)年財報4月底完成公告申報,除太和-KY獲准延 後,其餘292家興櫃公司均已完成公告及申報、其中圓點奈米(6797 )去年每股稅後盈餘(EPS)達27.01元居冠,台灣精銳(4583)、愛 比科技(6858)、振大環球(4441)等三家興櫃公司EPS都超過10元 。 據興櫃公司公布去年財報業績,288家本國企業興櫃公司中,198家 去年為獲利業績,其中118家EPS高於2元,更有42家EPS超過5元。EP S前五大是:圓點奈米、台灣精銳、愛比科技、振大環球、巨鎧精密 。排名在前十大還有:梭特、富世達、諾貝兒、宏偉、樂意。EPS較 高依序有視陽(8.11元)、世紀風電(8.04元)、宏碁資訊(7.79元 )、來頡(7.51元)、采鈺(7.41元)、網石(7.34元)、寶陞(7 .28元)等。 至於5家外國企業興櫃公司,太和-KY延後公告,另4家興櫃公司, 華勝-KY去年EPS為2.28元,北極星藥業-KY、共信-KY、納諾*-KY等三 家都處於虧損,每股各虧損1.09元、1.11元、2.87元。 <摘錄工商-◎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代子公司香港納諾科技有限公司 依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2/4/27
代子公司香港納諾科技有限公司 依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1/04/27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持股之關聯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5,905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32,904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1,076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3,98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5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11,315 5.計息方式: 參酌各關係企業金融機構存、借款利率水準 6.還款之: (1)條件: 於還款時一併償付本金與利息 (2)日期: 借款到期日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57,91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3.6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代子公司香港納諾科技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2/4/27
代子公司香港納諾科技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 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 第一款之規定辦理 1.事實發生日:111/04/27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00%持股之關聯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5,90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3,98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657,91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3.67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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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7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 1.事實發生日:111/04/2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直接持有100%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625,127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8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2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20,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鴻超環保公司業務需要,向銀行申請融資 額度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擔保信用狀 (2)價值(仟元):180,00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45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11,31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被背書保證公司償還借款即解除保證責任 (2)日期: 依合約約定到期日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893,039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97,39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4.50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10.2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代子公司公告,配合當地政府疫情防疫工作,暫時停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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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20
1.事實發生日:111/04/20 2.公司名稱: (1)昆山納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昆山納諾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3)悅芯光學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4)昆山鴻超綠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1)100% (2)100% (3)100% (4)80% 5.發生緣由:原配合當地政府對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工作,延長停工至4月19日24:00, 現配合當地政府防疫措施再延長,後續將視具體規定提出復工申請。 6.因應措施:本公司配合當地政府規定採取應變措施,以確保員工安全與健康。 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財務業務暫無重大影響。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代子公司公告,配合當地政府疫情防疫工作,延長停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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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3
1.事實發生日:111/04/13 2.公司名稱: (1)昆山納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昆山納諾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3)悅芯光學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4)昆山鴻超綠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1)100% (2)100% (3)100% (4)80% 5.發生緣由: 配合當地政府對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工作,延長停工至4月19日24:00。 6.因應措施: 本公司配合當地政府規定採取應變措施,以確保員工安全與健康。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對財務業務暫無重大影響。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代子公司公告,配合當地政府疫情防疫工作,延長停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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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8
1.事實發生日:111/04/08 2.公司名稱: (1)昆山納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昆山納諾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3)悅芯光學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4)昆山鴻超綠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1)100% (2)100% (3)100% (4)80% 5.發生緣由:配合當地政府對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工作,延長停工至4月12日24:00。 6.因應措施:本公司配合當地政府規定採取應變措施,以確保員工安全與健康。 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財務業務暫無重大影響。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代子公司公告,配合當地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暫時停工事宜。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2/4/6
1.事實發生日:111/04/06 2.公司名稱: (1)昆山納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昆山納諾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3)悅芯光學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4)昆山鴻超綠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1)100% (2)100% (3)100% (4)80% 5.發生緣由:配合當地政府對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工作,自4月6日起至4月8日暫時停工。 6.因應措施:本公司配合當地政府規定採取應變措施,以確保員工安全與健康。 7.其他應敘明事項:對財務業務暫無重大影響。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澄清媒體報導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22/2/18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工商時報/聯合報2.報導日期:111/02/183.報導內容:本公司與中國大陸中石化的合作,初步整治天津大港油田 2,000 噸土壤,營收貢獻約人民幣150萬元。後續有機會拿下其他整治計畫,未來十年商機超過人民幣2,000億元等訊息。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澄清媒體報導6.因應措施:本公司嚴格遵循資訊揭露之規範,從不對特定獲利目標評論,亦未對外公佈財務預測等資訊,上述報導中提及之內容與相關數據係屬自行推估預測,有關本公司之業務與財務資訊,應以本公司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資訊為準,特此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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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
標題
公告類別
日期
F-納諾:本公司關聯企業昆山納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之 法律
其他
2023/3/29
本公司關聯企業昆山納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之 法律訴訟案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深圳大井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大井和」) 相對人:昆山納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納諾新材料」)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022)粵0305民初19050號民事判決書 4.事實發生日:111/11/1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A)2022/11/10原昆山納諾新收到深圳市南山法院送達的傳票等 法律文書,大井和就與納諾新材料的買賣合同糾份提起訴訟 ,另同時申請財產保全,即查封、扣押、凍結公司財產,凍 結額度為其訴訟請求金額人民幣4,286仟元。 B)廣東省深圳市南市區人民法院已受理上述案件並於2022/12/8 開庭審理,並於2023/1/13出具《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 院民事判決書(2022)粵0305民初19050號》,判決一審敗訴。 C)納諾新材料已向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目前正在庭前調解 階段,委託律師將調解方案報送二審法院後,法院已向大井和 進行轉達,但截至目前為止,大井和未就調解事項進行回覆, 二審尚未開庭。 6.處理過程:納諾新材料已於指定期限內提請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A)賠償金額暫按一審判決預估,判決訴訟請求金額人民幣4,125 千元加計資金占用費人民幣775千元及訴訟費(一審+預估二審) 人民幣100千元,以3月底設算納諾新材料可能賠償之最高金額 預估為人民幣5,000仟元。 B)納諾新材料已與昆山納諾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昆山環保」) 進行簡易合併,預計於4月取得存續公司(昆山環保)營業執照, 合併後昆山環保帳上現金餘額為人民幣21,374仟元,尚足夠支應 未對營運產生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納諾新材料已於指定期限內提請上訴。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本公司關聯企業昆山納諾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 糾紛之法律仲
其他
2023/3/29
本公司關聯企業昆山納諾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 糾紛之法律仲裁案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聲請人:深圳大井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大井和」) 相對人:昆山納諾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昆山環保」)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深圳國際仲裁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2022)深國仲涉外受4517號-2仲裁通知書 4.事實發生日:111/08/2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A)昆山環保因業務需求向大井和採購設備一台,該設備經反應品質有疑慮 故昆山環保暫不支付該設備款項。 B)然2022/4/29大井和委託律師向昆山環保進行求償,後續經雙方協商未能 達成共識,故2022/8/22昆山環保收到深圳國際仲裁員送達《仲裁通知書》 等法律文件,另大井和同時申請財產保全,即查封、扣押、凍結公司財產 ,凍結額度為其訴訟請求金額人民幣3,281仟元,其中凍結銀行帳戶人民幣 705仟元,另缺口人民幣2,576仟元對廠房進行查封。 C)目前為審理階段的財產保全,廠房不會面臨被拍賣等不可控風險,待案件審 理結案後,昆山環保將支付判決金額,屆時即可解除廠房查封。 6.處理過程:深圳國際仲裁院已受理該案件並於2022/11/28開庭審理,目前案件正 在審理過程中,昆山環保將積極爭取對公司最有力之結果。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A)由於仲裁之違約金及律師費的金額將隨著款項付訖日順延而增加,以3月底設 算最高金額為人民幣3,632仟元。 B)納諾新材料已與昆山環保進行簡易合併,預計於4月取得存續公司(昆山環保) 營業執照,合併後昆山環保帳上現金餘額為人民幣21,374仟元,尚足夠支應 未對營運產生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深圳國際仲裁院已受理該案件並於2022/11/28開庭審理, 目前案件正在審理過程中,昆山環保將積極爭取對公司最有力之結果。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股東會
2023/3/23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1號3樓A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A)111年度營業報告書。 B)111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C)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D)111年為他人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E)本公司資金貸與超限改善計劃報告。 F)本公司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A)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B)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A)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案。 B)修訂本公司「組織備忘錄及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1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依本公司章程第40條並參照台灣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 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擬訂於112年4月7日起至112年4月17日止 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2年4月17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入議案結果。 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 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股務部 (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181號9樓) (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行使期間自112年5月17日至112年6月13日止。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設立子公司
其他
2023/3/2
1.事實發生日:112/03/02 2.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完整建構本公司市場之佈局,積極擴展美國與台灣市場,並滿足客戶就近 服務之需求,以擴增公司營收規模及獲利能力,並提升公司市場競爭力,擬於美國及台 灣設立子公司,預計投資金額約新台幣30,000,000元得分次發行,投資持股比例為100% 。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主管執行後續相關 設立作業程序。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公告本公司代理發言人異動
其他
2022/12/30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1/12/3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淑娟/本公司財務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雷詩韻/本公司會計主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職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2/01/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更正-公告本公司擬處分不動產事宜
其他
2022/12/30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內湖區西湖段四小段69地號之土地及其地上建物 2.事實發生日:111/12/29~111/12/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不低於估價金額為新台幣300,3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尚未訂定交易相對人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101,526,406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尚未簽訂合約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經111/12/29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交易金額不低於估價金額為新台幣300,300,000元 範圍內全權代表本公司向買方洽商交易細節及簽署相關文件。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信彩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300,300,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邱纓喬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8)新北估字第00013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增加資金運用效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12月2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12月2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更正事項如下說明: 1.交易單位數量-不低於估價金額為新台幣300,300,000元 2.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尚未訂定交易相對人 3.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101,526,406元 4.交付或付款條件-尚未簽訂合約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公告本公司財務主管異動
其他
2022/12/30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1/12/3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蔡淑娟/本公司財務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職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2/01/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財務主管待董事會通過其新任後另行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公告本公司擬處分不動產事宜
其他
2022/12/29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內湖區西湖段四小段69地號之土地及其地上建物 2.事實發生日:111/12/29~111/12/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尚未簽訂合約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經111/12/29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交易金額不低於新台幣270,270,000元 範圍內全權代表本公司向買方洽商交易細節及簽署相關文件。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信彩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300,300,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邱纓喬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8)新北估字第00013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增加資金運用效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12月2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12月2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公告本公司因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更換財務報表簽證會計師
其他
2022/12/29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1/12/29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致源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楊靜婷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陳致源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黃堯麟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本公司配合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更換財務報表簽證會計師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1/12/26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無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公告本公司重要營運主管異動
其他
2022/12/29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子公司鴻超環保能源(股)公司總經理 2.發生變動日期:111/12/2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呂鴻圖/鴻超環保能源(股)公司總經理/ 鴻超環保能源(股)公司董事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前總經理於111/11/30辭職,111/12/29經由董事會決議通過 7.生效日期:112/01/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公告本公司稽核主管新任
其他
2022/12/29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11/12/29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徐承毅/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周建宏/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本公司稽核專員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內部稽核主管經111/12/29董事會通過 7.生效日期:112/01/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其他
2022/12/29
1.發生變動日期:111/12/29 2.法人名稱: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葉金榮 4.舊任者簡歷: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張嘉吉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採購經理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8/15~114/8/14 9.新任生效日期:111/12/29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更正-公告本公司擬處分不動產事宜
其他
2022/12/29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內湖區西湖段四小段69地號之土地及其地上建物, 2.事實發生日:111/12/29~111/12/2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尚未簽訂合約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經111/12/29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於交易金額 不低於估價金額新台幣300,300,000元範圍內 全權代表本公司向買方洽商交易細節及簽署相關文件。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信彩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300,300,0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邱纓喬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8)新北估字第00013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增加資金運用效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12月2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12月2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更正-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不低於估價金額新台幣300,300,000元範圍內。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其他
2022/12/29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2/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張嘉吉經理 (2)吳彥澤副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擔任鴻超環保能源(股)公司董事、郁盛環保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2)擔任郁盛環保科技(股)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集團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本公司111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股東會
2022/12/19
1.臨時股東會日期:111/12/19 2.重要決議事項: (一)通過本公司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3.其它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之法人代表人異動
其他
2022/11/30
1.發生變動日期:111/11/30 2.法人名稱:Nanoking Ltd. 3.舊任者姓名:葉金榮 4.舊任者簡歷:鴻超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5.新任者姓名:NA 6.新任者簡歷:NA 7.異動原因:辭任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7/01~113/08/25 9.新任生效日期:NA 10.其他應敘明事項:待Nanoking Ltd.指派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公告本公司重要營運主管異動
其他
2022/11/30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重要子公司鴻超環保能源(股)公司總經理 2.發生變動日期:111/11/30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葉金榮/鴻超環保能源(股)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職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1/12/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新任者待董事會通過後另行公告。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
其他
2022/10/31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0/3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應募人尚未洽定 4.私募股數或張數:25,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 發行總股數不超過 25,000,000 股,每股面額美金 0.1元,並於股東臨時會決議之日起 一年內分三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 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 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 為參考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 擬提請股東臨時會於不低於股東臨時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市場 狀況與洽特定人情況訂定之。 私募價格之訂定將依據主管機關法令,參酌上述參考價格,及考量證券交易法對於 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而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第一次 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預計達成效益:改善財務結構、強化公司競爭力及提升營運效能與長期發展。 第二次 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預計達成效益:改善財務結構、強化公司競爭力及提升營運效能與長期發展。 第三次 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預計達成效益:改善財務結構、強化公司競爭力及提升營運效能與長期發展。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私募方式成本較低且較能顧及時效性及便利性,此外私募股票有限制轉讓的規定, 較可確保與策略性合作夥伴的長期合作關係。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之規定,交付日後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外,其他權利義務 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另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依相關法令規定,於發行滿 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補辦公開發行,並申請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之 股數、發行價格、計畫項目及其他有關私募發行普通股之未盡事宜等,或因法令 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 臨時會於不違反本議案說明之原則及範圍內授權董事會依當時市場狀況及法令規定 全權處理。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1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
股東會
2022/10/31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0/31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11/12/19 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2之1號3樓B會議室 4.股東臨時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臨時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無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本公司辦理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11/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12/1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股東臨時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行使期間自民國111年12月3日至111年12月16日止。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F-納諾:公告更正本公司111年第二季XBRL合併報表之每股淨值
其他
2022/10/7
1.事實發生日:111/10/07 2.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納諾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每股淨值誤值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111年第二季XBRL合併報表之資產負債表項下每股淨值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14.69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4.34 9.因應措施:上述所作更正並不影響損益,更正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必富網◎小編整理、同質網站未經授權請勿直接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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