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站連結
YI-DUO-BAO 益多寶
如何回答孩子3000問, 兒童知識
鴻準專業
未上市
股票網
專業未上市網在 Plurk
專業未上市股票網 | Facebook
專業未上市股票 部落格
新台灣未上市股票討論園地
未上市股票投資理財園地
安琪拉 Angela's 未上市股票部落格
嘉辰未上市股票部落格
未上市股票專業網~~Chisty部落格
讓您取得最新的未上市資訊
鴻準專業未上市交易平台
這是我David的部落格
蓁~未上市部落格
小姜未上市部落格
首頁
»
個股名稱查詢
»
源一
» 個股新聞
公司新聞
標題
訊息來源
日期
源一生物:董事會決議股利分派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7/3/24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24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3.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4.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 10.0000元 <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源一生物:董事會決議104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暨認股辦法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5/8/11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8/11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一年內視實際需求,為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以本公司正式員工為限,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過去或預期整體貢獻及發展潛力等,由總經理擬定後,並呈報董事會,具經理人身份者則需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核准。任一員工被授予之認股權數量,其每次發行得認購數額,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十,且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300單位。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300,000股。7.認股條件(含認股價格、權利期間、認購股份之種類及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等)之決定方式:(一)認股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為認股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認股價格如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二)權利期間: 1.本次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5年,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 權視同放棄認股權利,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認股權利;該認 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作其他方式之處 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2.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可依下列認股權憑 證授予期間及比例行使認股權: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權利 屆滿2年 50% 屆滿3年 80% 屆滿4年 100% 前述認股權利期間及比例,董事會得視每次情形調整之。 3.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獎 懲實施辦法等重大過失或違反職務承諾書者,公司有權就其尚未 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三)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四)認股權人如因故離職,應於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內依下列方式處理: 1.自願離職、退休、資遣、開除: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自離職日起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 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憑證,於離職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2.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遇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內外進 修等原因,經由公司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已具行使權之認 股權憑證,得自留職停薪起始日三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未具行 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得於復職後恢復權益,惟認股權行使期間應 依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3.一般死亡: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由繼承人自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 權,但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 於死亡當日即視為放棄認股權利。 4.因受職業災害殘疾者: 4.1 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 權憑證,於離職時,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 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 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 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 一年內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4.2 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 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 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 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起或被 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 行使之,並仍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5.認股權人或其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間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 棄認股權利。(五)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處理方式: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收回註銷不再發行。8.履約方式:本辦法之履約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支付。9.認股價格之調整:(一)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即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公司分割、股票分割、及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及原則調整(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 /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未註銷或未轉 讓之庫藏股」。 2.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3.與他公司合併時,增資新股每股繳款額為合併基準日前第四十五 個營業日起連續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平均收盤價。 4.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二)認股權憑證發行後,如遇本公司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百分之一點五者,應按所占每股時價之比率於除息基準日調降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其調整公式如下: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 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三)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至普通股股份減少,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行使認股權之程序:(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本公司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洽辦無償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現金股利停止過戶除息公告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員工認股申請書」,向本公司管理部提出申請,經審核書件完備後即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認股權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而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放棄期認股權利。(二)本公司於確認收足股款後,即通知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並於五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三)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櫃檯買賣中心或台灣證券交易所買賣時,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公開交易市場買賣。(四)本公司將每季至少一次向主管機關辦理股本變更登記。11.認股後之權利義務:本公司所交付之新發行普通股股票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13.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一)本辦法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後生效,修正時亦同。惟若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做修正時,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之。(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15.其他應敘明事項:簽約及保密: 1.本公司完成法定發行程序後,即通知認股權人簽署「員工認股權憑證 合約書」,簽署完成後,即視為取得授領權利。未依規定完成簽暑者, 即視同放棄授領權利。 2.凡經通知簽署後,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均應遵守保密規定,不 得探詢他人或洩漏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之相關內容及將個人權益告知 他人,若有違反,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 3.認股權人所取得之授領權利及其權益不得轉讓、質押、贈予他人或做 其他方式之處份,若有違反,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 證予以收回。<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源一生物:補充澄清2014/12/30 18:15 經濟日報 記者黃文奇報導
公開資訊觀測站
2014/12/31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2.報導日期:103/12/303.報導內容:源一生技(6487)今日宣布,與喜康生技簽訂共同開發黑色素瘤CTLA4單株抗體新藥合約,由源一出售DNA sample予喜康,同時授權喜康得研發、製造、商業化、出售CTLA4單株抗體,雙方並依開發計劃共同合作,預計簽約授權金額將超過200萬美金(逾新台幣6,000萬元)。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對於報導中提及之授權金額將超過200萬美金,純屬該媒體自行臆測,本公司並未公告相關金額,特此澄清。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重要公告
標題
公告類別
日期
源一生物:公告本公司韓靜禹董事辭任
其他
2014/11/11
1.發生變動日期:103/11/11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韓靜禹(台中地方法院錄事)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辭職5.異動原因:個人因素辭職,自民國103年12月30日起生效。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12/31~105/12/30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20%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源一生物:公告本公司召開臨時股東會事宜
股東會
2014/11/11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11/11 2.股東臨時會召開日期:103/12/303.股東臨時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17樓會議室4.召集事由:1修定本公司章程2補選董事3討論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12/01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12/30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一頁
最末頁
上一頁
1
|
2
|
3
產業趨勢
標題
訊息來源
日期
訪客留言─源一
更多訪客留言回覆,請前往
討論區
查詢
如果您對源一 股票資訊有任何相關的投資問題、感想或建言,歡迎留言!
打
*
者為必填欄位!驗證碼有大小寫分別請仔細觀看^^
*
留言標題
公開
悄悄話
*
姓名/暱稱
*
市內/行動
*
Email
您的網站
*
留言內容
不支援HTML語法,謝絕廣告
*
驗證碼
重新產生
最新權值公告
個股名稱查詢
排行榜
新聞搜尋
其他連結
討論區
會員服務
聯絡我們
立即登入
回首頁
▲top
福臨專業未上市股票網
未上市
版權所有 本站訊息僅供參考,會員自行評估 2010.06.30 系統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