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0年12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000058911號函、相關證券法規、暨本公司100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1.本公司100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於中華民國103年1月10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股數計262,500股,並經洽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自民國103年1月16日(星期四)起興櫃買賣。
2.轉換普通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
三、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0號11樓。
電話:(02)2382-6789
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