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傳光電 (5248) 2014年 6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景傳光電 (5248) 2014年 4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景傳光電 (5248) 2014年 3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時報-台北電】景傳光電 (5248) 董事會決議配息7.5元。(編輯整理:莊雅珍)
景傳光電 (5248) 2014年 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景傳光電 (5248) 2014年 1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景傳光電 (5248) 2013年 1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景傳光電 (5248) 2013年 11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07
2.公司名稱:景傳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102年10月累計營收公告數誤植。
6.因應措施:修正後重新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02年1-10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832,155仟元;更正後656,183仟元
101年1-10月累計營業收入淨額更正前:656,183仟元;更正後832,155仟元
景傳光電 (5248) 2013年 10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景傳光電 (5248) 2013年 9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1.事實發生日:102/07/30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2年第二季個別財務季報告,相關損益情形如下:
102年1月至6月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362,305仟元,本期淨利為新台幣45,237仟元,
基本每股盈餘為新台幣2.83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6/2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臺幣87,505,000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5.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2/07/10
5.最後過戶日:102/07/1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7/12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7/16
8.除權(息)基準日:102/07/16
9.其他應敘明事項:預定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2/07/31
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股東會日期:102/06/18
2.重要決議事項:
一、報告事項:
(一)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報告。
(二)101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報告。
(三)買回公司股份執行情形報告。
(四)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承認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一)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部份條文案。
(二)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式」部份條文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6/03
5.發生緣由:102年6月2日地震對本公司財務或業務並無影響。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07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現金紅利新台幣87,505,000元(每股配發5.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1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稅後淨利為72,973,559元,每股稅後純益4.42元,
依法提撥10%法定盈餘公積7,297,356元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398,526元,擬議分配
股東現金紅利新台幣87,505,000元(每股配發5.5元)。
(2)本公司分配原則採優先分派101年度盈餘,如有不足再依序分派以往年度之盈餘。
(3)一○一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擬議通過,相關資訊如下:
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金額新台幣6,567,620元;董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1,970,286元。
(4)本股利分配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使股東配息率發生
變動而修正時,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5)有關辦理本次盈餘分配各項事宜,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1.事實發生日:102/03/07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1年度財務報表,相關損益情形如下:
101年度營業收入淨額為新台幣918,239仟元,稅後純益為新台幣72,973仟元,
稅後基本每股盈餘為新台幣4.42元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1段92號3樓文化劇場演藝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
(2)101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3)買回公司股份執行情形報告。
(4)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案。
(2)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式」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8
一、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
案。本公司將於102年4月12日起至102年4月22日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受理股東
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郵寄者以郵件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
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財務部
(新北市新店區建國路276號5樓)。
第三十四條 第40款
1.事實發生日:102/02/27
5.發生緣由:實施庫藏股期間屆滿。
6.因應措施:實施庫藏股期間屆滿。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42,957,750元。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1/12/1-102/2/28。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825,000股。
(4)原預定買回之股份種類:普通股。
(5)原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37.52元至52.07元之間,惟當公司股價低於其
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6)買回期間屆滿或執行完畢之日期:102年02月28日。
(7)本次己買回股份數量:590,000股。
(8)本次己買回股份總金額:21,178,056元。
(9)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新台幣35.90元。
(10)本次買回股數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3.58%。
(11)累積己持有自己公司股份:590,000股。
(12)累積己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己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