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再生 (8440) 2014年 6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11款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代理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02/11/1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王維德處長/資源處理處處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謝瑞裕廠長/楊梅廠廠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退休
6.異動原因:退休
7.生效日期:102/11/12
8.新任者聯絡電話:(03)485-527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08/30
2.公司名稱: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康芮颱風對本公司財務或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12
5.發生緣由:蘇力颱風
6.因應措施:一般防颱措施
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4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5,639,000元,每股配發金額依除息基準日民國102年6月15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之,每股配發新台幣0.2元,現金股利發放至元為止(元以下不計)。
二、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02年6月21日(星期五)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三、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本公司於民國102年4月22日經102年股東常會決議以101年度盈餘分配股東紅利為新台幣(以下同)33,834,000元(其中5,639,000元為現金股利,28,195,000元為股票股利),並依公司法第240條之規定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2,819,5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增資28,195,000元整,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784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壹、增資發行新股
一、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J101030廢棄物清除業。
2. J101040廢棄物處理業。
3. CA01070廢車船解體及廢鋼鐵五金處理業。
4. CB01030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
5. F113100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
6. F213100污染防治設備零售業。
7. F401010國際貿易業。
8. C805990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9. C901020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業。
10. CA01990其他非鐵金屬基本工業。
11. CA03010熱處理業。
12. J101080廢棄物資源回收業。
13. 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
14.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5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本次增資前公司實收資本額為281,950,000元,計發行28,195,000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二段70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九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得連選連任。
(六)公司章程訂定日期:民國87年7月30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2年4月22日。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本次以101年度盈餘應分配股東之紅利提撥28,195,000元,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2,819,500股,每股面額10元。股東紅利轉增資發行之新股,依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有之股份比例分配。本公司目前實際流通在外可參與分配股票股利之股份計28,195,000股,每股配發股票1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於分配時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拼湊,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拼湊,其放棄拼湊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一律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八)本次增資後已發行股份及其金額:增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310,145,000元,分為31,014,5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資本。
(十)股票過戶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十一)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俟資本變更登記核准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並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相關內容將另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若 貴股東尚未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者,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並將集保帳號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部,以維護股東權益。
貳、現金股利
一、本次分配現金股利5,639,000元,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配,每股配發現金0.2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二、現金股利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
參、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訂定102年6月15日為增資配股除權及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之規定,
自102年6月11日起至102年6月15日止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股票最後過戶日102年6月10日(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過戶手續,以維護股東權益。
1.事實發生日:102/06/03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合
5.發生緣由:公告102/6/2地震對本公司財務或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1.事實發生日:102/05/21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原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合併基準日)
起與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合併,特此公告。
(2)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營業處所及聯絡電話如下:
地址:(100)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原大華證券股務代理部)
電話:02- 2389-2999(代表號)
第三十四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2/04/22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
台灣松下電器(股)公司代表人:林聰智。
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黃茂雄。
普騰電子工業(股)公司代表人:洪敏昌。
台灣三洋電機(股)公司代表人:李文峰。
聲寶(股)公司代表人:陳世昌。
夏寶(股)公司代表人:陳盛泉。
台灣日立(股)公司代表人:賴振榮。
獨立董事:何明桹。
獨立董事:毛廉榮。
監察人
大同(股)公司代表人:陳炎輝。
富帝國際(股)公司代表人:陳盛嘉。
陳田圃。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台灣松下電器(股)公司代表人:涂宗典。
夏寶(股)公司代表人:陳盛嘉。
夏寶(股)公司代表人:陳世昌。
獨立董事:葉明峰。
獨立董事:林學淵
陳炎輝。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以本公司102/02/22停止過戶日為基準日
普騰電子工業(股)公司代表人:洪敏昌持股數:1,033,000股。
東元電機(股)公司代表人:黃茂雄持股數:4,414,000股。
台灣松下電器(股)公司代表人:林聰智持股數:5,200,000股。
台灣松下電器(股)公司代表人:涂宗典持股數:5,200,000股。
台灣三洋電機(股)公司代表人:李文峰持股數:2,522,000股。
夏寶(股)公司代表人:陳盛嘉持股數:630,000股。
夏寶(股)公司代表人:陳世昌持股數:630,000股。
獨立董事:葉明峰持股數:0股。
獨立董事:林學淵持股數:0股。
台灣日立(股)公司代表人:賴振榮持股數:1,261,000股。
陳田圃持股數:0股。
陳炎輝持股數:0股。
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9/04/16~102/04/15
8.新任生效日期:102/4/22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2/04/22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洪敏昌 先生/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洪敏昌 先生/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任期屆滿。
5.異動原因:102年股東常會董事全面改選,選任董事長。
6.新任生效日期:102/04/22
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股東會日期:102/04/22
2.重要決議事項:
承認101年度決算表冊。
承認101年度盈餘分配案。
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通過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條訂案。
通過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修訂案。
通過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修訂案。
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選任第六屆董事及監察人。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