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第C5版
2.報導日期:102/08/12
3.報導內容:
綠電Q4整併廠房 衝營運
.....預估今年廢家電及廢資訊產品處理量可達105萬台,明年因新廠第2季才能投產,
因此處理量能降低,但2015年將出現爆發性成長,可達150萬台。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文中刊載今年廢家電及資訊處理量可達105萬台,
....2015年將出現爆發性成長,可達150萬台等之言論係媒體自行預測,非本公司正式
對外訊息,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本公司特於102/08/12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發佈重大訊息澄清說明,以確保
投資人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綠電再生 (8440) 2013年 7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本公司於民國102年4月22日經10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分配案中提撥應分配之股利新台幣28,195,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819,5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784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及新北市政府102年7月3日北府經司字第1025040177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增資新股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02年7月16日起興櫃買賣。
一、增資新股發放及興櫃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本公司原已興櫃股票股份總額:普通股28,19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81,950,000元。
2.本次盈餘轉增資興櫃股票:普通股2,819,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8,195,000元。
3.本次增資後發行及興櫃股份總額:普通股31,014,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
元,計新台幣310,145,000元。
4.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興櫃之股份相同。
5.發行方式: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方式。
6.辦理股務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
二、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2年7月16日發放並同日興櫃買賣,並於當日將股票劃撥至各股東之集保帳戶,股東如未開立集保帳戶,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記存;股東如欲領取增資新股,請填具「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並蓋妥股東原留印鑑後寄送本公司股務代理部,以茲辦理本次增資新股帳簿劃撥事宜,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
三、特此公告。
綠電再生 (8440) 2013年 6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本公司於民國102年4月22日經10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分配案中提撥應分配之股利新台幣28,195,00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2,819,500股,每股面額10元,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784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及新北市政府102年07月03日北府經司字第1025040177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增資新股將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02年7月16日起興櫃買賣。
3.本次增資後發行及興櫃股份總額:普通股31,014,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10,145,000元。
4.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6.辦理股務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二、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2年7月16日發放,並於當日將股票劃撥至各股東之集保帳戶,股東如未開立集保帳戶,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記存;股東如欲領取增資新股,請填具「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並蓋妥股東原留印鑑後寄送本公司股務代理部,以茲辦理本次增資新股帳簿劃撥事宜,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01
2.公司名稱:綠電再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租約將到期本公司台北廠將遷廠楊梅,擴建楊梅廠。
6.因應措施:
(1)租用緊鄰現有楊梅廠廠地,作為擴建生產基地。
(2)依擴建時程進行,減少空窗期。
(3)設立多處回收場。
綠電再生 (8440) 2013年 5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綠電再生 (8440) 2013年 4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綠電再生 (8440) 2013年 3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