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大 (9961) 2014年 4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103/04/1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FLANNEL CO.,LTD.為儀大股份有限公司間接持股82.034%之海外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5704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3751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47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4221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充實營運資金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9099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34582
5.計息方式:
以年息5%計算利息
6.還款之:
(1)條件:
自動撥日起算一年內還款
(2)日期:
104年4月13日前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3087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1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儀大 (9961) 2014年 3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儀大 (9961) 2014年 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儀大 (9961) 2013年 1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8/29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19,373,500元及股票股利新台幣45,205,000元
,計發行普通股4,520,500股
4.除權(息)交易日:101/09/13
5.最後過戶日:101/09/15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9/16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9/20
8.除權(息)基準日:101/09/20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民國101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行
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4598號函核准發行
在案。
二、本公司於民國101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一○○年度未分配盈餘
分配現金股利新台幣19,373,500元,每仟股配發新台幣300元(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另以一○○年度未分配盈餘轉增資分配股票股利新台幣
45,205,000元,計發行普通股4,520,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按增資配股
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之,每仟股無償配發70股,配股不
足一股之部份,自增資基準日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
湊,逾期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改依面額以現金給付股東(計算
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本次增資發行
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三、擬訂於民國101年9月20日為現金與股票股利除息、除權基準日暨盈餘轉增資
發行新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101年9月16日至民國101年9
月20日為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1年9月15日為最後過戶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
未過戶者,因最後過戶日101年9月15日為假日,請提前於民國101年9月14日16時
30分前,請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
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俾
享配息及增資配股之權利。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
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股票股利發放日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發放。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8/16
2.公司名稱:儀大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因101年3月大陸子公司間背書保證資訊少申報人民幣一仟萬
元,故更正本公司101年3月至7月營收資料中子公司背書保證資訊。
6.因應措施:資料更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01年3月背書保證資訊內容更正如下:
原申報數:
各子公司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101,950
各子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829,190
各子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101,950
各子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239,190
更正後申報數:
各子公司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55,050
各子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876,090
各子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55,050
各子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286,090
101年4月背書保證資訊內容更正如下:
各子公司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3,060
各子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826,130
各子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3,060
各子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236,130
各子公司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3,660
各子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872,430
各子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3,660
各子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282,430
101年5月背書保證資訊內容更正如下:
各子公司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3,060
各子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3,060
各子公司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3,660
各子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3,660
101年6月背書保證資訊內容更正如下:
各子公司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561
各子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829,751
各子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561
各子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239,751
各子公司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671
各子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876,761
各子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671
各子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286,761
101年7月背書保證資訊內容更正如下:
各子公司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459
各子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830,210
各子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459
各子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240,210
各子公司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549
各子公司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877,310
各子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本月增減金額(仟元):549
各子公司對大陸地區背書保證至本月份累計餘額(仟元):287,310
1.事實發生日:101/08/03
(1)公司名稱:FLANNEL CO.,LTD.
為本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海外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9336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003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030
(1)資本(仟元):1211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8580
利息按本公司向金融業借款最高利率計算
自動撥日起算一年,可分批借款,提前還款及循環使用
102年8月3日前
232451
0.18
母公司
第三十四條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101/07/2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主辦銀行臺灣土地銀行等8家聯合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新台幣壹拾億伍仟萬元,5年期聯合授信合約。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償還金融機構借款、支付權利金及
充實營運週轉金。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償還金融機構借款、支付權利金及充實營運週轉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授信期間自首次動用日起算五年止。
5.發生緣由:本公司與主辦銀行臺灣土地銀行等8家聯合授信銀行團簽署聯合授信
合約,本公司提供所持有香港子公司永富盛公司之所有股權(港幣35,249,400元)
設定質權予額度管理銀行。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7/23
5.發生緣由:
依櫃買中心指示補充本公司100年度股東會年報第170頁有關公司及其關係
企業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應列明
其對本公司財務狀況之影響及第173頁第五項轉投資關係企業情形。
6.因應措施: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6/2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斐樂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9336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55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4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09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09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斐樂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1)公司名稱:上海儀華服飾有限公司
儀華公司為儀大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大陸子公司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26124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98102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59342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59342
為上海儀華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1)公司名稱:上海美樂紡織有限公司
美樂公司為儀大公司間接持股82.03%之大陸子公司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415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38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7797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77970
為上海美樂公司向銀行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6075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47376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到期償還,解除保證責任
自銀行借款動撥日起一年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2814727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568929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20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2.26
第三十四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21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怡安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莊明勳
董事:南茂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南聯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洪醒
董事: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黃正安
董事:謝順風
監察人:威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黃博聞、許雅雄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董事:楊俊賢
監察人:莊涵雯、黃博聞、許雅雄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重新改選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新任董事持股
怡安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莊明勳:6,767,567股
南茂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6,767,565股
南聯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6,767,565股
洪醒: 104,152股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2,847,537股
黃正安:0股
楊俊賢:0股
新任監察人持股
莊涵雯:713,385股
黃博聞:0股
許雅雄:0股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24~101/06/23
8.新任生效日期:101/06/21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董事變動比率1/7,監察人變動比率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股東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法人名稱:怡安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莊明勳,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莊明勳,董事長
5.異動原因:董監事任期屆滿重新改選
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8/06/24~101/06/23
7.新任生效日期:101/06/2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法人名稱:南茂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莊宏南,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莊宏南,董事長
5.異動原因:董監事任期屆滿重新改選後指派代表人
2.法人名稱:南聯投資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莊宏彬,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莊宏彬,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