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公告)代重要子公司公告獲准復工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9/02/11
2.公司名稱:翔云光電(廈門)有限公司、蘇州云光科技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孫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本公司100%持有孫公司
5.發生緣由:
原依109年1月30日公告之重訊說明,本公司位於廈門市、蘇州市之孫公
司因應所在地政府之規定,春節復工時間延後至109年2月10日。孫公司
皆獲得所在地政府核准,於109年2月11日順利完成復工,已正常營運。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及孫公司隨時掌握員工健康狀況,落實各項防疫措施,並持
續密切注意疫情發展。
(2)積極協調客戶及供應商之整體出貨與供貨時間安排。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代重要子公司公告春節復工時間延至2月10日
1.事實發生日:109/01/30
2.公司名稱:蘇州云光科技有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100%
5.發生緣由:蘇州云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因應所在地政府為
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發布延遲復工通知,本公司廠區
將配合所在地政府之要求,調整復工時間及安排防疫工作。
1.通知客戶調整出貨時間安排。
2.持續密切注意當地疫情。
3.隨時評估並掌握因公共衛生管制對營運所造成之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17款
1.事實發生日:101/12/17
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
本公司將透過EPOCH(HONG KONG) OPTRONICS LIMITTED間接對大陸地區投資
欣云光電(蘇州)有限公司。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欣云光電(蘇州)有限公司美金150萬元。
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
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
欣云光電(蘇州)有限公司美金300萬元。
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
欣云光電(蘇州)有限公司美金150萬元。
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
生產及銷售LED 燈具。
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
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
不適用。
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
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
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欣云光電(蘇州)有限公司:本公司間接持股100% 孫公司。
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
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15.處分利益(或損失):
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8.經紀人:
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充實海外廠營運資金。
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異議。
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2.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01年12月17日
23.監察人承認日期:
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
投審會核准投資總額美金1,150萬元(匯率以12/14台北外匯經紀股份有限公司
收盤匯率29.102計,合新台幣33,467萬)。
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98.36%。
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總資產之比率:
18.62%。
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
股東權益之比率:
49.86%。
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
美金1,100萬元。(匯率以12/14台北外匯經紀股份有限公司收盤匯率29.102計,
合新台幣32,012萬)
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
94.09%。
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
17.82%。
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
47.70%。
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
98年:虧損美元213,974元
99年:獲利美元826,942元
100年:虧損美元163,023元
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
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35.其他敘明事項:
1.總交易金額單位為美金。
2.本投資案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參酌情況分批投入資金,後續將依實際情況
提出投審會申請核准。
一、本公司業經民國101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0年度盈餘分配案,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85,059,108元,依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份,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2.5元。二、茲訂定民國101年09月18日為除息基準日,依法自民國101年9月14日起至101年9月18日止停止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1年9月13日下午4時30分前親臨或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巿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97號地下2樓,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俾可享受配息權利。三、現金股利發放日訂於101年10月22日,屆時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現金股利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四、特此公告。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8/27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2.5元,共計新台幣85,059,108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1/09/12
5.最後過戶日:101/09/1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9/1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9/18
8.除權(息)基準日:101/09/1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預計於101年10月22日發放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6/08
2.公司名稱:云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5月本年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及營業收入淨額公告更正
6.因應措施:更正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前本年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為3,705,817元,本年累計
營業收入淨額為3,686,896元。更正後本年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為1,234,142元
本年累計營業收入淨額為1,230,0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