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3版等報導
2.報導日期:103/07/03
3.報導內容:光耀第1季每股盈餘約1.13元,第2季獲利穩健,法人推估上半年每股
獲利2元起跳。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市場及媒體善意推估,一切資訊
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光耀 (3666) 2014年 6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25款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3/05/20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2/04/01~103/03/31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公司申請股票上櫃需要。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3/05/20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光耀 (3666) 2014年 4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光耀 (3666) 2014年 3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光耀 (3666) 2014年 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光耀 (3666) 2014年 1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光耀 (3666) 2013年 1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光耀 (3666) 2013年 11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時報記者江俞庭台北報導】雷射防偽標籤廠光群雷 (2461) 集團今召開法說會,光群雷執行長同時也是光耀 (3666) 董事長的郭維斌表示,看好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成長趨勢不變,將集中在中小尺寸增亮膜發展,目前正積極開發京東方等客戶,而新品持續在導光膜、增亮膜的開發,預計明年會有業績的貢獻,法人預估,光耀下半年營業額、毛利可望持續成長。此外,市場關注掛牌狀況,郭維斌指出,最快要等到明年財報出來才會開始申請,內部規劃明年於第四季掛牌上市。
光群雷合併業務共有五大事業群,包括台灣光群、中國光群、光峰、奇美視像以及光耀,其中,由光耀科技的大股東為光群雷、群創光電,光耀在去年順利由虧轉盈後,今年上半年營業額共6.07億元,稅後淨利1.06億元,稅後EPS為2.78元,大幅優於去年同期的0.11元,毛利率約23%也優於去年同期的16%。
郭維斌表示,上半年營業額、毛利率同步上揚,費用也降低,而7、8月營收約1.2億元左右,未來幾個月起碼都有這水準,法人預估,毛利可望比上半年來得好。
郭維斌指出,隨著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的崛起,讓中小尺寸增亮膜需求大增,由於中小尺寸競爭沒有大尺寸來得激烈,利潤相對較佳,客戶除了大股東群創 (3481) 以外,正開發大陸廠包括京東方等,而目前在華南地區,除了3M以外,市佔率是最高的;目前公司正積極開發新產品,郭維斌看好行動裝置產品講求輕薄,而導光膜未來在平板薄型化下的需求將成長,預計明年會有業績的貢獻,另外新產品增亮膜BEF RP,可讓亮度可再提升30%。
法人指出,光耀上半年因為日幣貶值對於獲利有匯兌的貢獻,下半年儘管這部分的貢獻將不大,不過營業額、毛利可望成長。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6/14
2.公司名稱: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業已於101/6/14截止,惟尚有部份原股東未繳納
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此催告。股款繳納期間自
101年6月15日至101年7月16日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第一商業銀行新竹分行及全省各
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所述,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電話:02-23268818)。
第三十四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1/06/08
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薪資報酬委員會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劉玄達、張勝彥、黃崑峰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劉玄達:曜輝光電(股)公司董事長/本公司獨立董事
張勝彥:本公司獨立董事
黃崑峰:奇美電子(股)公司產品開發第三總處總處長/本公司董事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6.異動原因:董監事全面改選,重新委任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0/12/23~101/10/12
8.新任生效日期:101/06/0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或發生變動日期:101/06/0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郭維斌/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郭維斌/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
任期屆滿
5.異動原因:董監事全面改選
6.新任生效日期:101/06/08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1/06/07
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4月10日證櫃審字
第10101004141號函辦理。
一、101年5月份財務比率
速動比率:78.73%
負債比率:74.15%
二、未來三個月預計現金收支狀況(單位:仟元)
項目/月份101年06月101年07月101年08月
現金流入合計251,81580,580 85,496
現金流出合計168,08580,654 86,655
三、銀行可使用融資額度情形
融資額度:735,000仟元
已用額度:285,915仟元
額度餘額:449,889仟元
6.因應措施:無
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股東會日期:101/05/25
2.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100年度盈虧撥補案。
二、討論暨選舉事項
(1)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2)提前全面改選第四屆董事及監察人案。
董事當選名單如下:
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維武
元奇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崑峰
英屬維京群島商智龍基金公司代表人:張秋煌
郭維斌
郭維文
劉玄達(獨立董事)
張勝彥(獨立董事)
監察人當選名單如下:
陳世洋
林建智
蔡國龍
(3)解除新選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發生變動日期:101/05/25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舊任董事:
舊任獨立董事:
劉玄達
張勝彥
舊任監察人:
胡復華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新任董事:
新任獨立董事:
新任監察人: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任期屆滿
5.異動原因:原任董監事任期即將屆滿,提前全面改選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郭維斌 654,446股
元奇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崑峰 6,442,821股
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維武 8,402,973股
英屬維京群島商智龍基金公司代表人:張秋煌 2,500,000股
郭維文 133,527股
劉玄達 0股
張勝彥 0股
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
陳世洋 0股
林建智 0股
蔡國龍 0股
7.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8/10/13~101/10/12
8.新任生效日期:101/05/25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全面改選故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1/05/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郭維武)
董事:元奇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黃崑峰)
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智龍基金公司(代表人:張秋煌)
董事:郭維斌
董事:郭維文
董事:劉玄達
董事:張勝彥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投資之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
董事: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郭維武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無錫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2)東莞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1)無錫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1)東莞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無錫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無錫高新技術開發區60號地塊
(2)東莞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市大岭山鎮大片美村大水湖地塊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無錫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全像產品之製造與銷售
(2)東莞光群雷射科技有限公司:全像產品之製造與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