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3版等報導
2.報導日期:103/07/03
3.報導內容:光耀第1季每股盈餘約1.13元,第2季獲利穩健,法人推估上半年每股
獲利2元起跳。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所載均係市場及媒體善意推估,一切資訊
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光耀 (3666) 2014年 6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25款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3/05/20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2/04/01~103/03/31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因應公司申請股票上櫃需要。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3/05/20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光耀 (3666) 2014年 4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光耀 (3666) 2014年 3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光耀 (3666) 2014年 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光耀 (3666) 2014年 1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光耀 (3666) 2013年 1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光耀 (3666) 2013年 11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時報記者江俞庭台北報導】雷射防偽標籤廠光群雷 (2461) 集團今召開法說會,光群雷執行長同時也是光耀 (3666) 董事長的郭維斌表示,看好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成長趨勢不變,將集中在中小尺寸增亮膜發展,目前正積極開發京東方等客戶,而新品持續在導光膜、增亮膜的開發,預計明年會有業績的貢獻,法人預估,光耀下半年營業額、毛利可望持續成長。此外,市場關注掛牌狀況,郭維斌指出,最快要等到明年財報出來才會開始申請,內部規劃明年於第四季掛牌上市。
光群雷合併業務共有五大事業群,包括台灣光群、中國光群、光峰、奇美視像以及光耀,其中,由光耀科技的大股東為光群雷、群創光電,光耀在去年順利由虧轉盈後,今年上半年營業額共6.07億元,稅後淨利1.06億元,稅後EPS為2.78元,大幅優於去年同期的0.11元,毛利率約23%也優於去年同期的16%。
郭維斌表示,上半年營業額、毛利率同步上揚,費用也降低,而7、8月營收約1.2億元左右,未來幾個月起碼都有這水準,法人預估,毛利可望比上半年來得好。
郭維斌指出,隨著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的崛起,讓中小尺寸增亮膜需求大增,由於中小尺寸競爭沒有大尺寸來得激烈,利潤相對較佳,客戶除了大股東群創 (3481) 以外,正開發大陸廠包括京東方等,而目前在華南地區,除了3M以外,市佔率是最高的;目前公司正積極開發新產品,郭維斌看好行動裝置產品講求輕薄,而導光膜未來在平板薄型化下的需求將成長,預計明年會有業績的貢獻,另外新產品增亮膜BEF RP,可讓亮度可再提升30%。
法人指出,光耀上半年因為日幣貶值對於獲利有匯兌的貢獻,下半年儘管這部分的貢獻將不大,不過營業額、毛利可望成長。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6/19
2.發行股數:3,166,471股
3.每股面額:10元
4.發行總金額:88,661,188元
5.發行價格:每股28元
6.員工認購股數:316,648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每仟股認購74.066530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
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自行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
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2/07/07
13.最後過戶日:102/07/02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7/03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7/07
16.股款繳納期間:102/07/12~102/07/18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2/05/22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兆豐商業銀行竹科新安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玉山商業銀行新竹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補充公告本公司102/6/13公告內容7.原股東認股比例。
(因員工認股權憑證執行,變更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數)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6/13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每仟股認購74.164834股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10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數3,166,471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653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102年5
月22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調整實際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25元調整為28元,業經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22175號函准予核備。
(2)本案未盡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5/31
2.公司名稱: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02年度現金增資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
102001653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102年5月22日董事會決議調整現金增資發行
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8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
1020022175號函核准備查。
(2)本次新股認股基準日與現增相關之日程,由董事會另行訂定之。
6.因應措施:無。
一、本公司於民國102年4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3,166,47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計新台幣31,664,710元,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5月9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1653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后:
(一)公司名稱:光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研究、設計、開發、製造及銷售光學膜(Optical Films)>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六路1號3樓。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7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3年,連選得連任。
(五)公告方式:刊登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六)訂定章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定於93年7月6日,第9次修正於99年6月23日。
(七)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900,000,000元,分為9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384,255,290元,分為38,425,52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八)本次發行新股3,166,47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1,664,7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發行條件如下:
1.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10%計316,648股由員工認購外,其餘90%計2,849,823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認購74.164834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與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待董事會決議之。
3.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間:待董事會決議之。
4.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415,920,000元,分為41,59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十)增資計劃概要: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代收股款銀行:待洽定後另行公告。
(十二)存儲款項銀行:待洽定後另行公告。
(十三)公開說明書陳列處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本公司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2.分送方式:依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方式辦理。
3.索取方式:附回郵信封索取或親至上列處所索取。
4.另依規定以電子檔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請投資人及股東上網下載參閱。
二、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待確定後再公告。
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待確定後再公告。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待確定後再公告。
四、本公司最近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最近年度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