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耀 (3610) 2014年 4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啟耀 (3610) 2014年 3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啟耀 (3610) 2013年 1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時報-台北電】中電 (1611) 將公開收購啟耀 (3610) 1~1.6億股,啟耀昨日舉行重大訊息記者會,董事長丁景隆表示,已經接獲中電的公開收購計畫書,一旦收購案成立,中電將是啟耀的大股東也是大客戶;丁景隆並對股東信心喊話,群創不會賣持股、啟耀不下興櫃。
啟耀昨日在興櫃收盤價僅1.4元,仍高於每股收購價格0.8元,雖然大股東奇美實業、啟耀自身都支持這項收購計畫,但股價仍未受到激勵;由於群創已經表態不會賣出持股,群創的背光源將繼續由榮創、啟耀供應。
丁景隆昨日出席記者會時表示,公司目前兩大股東為奇美實業、群創光電,持股比重分別為39.3%、23.8%,奇美實業已經公開回應支持中電的收購案,以奇美實業的持有股數來看,已達最低收購門檻1億股。
丁景隆也表示,啟耀光電近年來積極轉型,早年雖以CCFL背光源起家,然而隨著LED背光源全面取代CCFL,CCFL部門全力轉型,另有小部份的LED照明產品加入,但因沒有通路與銷售管道,因此無法反應在營收表現上,也因為尋求轉型,今年前9月營收衰退37%,僅12.61億元。
丁景隆認為,未來中電不僅是啟耀大股東,也是LED照明的重要客戶,有中電、群創兩大客戶支持,應該很快見到合作效益。
根據公開資訊觀測站的資料顯示,啟耀上半年歸屬於母公司淨損為1.07億元,每股稅後淨損0.45元;且受到2011年鉅額匯損衝擊,截至今年第二季為止,啟耀累計虧損21.51億元,中電入主啟耀之後是否啟動財務改善,將是後續觀察重點。
奇美實業預計出售啟耀持股之後,在面板、LED產業淡出的態勢相當明顯,群創、啟耀、奇力光電持股陸續出售後,未來將專注於ABS本業。(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李淑惠/台北報導)
LED廠啟耀 (3610) 董事長丁景隆強調,公司以每股0.8元被收購,是由大股東拍版,奇美實業基本上將會陸續出脫持股,完成中電的最低收購股數1億股,但相信中電 (1611) 看到啟耀未來不錯的發展,因此砸大錢收購,呼籲投資人要對啟耀有信心,相信公司營運很快就會上來!
丁景隆表示,很少有公司背後有兩大龍頭在撐腰,一個是LCD背光源群創 (3418) ,加上台灣照明龍頭地位的中電加入,將會強化啟耀於LED照明市場競爭力,對啟耀未來長期發展將會有很大助益。
丁景隆表示,公司目前主要兩大股東分別為奇美實持股39.3%及群創23.8%,其中,群創已有公開表達不會處分持股之意,而奇美實則是公開回應將支持中電的股權收購案,若以奇美實目前所有持股來看,門檻已達到。
丁景隆指出,啟耀過去經營主軸為CCFL背光源,包含封裝、燈條等,近幾年歷經兩大轉型,其一為LED背光源以超乎預期的速度在全面取代CCFL背光源,全部完成轉型,第二轉型為將位於中國馬鞍山廠的燈條事業慢慢結束,全力衝刺封裝業務,目前公司擁有許多專利及技術,未來可以好好利用,在兩大產業龍頭廠加持下,啟耀未來發展可期。
LED廠啟耀光電 (3610) 今(11)日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董事長丁景隆表示,引進中電 (1611) 的通路及品牌將會大舉幫助啟耀 (3610) 營運快速擺脫谷底,未來沒有下興櫃計畫,大股東群創 (3481) 不會處分持股,全力支持啟耀的發展。
丁景隆表示,中電進來後,將會產生互補的作用,將以啟耀所擁有LED封裝製造等LED照明上游關鍵技術和中電共同形成LED照明上下游供應鏈一條龍,整合技術資源,大幅提升競爭力,提高銷售與獲利能力。
丁景隆強調,公司大股東群創為LED背光源的重要客戶,今後加入中電LED照明領導廠商後,啟耀將跨足兩大LED應用領域,整合應用研發及生產資源,大幅提升競爭力。
啟耀臨時董事會通過設置審議委員會,並決議由獨立董事曾倫彬、劉玄達及洪國超三位為審議委員會委員;並將召開審議委員會,就公開收購事項進行審議及公告審議結果,並作成書面申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查及抄送證券相關機構。
第三十四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2/11/25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榮俊)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
5.異動原因: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NA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06/18~105/06/17
8.新任生效日期:NA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10/22
2.公司名稱:啟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有價證券達公佈注意交易資訊標準比率及其他應敘明事項誤植
6.因應措施:辦理更正公告並重新上傳
更正前
最近一個月單月 與去年同期增減
%
--------------- ----------------
稅前純益(仟元) -61.97
稅後純益(仟元) -61.97
每股盈餘(元) -61.97
更正後
稅前純益(仟元) 61.97
稅後純益(仟元) 61.97
每股盈餘(元) 61.9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102年7、8月、102年4-6月及去年同期比較數之財務資料係本公司採
IFRS會計準則編製之合併自結數,尚未經會計師查核(閱),僅供投資人參考。
以上102年8、9月、102年4-9月及去年同期比較數之財務資料係本公司採
1.事實發生日:102/10/21
5.發生緣由:本公司有價證券達公佈注意交易資訊標準
6.因應措施: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告
(一)
最近一個月單月 最近一個月單月 去年同期 與去年同期增減
(102年9月) (101年9月) %
--------------- ---------------- --------------- ----------------
營業收入(仟元) 131,253 231,554 -43.32
稅前純益(仟元) -6,658 -17,509 -61.97
稅後純益(仟元) -6,658 -17,509 -61.97
每股盈餘(元) -0.02 -0.07 -61.97
(二)
最近二個月累計 最近二個月累計 去年同期 與去年同期增減
(102年8~9月) (101年8~9月) %
營業收入(仟元) 281,219 425,414 -33.9
稅前純益(仟元) -13,978 -40,328 65.34
稅後純益(仟元) -13,978 -40,328 65.34
每股盈餘(元) -0.05 -0.15 65.34
(三)
最近一季單季 最近一季單季 去年同期 與去年同期增減
(102年7~9月) (101年7~9月) %
營業收入(仟元) 414,950 619,556 -33.02
稅前純益(仟元) -24,474 -35,143 30.36
稅後純益(仟元) -24,474 -35,143 30.36
每股盈餘(元) -0.09 -0.13 30.36
(四)
最近二季累計 最近二季累計 去年同期 與去年同期增減
(102年4~9月) (101年4~9月) %
營業收入(仟元) 830,887 1,328,386 -37.45
稅前純益(仟元) -66,774 -31,597 -111.33
稅後純益(仟元) -66,774 -31,597 -111.33
每股盈餘(元) -0.25 -0.12 -111.33
1.發生變動日期:102/10/16
2.法人名稱: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振輝、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協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張淑芬、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總處長
5.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2/06/18~105/06/17
7.新任生效日期:102/10/16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10款
1.收到公開收購人收購通知之日期:102/10/08
2.召開日期:102/10/15
3.會議出席人員:曾倫彬委員、劉玄達委員及洪國超委員
4.委員會就本次收購審議結果,並應載明審議委員會同意或反對之明確意見及反對之
理由:
參酌本公司委任之獨立專家鼎碩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許富傑會計師就本次公開收購對價
出具之「複核收購價格合理性意見書」(下稱「複核意見」)之評估說明,若依該意
見書之說明一至四項進行價格計算及調整,所得之公平合理價格應該會高於本次公開
收購對價每股0.8元。
審酌公開收購人對本公司全體股東提出之公開收購相關書件、公開收購說明書及獨立
專家鼎碩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許富傑會計師就本次公開收購對價出具之複核意見,本次
公開收購之收購對價每股0.8元顯未能反映本公司之公平價值,謹籲請本公司全體股
東詳閱公開收購公告、公開收購說明書,自行審慎決定是否參與應賣。
5.其他相關重大訊息:無。
2.現任董事、監察人及其配偶與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十
之股東目前持有之股份種類及數量:
稱謂 姓名 持有股份種類及數量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持股
董事長 丁景隆 普通股 1,972,641股 0股
董事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股63,521,501股 0股
代表人 林振輝 0股 0股
董事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股104,821,149股 0股
代表人林榮俊 普通股 77,331股 0股
董事 遠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股1,200,187股 0股
代表人 邱德成 0股 普通股3,864,293股
獨立董事曾倫彬 普通股 43,464股 0股
獨立董事劉玄達 普通股 115,930股 普通股37,322股
獨立董事洪國超 普通股 20,000股 0股
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
姓名 持有股份種類及數量
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股104,821,149股
群創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股63,521,501股
3.會議出席人員:董事丁景隆、獨立董事曾倫彬、獨立董事劉玄達、
獨立董事洪國超
4.就本次收購對其公司股東之建議,並應載明任何持反對意見之董事姓名及
其所持理由:
本公司於102年10月15日召開董事會,聽取本公司公開收購審議委員會就公開收購
條件公平性、合理性及就本次收購對公司股東建議之報告,並依照公開收購公開
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4條及第1項第2款規定,就本次公開收購對於本公
司股東之建議進行討論。由於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本件公開收購案之承諾應
賣人,故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之董事林榮俊先生,係本次公開收購案之利
害關係人,為利益迴避之考量及保障股東權利,依公司法第206條準用同法第178
條規定,放棄表決權。林榮俊先生並自行迴避,由無利害關係之其他董事續行董
事會。
出席董事同意審議委員報告暨參酌本公司委任之獨立專家鼎碩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許富傑會計師就本次公開收購對價出具之「複核收購價格合理性意見書」(下稱
「複核意見」)之評估說明,若依該意見書之說明一至四項進行價格計算及調整
,所得之公平合理價格應該會高於本次公開收購對價每股0.8元。
綜上,就本次公開收購條件之公平性、合理性及對本公司股東提供建議作成以下
決議:「審酌公開收購人對本公司全體股東提出之公開收購相關書件、公開收購
說明書及獨立專家鼎碩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許富傑會計師就本次公開收購對價出具
之複核意見,本次公開收購之收購對價每股0.8元顯未能反映本公司之公平價值,
謹籲請本公司全體股東詳閱公開收購公告、公開收購說明書,自行審慎決定是否
參與應賣」。
5.公司財務狀況於最近期財務報告提出後有無重大變化,及其變化內容:無。
6.現任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持有公開收購人或其關係企業
之股份種類、數量及其金額:無。
7.其他相關重大訊息:請本公司股東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查詢公開
收購說明書之網址為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62sb01(公開資訊觀
測站/投資專區/公開收購專區)。
1.事實發生日:102/10/14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2年10月9日公告本公司於接獲公開收購人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通知及公開收購申報書件副本後,召開臨時董事會決議成立
審議委員會,惟接獲日期為102年10月8日,卻誤植為101年10月8日,特此更正。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10/08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2年10月8日接獲公開收購人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開
收購人」)公開收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通知及公開收購申報書件副本。
公開收購通知書主要內容:
(一)公開收購對價:每股現金新台幣0.8元整。
(二)預定公開收購之最高及最低數量:預定收購數量160,000,000,預訂最低收購數量
100,000,000股,若已達前述最低收購數量,則本次公開收購之條件即告成就。
(三)公開收購期間:自民國102年10月9日起至民國102年11月18日,接受申請應賣時間
為收購有價證券期間每個營業日上午9時00分至下午3時30分(台灣時間)。惟公開收購人
得依相關法令規定,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申報並公告延長收購期
間。
(四)本次公開收購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6.因應措施: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本公司於接獲
公開收購人送達之公開收購申報書副本及相關書建後7日內召開董事會,並就規定事項為
公告並作成書面申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備查及抄送證券相關機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請詳閱公開收購人之公開收購說明書。查詢公開收購說明書之網址為
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62sb01(公開資訊觀測站/投資專區/公開收購專
區)。
2.公司名稱:啟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0年11月9日證
櫃監字第1000201053號函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2年09月自結報表部份財務比率。
(1)負債比率 75%
(2)流動比率 82%
(3)速動比率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