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台北電】鑫科材料 (3663) 訂定10月25日14時30分,在台北晶華酒店三樓宴會a廳(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41號),舉辦上櫃前業績發表會。(編輯整理:李慧蘭)
擁有中鋼 (2002) 富爸爸色彩的國內前兩大濺鍍靶材製造廠鑫科材料科技 (3663) ,預計11月中旬掛牌上櫃,掛牌價暫訂21元,並訂於本週四(25)日召開上櫃前法人說明會。鑫科上半年營收23.14億元,稅後淨利2340萬元,每股稅後獲利0.36元。
鑫科成立於2000年,主為國內少數能同時提供光記錄媒體、被動元件、裝飾鍍膜、平面顯示器以及薄膜太陽能電池等產業所需要的靶材製造商。目前主要產品有薄膜濺鍍靶材及貴金屬材料,其中薄膜濺鍍靶材占營收43.09%、貴金屬材料40.43%。
鑫科表示,公司對於靶材產品製程具高度掌握能力,其中貴金屬靶材熔鑄鍛技術佳,產品具優異品質並獲光碟大廠如中環及巨擘等肯定,另外5N顯示器用純鋁靶壓延製程,可降低生產成本,其5N純鋁靶國內市佔第一,同時靶材接合與精密加工技術優,相關生產製程變數掌控力強,並具有大型C-SCAN靶材檢測設備,可精密檢測接合缺陷,有助於品檢能力大幅提升。
鑫科為擴大營運動能,與客戶進行策略聯盟,加速太陽能導電膠開發與導入時程,目前已通過新日光能源()在背銀膠認證,目前已有小量供貨,同時也成為鑫科董事,進一步因此縮短在太陽能導電膠開發與導入時程。另外公司今年下半年打入印度最大光碟大廠MBI市場,讓公司獲利如虎添翼。
鑫科2010年營收38.14億元,稅後淨利1.14億元,每股稅後純益2.25元;2011年營收50.34億元,稅後淨利7174萬元,每股稅後純益1.19元。
國內前兩大濺鍍靶材製造廠鑫科材料科技 (3663) ,已取得上櫃核准函,最快11月掛牌交易,掛牌價暫訂21元。公司上半年營收23.14億元,稅後淨利2340萬元,每股稅後獲利0.36元。
鑫科除在光碟產業所需的各式靶材(如反射層、介電層以及記錄層等)擁有高度佔有率外,是國內惟一可以供應各世代平面顯示器用高純度鋁靶的製造商,2010年在台灣鋁靶市場佔有率約達45-50%,客戶涵蓋所有台灣主要TFT-LCD廠,目前正積極佈局日本、韓國及大陸等市場。
鑫科除持續開發顯示器產業所使用矽靶、鉬靶、銅靶以及鈦靶等外,同時積極研發能降低成本並符合客戶需求新世代多晶矽太陽能電池導電膠、磁儲存媒體硬碟靶材、薄膜太陽能電池用靶材及光儲存媒體藍光光碟產品用靶材等,挹注新成長動能。
鑫科材料 (3663) 2012年 5月非合併(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11/16
2.公司名稱:鑫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6.因應措施:補充相關資料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初次上櫃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5,085,000股,每股發行價格21元,
計106,785,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2)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港都分行。
(3)現金增資基準日:101年11月19日。
1.事實發生日:101/11/15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初次上櫃過額配售內容
6.因應措施:不適用
(1)過額配售數量為普通股648仟股,每股價格新台幣21元。
(2)公開承銷數量為普通股4,323仟股(不包含過額配售數量)。
(3)過額配售數量占公開承銷數量比例:14.99%。
(4)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01/11/20-101/11/26。
1.事實發生日:101/11/13
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0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6032號
函辦理。
(1)本公司為配合股票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85,000股,每股
面額10元整,計新台幣50,85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0月12
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603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
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1元整,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106,785仟元。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本案適用公開申購倍數彈性調整公開申購數量規定)(本案公開申購係採預扣價款, 並適用掛牌後首五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一.有價證券名稱:鑫科材料(3663)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二.承銷股數1.承銷總數:4,971仟股由鑫科材料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計4,323仟股,保留1仟股由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保護中心認購,先行提撥百分之十, 計433仟股辦理公開申購配售,其餘百分之九十, 計3,890仟股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銷售。另由鑫科材料協調股東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647仟股,供主辦證券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 其實際過額配售數量視繳款情形認定。2.預計過額配售數量:647仟股3.證券承銷商先行保留自行認購數量:無4.暫訂提出詢價圈購數量為4,538仟股, 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91.29%5.暫訂提供公開申購數量為433仟股, 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8.71%6.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數量之調整情形:申購倍數達10倍以上但未達2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15%申購倍數達20倍以上但未達3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20%申購倍數達30倍以上但未達4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25%申購倍數達40倍以上但未達5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30%申購倍數達50倍以上但未達6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35%申購倍數達60倍以上但未達7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40%申購倍數達70倍以上但未達8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45%申購倍數達80倍以上但未達9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50%申購倍數達90倍以上但未達10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55%申購倍數達100倍以上,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60%其餘部份及暫定過額配售額度, 應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承銷。三.本次承銷案保證金及之圈購處理費收取方式﹑對象﹑金額及沒入退回規定:1.本次承銷案不收取任何保證金。2.獲配售圈購人應繳交獲配股數每股0.5元之圈購處理費,並應於接獲繳款通知後與股款同時繳交至代收股款專戶。3.如獲配售圈購人未足額繳交股款及圈購處理費,視同自動放棄認購權利,原獲配額度將由承銷商洽特定人認購。四.證券承銷商大華證券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12樓 電話:02-2314-8800台新綜合證券 台北市仁愛路四段118號19樓 電話:02-2326-8898富邦綜合證券 台北市仁愛路四段169號21樓 電話:02-2771-6699台灣土地銀行 台北市延平南路81號 電話:02-2348-3962五.承銷價格: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 預計承銷價格之可能範圍介於每股新台幣19元至22元之間六.圈購期間:自101年11月07日起至101年11月12日止七.圈購及申購數量限制:1.圈購數量以仟股為單位公開申購額度30%(含)以下專業投資機構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497仟股, 其他圈購人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248仟股。公開申購額度30%以上專業投資機構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248仟股, 其他圈購人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99仟股。2.公開申購數量每人限購1仟股八.申購期間:自101年11月08日起至101年11月12日止九.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繳存截止日:101年11月12日十.預扣價款扣繳日:101年11月13日(申購處理費20元、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50元及以詢價圈購預計承銷價格可能範圍之上限繳交之認購價款)十一.抽籤日期、時間:101年11月14日上午九點十二.未中籤人之退款作業:101年11月15日十三.承銷價格訂定之日期:101年11月13日十四.上櫃掛牌日:101年11月20日
1.事實發生日:101/11/06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不適用。
(1)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辦公處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5樓。
(3)聯絡電話:(02)2389-2999。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50,850,000元,發行普通股5,08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0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6032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鑫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A01100鋁材軋延、伸線、擠型業。
2.CA01130銅材軋延、伸線、擠型業。
3.CA01990其他非鐵金屬基本工業。
4.CA04010表面處理業。
5.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6.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7.F401010國際貿易業。
8.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9.F111090建材批發業。
10.C801990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11.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高雄市岡山區中山北路140號8樓之4 (通訊地址:高雄市路竹區路科八路1號)。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89年3月14日,最近一次修訂於100年9月27日。
(六)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9人,監察人3~5人,任期均為3年。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08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法令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762,000股供員工認購外,其餘計4,323,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及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櫃)承銷新制規定,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之限制。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之普通股相同。
(八)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707,239,24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70,723,924股(含私募普通股14,541,096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用途:償還銀行債務。
(十)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十一)股款代收機構:
1.員工認股:台灣銀行楠梓分行
2.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合作金庫銀行城內分行
(十二)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
1.詢價圈購期間:101年11月7日至101年11月12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1年11月8日至101年11月12日
(十三)繳款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1年11月14日
2.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1年11月13日
3.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1年11月15日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1年11月16日
(十四)主辦承銷商: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六)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屆時將另行公告發放日。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盈餘分配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11/05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5,085,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10月12日金管證
發字第1010046032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
二、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惟實際發行價格將依詢價圈購
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訂定之。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期間:
(1)詢價圈購期間:101年11月7日至101年11月12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1年11月8日至101年11月12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1年11月14日。
(4)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1年11月13日。
(5)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1年11月15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1年11月16日。
第三十四條 第30款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01/10/25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01/10/25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4 時 3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晶華酒店三樓宴會A廳(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41號)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本次業績發表會由公司經營團隊說明產業發展、
財務業務狀況、未來風險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
券櫃檯買賣中心要求本公司於公開說明書補充揭露事項。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有,網址: http://www.e-ttmc.com.tw
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料將於業績發表會結束後依規定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壹、本公司於101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股東紅利之現金股利新台幣65,638,924元,依除息基準日本公司股東名簿所載之各股東持有股份比率計算,每仟股配發新台幣1,000元,配發至元為止。現金股利預訂於一Ο一年八月十五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方式發放,匯(郵)費自股東股利中扣除,股利金額在新台幣參拾元(含)以下者,僅郵寄發放通知書,請股東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領取。
貳、本公司訂於一Ο一年七月二十八日為除息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一Ο一年七月二十四日起至一Ο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最後過戶日一Ο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巿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參、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