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采實業 (4433) 2013年 1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壹、本公司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12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55455號函,准予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371單位,每單位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計得認購普通股371,000股,申報生效在案。
貳、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於102年2月19日經由員工行使認股權利計143單位,每單位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1,000股,本公司新發行普通股計143,000股,預定於102年2月23日興櫃掛牌買賣。
參、茲將興櫃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原已興櫃股票:普通股23,525,4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35,254,000整。
二、本次新股興櫃股票:普通股143,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430,000元整。
三、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
五、股票過戶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肆、新股劃撥及興櫃: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於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5個營業日
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新發行之普通股於交付之日起興櫃買賣。
伍、特此公告。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6/23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23日股東會決議通過配發:
(1)現金股利:新台幣41,075,891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6元)
(2)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2,958,468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3/07/10
5.最後過戶日:103/07/1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7/1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7/18
8.除權(息)基準日:103/07/1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4.除權(息)交易日:103/07/11
第三十四條 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 :102/12/02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施作「興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增建工程(拆建合併)」,未於開工日
前申報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即先行開工,且至102年11月5日始完成空污費申繳,已逾期
30日以上,導致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
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5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
反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處新台幣10萬元
罰款,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3.處理過程:依法繳納罰款。
4.預估可能損失:新台幣1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內部檢討改善。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 :103/03/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觀音廠因桃園縣政府環保局稽查人員於本廠稽查時,發現公司印染整
理程式(M01)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洗滌塔(A102)儀器老舊,導致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
24條第2項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罰款,並依空氣污染防治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
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3.處理過程:桃園縣政府未同意本公司所提之陳訴,故依法繳納罰款。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已依據空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完成改善。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莊區五權二路十號(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1) 報告事項
第一案 102年度營業報告書
第二案 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
(2) 承認事項
第一案 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 102年度盈餘分配案
(3) 討論事項
第一案 增訂本公司「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
第二案 增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案
第三案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
第四案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案
(4) 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3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期間:103/04/18~103/04/28。
(2)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場所:新北市新莊區五權二路十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