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103/03/10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MAGICTEX CO.,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孫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756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5145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145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孫公司MAGICTEX CO.,LTD因營運週轉需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997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223
5.計息方式:
借款利率以不得低於向金融機構同期借款資金之最高利率;
若當期本公司無借款,則不得低於往來金融機構放款之基準利率,
按月計息,以每半年繳息一次為原則。
6.還款之:
(1)條件:
(2)日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514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21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匯率係以103年3月10日台灣銀行美金當日即期買入及賣出平均匯率30.29計算之。
更正103年3月10日資金貸與他人相關資訊之重訊公告,重新說明原公告經董事會
通過之資金貸與孫公司MAGICTEX CO., LTD的總額度30,290仟元,是由本公司與
子公司YIELD CROWN LTD共同貸與的總額度。分次撥款作業授權董事長依當時資
金運作核決由本公司或子公司YIELD CROWN LTD貸與孫公司MAGICTEX CO., LTD.。
子公司MAGICTEX CO.,LTD因營運週轉需要
原併母公司103年3月10日資金貸與他人相關資訊之重訊公告,今重新說明原公告
內容係經母公司興采董事會通過之資金貸與孫公司MAGICTEX CO., LTD的總額度
30,290仟元,是由母公司與子公司YIELD CROWN LTD共同貸與的總額度。分次撥
款作業授權董事長依當時資金運作核決由母公司或子公司YIELD CROWN LTD貸與
孫公司MAGICTEX CO., LTD.。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2.報導日期:103/05/14
3.報導內容:因中國大陸與越南發生南海衝突,致使越南人民集體
抗議,後引發越民反中排華暴動。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不適用
6.因應措施:針對越南暴動事件,本公司越南廠目前尚無重大損失
,鑑於目前抗議暴動仍持續中,為考量所有人員安全,仍安排續
休假一日,並密切觀察後續發展情形,必要時將延長休假,或視
情況復工。
7.其他應敘明事項:針對近日越南暴動,對本公司財務或業務並
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工廠目前尚無重大影響,考量安全今日5/14
停工一日。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5/12
2.公司名稱:興采實業(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103年4月份本公司之子公司YIELD CROWN LTD 資金貸與
MAGICTEX CO.,LTD本月增(減)金額誤值,應為零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辦理興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433)申請股票上櫃案之意見徵詢作業。
一、公司名稱:興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營業項目:機能性布料及成衣之生產與銷售。
三、公開說明書與評估報告: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電子書。
四、凡社會大眾對該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案有任何意見或疑慮者,得依前揭作業要點三之規定,於103年5月6日前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及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中心(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5樓上櫃審查部收):(一)意見表達者之姓名、聯絡地址及電話,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其身分本中心予以保密)。
(二)對股票上櫃申請案之意見及相關事證資料。
五、未具名、冒名或以化名所提出之意見或問題,或所提出之意見或問題無具體事證、事蹟者,本中心得不受理。
【時報記者張漢綺台北報導】興采實業 (4433) 送件申請上櫃。
興采成立於78年3月,為節能環保機能性布料及成衣廠,董事長兼總經理為陳國欽,目前股本為2.56億元,102年合併營收為13.68億元,稅前盈餘為7906萬元,每股盈餘為2.59元。
第三十四條 第25款
1.取得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日期:103/03/19
2.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日期:102/1/1~102/12/31
3.委請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之緣由:配合上櫃申請作業。
4.申報公告「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之日期:103/03/19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興采實業 (4433) 2014年 3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1)公司名稱:MAGICTEX CO., LTD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30290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0290
孫公司MAGICTEX CO.,LTD.因營運週轉需要。
(1)資本(仟元):2997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0223
若當期本公司無借款,則不得低於往來金融機構放款之基準利率,
按月計息,以每半年繳息一次為原則。
30290
興采實業 (4433) 2013年 1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興采實業 (4433) 2013年 11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6/23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於民國103年6月23日股東會決議通過配發:
(1)現金股利:新台幣41,075,891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6元)
(2)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2,958,468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3/07/10
5.最後過戶日:103/07/1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7/1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7/18
8.除權(息)基準日:103/07/1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4.除權(息)交易日:103/07/11
第三十四條 第21款
1.事實發生日 :102/12/02
2.發生緣由:本公司施作「興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增建工程(拆建合併)」,未於開工日
前申報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即先行開工,且至102年11月5日始完成空污費申繳,已逾期
30日以上,導致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
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5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違
反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裁處,處新台幣10萬元
罰款,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3.處理過程:依法繳納罰款。
4.預估可能損失:新台幣1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內部檢討改善。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 :103/03/21
2.發生緣由:本公司觀音廠因桃園縣政府環保局稽查人員於本廠稽查時,發現公司印染整
理程式(M01)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洗滌塔(A102)儀器老舊,導致違反空氣污染防治法第
24條第2項規定,處新台幣10萬元罰款,並依空氣污染防治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
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3.處理過程:桃園縣政府未同意本公司所提之陳訴,故依法繳納罰款。
6.預計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已依據空氣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完成改善。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莊區五權二路十號(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1) 報告事項
第一案 102年度營業報告書
第二案 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表冊
(2) 承認事項
第一案 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 102年度盈餘分配案
(3) 討論事項
第一案 增訂本公司「監察人之職權範疇規則」案
第二案 增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式及行為指南」案
第三案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
第四案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案
(4) 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3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期間:103/04/18~103/04/28。
(2)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場所:新北市新莊區五權二路十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