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年度第二次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轉換之普通股股票開始櫃檯買賣日期。
一、興櫃股票種類及數量:上開公司之認股權人於102年9月18日提出申請認購群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190,000股。二、興櫃股票開始買賣日期:民國102年9月26日。三、興櫃股票權利與舊股權利義務均相同。四、興櫃股票代號:6403。興櫃股票簡稱:群登。五、本函已貼於本中心網站櫃買市場公告。
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4915)普通股股票暨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上市開始買賣日期。
一、上市股票種類及數量:普通股401,458,237股及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23,529,000股。
二、上市股票開始買賣日期:民國101年10月5日。
三、上市股票權利義務:各式股票及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權利義務均相同。
四、產業類別、上市股票代號及簡稱:
(一)產業類別:電腦及週邊設備業
(二)代號:4915
(三)簡稱:致伸
五、上市股票公司英文名稱及簡稱:
(一)英文名稱:Primax Electronics Ltd.
(二)簡稱:Primax
六、公司營利事業統一編號:28006928
七、大陸地區投資人投資上開公司持股限額:單一大陸地區投資人不得達百分之十、全體大陸地區投資人無限制。
八、其他:
(一)上開公司係初次上市掛牌,自上市買賣日起五個交易日,其股價係採無漲跌幅限制。
(二)上開公司普通股股票及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係採無實體發行。
自101年10月5日起,終止與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號:4915)簽訂之興櫃股票櫃檯買賣契約,並終止該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票403,440,821股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而申請終止興櫃股票櫃檯買賣,核有本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0條第1項第1款情事,依規定本中心自101年10月5日起終止其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時報-台北電】電腦、手機周邊零組件股致伸科技 (4915) 承銷價出爐,每股為23元,10月5日掛牌上市。
該公司表示,9月營運相較於8月份差異不大,但第4季則會比第3季有明顯成長,不排除改寫單季歷史新高紀錄。
致伸的主辦券商表示,由於公開承銷的收件數高達94,774件,以2,000張額度來看,超額申購47.39倍,因此也將依規定提高公開申購張數,而中籤率也將為6.33%。
致伸上半年合併營收207億元、年增3%,稅後純益6.68億元,每股稅後純益為1.67元。
若從客戶群來看,致伸的手機相機模組因為是出貨給蘋果,因此也備受市場關注。(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王中一/台北報導)
【時報-台北電】致伸 (4915) 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2352萬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526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3元整,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5億4116萬7000元。(編輯整理:莊雅珍)
【時報-台北電】致伸 (4915) 股票將於10月5日上市交易,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交易。(編輯整理:鄭雅蓮)
【時報-台北電】致伸 (4915) 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2352萬9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依公司法規定保留15%(計352萬9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詢價圈購期間自9月24日至9月27日,公開申購期間自9月25日至9月27日,員工認股繳款日期自10月1日至10月2日,公開申購扣款日期為9月28日,詢價圈購繳款日期為10月2日,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為10月3日,增資基準日為10月4日。(編輯整理:林資傑)
【時報-台北電】致伸 (4915) 受大華證券邀請,將於9月20日與9月21日參加於香港舉辦之企業日(corporate day),就公司簡介、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作說明。(編輯整理:鄭雅蓮)
致伸 (4915) 2012年 8月非合併(單位:千元)
致伸科技 (4915) 今天舉行上市前業績發表會,致伸也是台股少數購併下市再造有成,預定9-10月間重新掛牌上市的成功案例。致伸上半年合併營收207億元,每股稅後盈餘1.67元,優於市場預期。法人指出,致伸手機照相模組(CCM)在蘋果訂單加持下,將可帶動下半年業績逐季攀高,第4季隨蘋果新品上市,業績將有再創歷史新高的機會。
致伸總經理楊海宏表示,上半年受到全球景氣波動影響,多數消費性電子產業相關企業均受到影響,但致伸受惠於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產品依然快速成長,包括在相機模組和觸控產品均能維持成長,再加上主要客戶在電腦和行動裝置的銷售狀況仍優於市場預期。
致伸於併購下市後企業再造有成,打進蘋果供應鏈,電腦周邊產品、手機零組件市占率都持續攀高,致伸最近3年度營運成長表現亮眼,合併營業收入由98年度新台幣287.86億元,100年度則衝上新台幣473.43億元,3年營收成長達64.47%。
致伸積極強化關鍵技術研發,如:無線射頻、藍牙、Wi-Fi、軌跡球、光學感應、雷射感應,觸控技術、背光鍵盤、高階相機模組封裝製程等,開發高階產品市場,包括多點觸控板、專業電玩競技用鍵盤滑鼠、藍芽觸控滑鼠以及高解析度手機相機模組,其發展成效卓越,已成為國際知名大廠之主要供應商之一。另外在高階產品市場,也採多元化產品佈局,IT產業朝雲端科技、行動裝置、數位家庭趨勢發展。包括人機介面整合技術,積極開發新產品,如智慧型電視週邊產品、私有雲網路儲存設備(NAS)、無線硬碟及覆晶技術(Flip-Chip)封裝相機模組,以持續開發高附加價值之影像產品等新興產品,以增加自身產品組合優勢,拉大與競爭對手差距。
致伸原成立於民國73年,實收資本額為40.15億元,營運總部設立於台北市內湖區,為電腦週邊產品、手機零組件產品及事務機器產品等之專業ODM及OEM製造商,主要銷售之終端客戶為全球領導品牌大廠,為Apple、三星、HP、Dell、HTC 、Lenovo、Amazon、Nokia等知名國際品牌大廠供應商,與國際大廠維持深厚合作關係,開發新產品時亦為各大廠緊密合作夥伴。
【時報記者任珮云台北報導】蘋果概念股致伸 (4915) ,今年上半年合併營收為新台幣207億元,較100年度同期小幅成長3%,稅後每股盈餘則是1.67元,優於100年上半年度的1.58元,也優於市場預期。
今年上半年受到全球景氣波動影響,多數消費性電子產業相關企業均受到不小的衝擊,營收和獲利均較去年同期衰退。然致伸受惠於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產品依然快速成長,包括在相機模組和觸控產品均能維持成長,再加上主要客戶在電腦和行動裝置的銷售狀況仍優於市場預期,讓致伸得以受惠。
致伸日前已通過台灣證券交易所的上市核准並函報證期局備查,預計於9~10月份將重新掛牌上市。目前興櫃成交均價約為29~30元。
展望未來,IT產業朝雲端科技、行動裝置、數位家庭之趨勢發展,致伸科技積極強化關鍵技術研發,如:無線射頻、藍牙、Wi-Fi、軌跡球、光學感應、雷射感應,觸控技術、背光鍵盤、高階相機模組封裝製程等,開發高階產品市場,包括多點觸控板、專業電玩競技用鍵盤滑鼠、藍芽觸控滑鼠以及高解析度手機相機模組,其發展成效卓越,已成為國際知名大廠之主要供應商之一;同時致伸科技應用深耕多年之人機介面整合技術,積極開發新產品,如智慧型電視週邊產品、私有雲網路儲存設備(NAS)、無線硬碟及覆晶技術(Flip-Chip)封裝相機模組,以持續開發高附加價值之影像產品等新興產品,以增加自身產品組合優勢,並拉大與競爭對手之距離,致伸科技未來發展樂觀可期。
致伸科技原成立於民國73年,目前實收資本額為40.15億元,營運總部設立於台北市內湖區,為電腦週邊產品、手機零組件產品及事務機器產品等之專業ODM及OEM製造商,主要銷售之終端客戶為全球領導品牌大廠,為Apple、三星、HP、Dell、HTC 、Lenovo、Amazon、Nokia等知名國際品牌大廠之合格供應商。
致伸科技最近三年度營運成長表現亮眼,合併營業收入由98年度之新台幣287.86億元成長至100年度之新台幣473.43億元,三年營收成長達64.47%,101年度上半年合併營收新台幣207.36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2.66%,稅前純益達新台幣8億9佰萬元以上,每股稅後純益為1.67元。
擁有蘋果概念專攻電腦、手機週邊產品致伸科技 (4915) ,公告2012年半年報,在蘋果撐腰下,稅後淨利達6.68億元,年增7.53%,每股稅後純益1.67元,由於表現優於市場預期,激勵今(29)日興櫃股價早盤大漲達4.18%,來到29.9元,隨著蘋果新產品iPhone5、iPad mini和Macbook持續出貨,帶動公司業績水漲船高,法人估計全年營收將衝破500億元,每股稅後純益上看3.5元。公司將於明(30)日召開上市前法人說明會。
檢視致伸上半年財報,合併營收達188.04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4.24%,營業毛利16.4億元,年增 11.04%,稅後淨利6.68億元,年增7.53%,每股稅後純益1.67元,明顯優於市場預先前預估的1.5元。
近幾年致伸在Apple強力挹注下,營運成長表現亮眼,2010年營收達353.92億元,稅後淨利15億元,每股稅後純益3.92元;2011年營收430.53億元,稅後淨利10.4億元,每股稅後純益2.63元;今年第一季合併營收101.02億元,較去年同期成長4.77%,稅前純益3.64億元,每股稅後純益0.77元,由於長期在興櫃市場,知名度不高,因此為市場上「最便宜的純正蘋果概念股」。
原本致伸 (2336) 已在1994年掛牌上市,2007年公司考量產業快速變遷,為突破所面臨經營困境,透過私募基金的資金公開收購下市,下市後積極調整經營模式、產品組合及開發關鍵技術、新產品與新客戶等,使得營運規模快速成長,整體合併營收由下市前190億元增加至去年的473億元,並於今年4月重新申請上市。目前致伸實收資本額為40.15億元,為電腦週邊產品、手機零組件產品及事務機器產品等ODM及OEM製造商,主要客戶包含Apple、三星、HP、Dell、HTC 、Lenovo、Amazon、Nokia等。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8/28
2.公司名稱: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原101年3月27日依證櫃監字第0990030043號函令規定辦理公告IFRSs
相關資訊,配合101年7月26日證交所之我國採用IFRSs問答集規定調整。
6.因應措施:
(1)董事會通過日期:101年08月28日
(2)原101年3月27日依證櫃監字第0990030043號函令規定辦理公告IFRSs相關資訊之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係採淨額表達。惟配合101年7月26日證交所之我國
採用IFRSs問答集規定,我國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不具有得予以互抵之
法定執行權,因而未能符合IAS 17 規定得以將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
之規定,故將開帳數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調整為以總額表達。
(3)調整前後之影響金額:調整後將使資產由減少384千元變更為增加53,832千元,
負債由減少855,496千元變更為減少801,280千元,股東權益並無調整。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擁有蘋果概念專攻電腦、手機週邊產品致伸科技 (4915) ,敲定9月底上市掛牌交易,掛牌價暫訂25元,並於本週五開上市前法說會,為國內首家下市後企業再造上市成功案例。致伸7月在蘋果iPhone5手機鏡頭模組挹注下,營收達38.97億元,月增8%,創今年以來新高,隨著蘋果新產品iPhone5、iPad mini和Macbook持續出貨,帶動公司業績水漲船高,法人估計上半年每股獲利將有1.5元,全年營收將衝破500億元,每股稅後純益上看3.5元。
目前致伸電腦周邊佔營收比重約47%、行動通信零組件則有37%,包含手機照相鏡頭模組,多功能事務機則為16%,其中手機鏡頭模組放在行動通訊零組件,佔約2成以上,目前鏡頭模組出貨每月超過2000萬組,製程上則鎖定高階的COB,目前切入Flip Chip領域,跨足其他產品線,包含數位家庭、車用等市場。
致伸強調,除了電腦周邊行動通訊相關產品外,公司積極推出新產品線,包括智慧型電視專用,具備手勢和觸控功能的遙控器,目前已有談定品牌商,有線電視系統商和數位家庭業者訂單,已陸續開始少量出貨,另外也將推出「網路硬碟」。
【時報-台北電】蘋果的「3i」-iPhone5、iPad mini和新Macbook已成為現階段電子業「救世明燈」,而興櫃電腦周邊廠致伸 (4915) 的手機照相模組(CCM)在蘋果訂單加持下,帶動7月合併營收創今年新高,而CCM占整體營收的比重也攀高到25%,成為少數未被發掘、股價仍低估的蘋果概念股。
致伸在2007年透過私募基金的資金公開收購下市後,歷經數年的整頓調整,營運重新上軌道,過去3年(2009-2011)的EPS分別為2.85元、3.92元和2.63元,現已通過證期局核准,預定於9-10月間上市,創台灣第1家下市後重新掛牌的成功案例。以該公司昨日在興櫃的成交均價約24.3元,從近3年獲利表現與蘋果供應商的題材來看,可說是「最被低估的蘋果概念股」。
就產品面而言,「電腦周邊」佔致伸目前合併營收比重約47%、行動通信零組件則在37%(其中25%是手機照相鏡頭模組),多功能事務機則為16%。總經理楊海宏表示,該公司的手機照相模組月產能為2,000萬組,製程上則鎖定高階的COB,目前正切入Flip Chip領域。他強調,手機照相鏡頭的應用面太廣,未來還有數位家庭、車用等市場等等待開發。
據了解,致伸為蘋果的重要手機鏡頭模組供應商,而上游鏡頭的來源就是大立光和玉晶光。法人指出,由於致伸這幾年都位於興櫃市場,因此其蘋果概念股的身份也較不為外界所知悉。受惠於蘋果的iPhone 5的零組件開始加速供貨,大立光和玉晶光的7月合併營收月增率都在2成水準,而致伸也跟著水漲船高,7月份合併營收38.97億元、創下今年新高;累計前7月合併營收246.34億元,比去年同期微幅成長1.46%。
展望下半年,楊海宏指出,今年第3季是近年來電子業最重要的產品交替期,而且同樣一種產品,少數業者表現很好,其餘的就很辛苦。以致伸來說,則會推出數位家庭的系列產品,包括智慧型電視所用、具備手勢和觸控功能的遙控器,目前已經爭取到電視品牌、有線電視系統商和數位家庭業者訂單,此外還會推出具有「網路硬碟」性質的多媒體分享器。
致伸半年報目前尚未結算完畢,但據法人評估,可望比去年上半年的EPS1.58元還要成長,至於下半年在蘋果多款新產品齊發之下,業績表現也不看淡。(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台北報導)
致伸 (4915) 2012年 7月非合併(單位:千元)
【時報記者任珮云台北報導】致伸科 (4915) 預計將於第三季底至第四季初正式掛牌上市,是台灣第一家下市後經企業再造而二度掛牌上市的成功案例。
致伸科於2007年透過私募基金的資金公開收購下市,並開始投入大量資金與資源開發新技術與新產品。期間雖有部分新產品遭遇投資初期的短暫虧損,但主要股東和經營團隊對於未來中長期投資策略有所共識,使經營團隊得以無後顧之憂,持續投資於新產品並深耕客戶關係,帶動公司營收及獲利快速成長,同時也逐年改善財務結構,完成企業轉型再造並重回資本市場。
致伸科的主要客戶包括Apple、HP、Dell、Lenovo、Acer、ASUS、HTC、Nokia、Motorola、Lexmark、Canon及Ricoh等大廠,主要生產開發的產品遍及電腦週邊及行動裝置零組件等多樣應用,同時亦為Apple的重要策略合作供應商之一。目前致伸科仍處興櫃交易、屬非上市櫃公司,由於流通量偏低,價值有低估之虞。
致伸科在過去一二年間除了大量投資於行動裝置相關零組件開發,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超薄筆記型電腦等產品也已帶動營收大幅成長,雲端科技和數位家庭方面亦有新產品與客戶進行開發,預計於今年第四季至明年第一季左右開始量產,帶來新的中長期成長動能。
一、本公司申請初次上市案,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1年6月21日臺證上一字第1011802830號函核准備查。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23,52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新台幣235,29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
第101003526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公司並向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定股票上市買賣開始日為101年10月05日,自中華民國101年10月05日起股票上市掛牌買賣,並已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自同日起終止興櫃櫃檯買賣。
二、茲將上市買賣相關資料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代碼:4915
(三)上市股份:
1.原興櫃股票:普通股401,458,23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014,582,370元。
2.本次增資申請上市股款繳納憑證:23,529,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 235,290,000元。
3.累計上市總股數:共計424,987,237股(不含員工認股權已執行尚未辦理變更登記之股
數1,982,58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4,249,872,370元。
4.權利義務:原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完全相同。
5.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本次現金增資採無實體方式發行。
6.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市買賣開始日期:101年10月5日。
三、股務代理機構:
(一)公司名稱: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二)地址:台北市中正博愛路17號3樓
(三)電話:02-23816288
四、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3,529,000股,扣除保留15%發行新股3,529,000股供員工認購外,餘20,000,000股委託承銷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
五、本公司備有公開說明書陳列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各證券商營業處所及本公司,並公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歡迎索閱或查詢。
六、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10/03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股款新台幣541,167仟元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並訂定101年10月4日為增資基準日。
本公司一○一年第三季員工認股權憑證經員工行使認股,本公司已發行新股履約計1,982,584股,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10/02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初次上市過額配售內容。
(1)掛牌第一個交易日至第五個交易日:101/10/05~101/10/12
(2)承銷價:新台幣23元
(3)公開承銷數量:20,000仟股(不含過額配售數量)
(4)過額配售數量:3,000仟股
(5)佔公開承銷數量比例:15.00%
(6)過額配售所得價款:新台幣69,000仟元
1.事實發生日:101/09/28
5.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5266
號函辦理。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23,529,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10日金管證發
字第101003526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發行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並與承
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3元整,合計募集資金總額為新台幣
541,167,000元。
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第三十四條 第28款
1.事實發生日:101/09/26
2.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原因:轉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預計或實際終止有價證券登錄興櫃股票之日期:101/10/05
4.其它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股票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1年6月21日臺證上一字
第1011802830號函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
第1010035266號函同意上市在案。
(2)本公司股票於101年10月5日上市交易,並自同日起終止興櫃交易。
(本案適用公開申購倍數彈性調整公開申購數量規定)(本案公開申購係採預扣價款, 並適用掛牌後首五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一.有價證券名稱:致伸科技(4915)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二.承銷股數1.承銷總數:23,000仟股由致伸科技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計20,000仟股,保留1仟股由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保護中心認購,先行提撥百分之十, 計2,000仟股辦理公開申購配售,其餘百分之九十, 計18,000仟股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銷售。另由致伸科技協調股東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3,000仟股,供主辦證券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 其實際過額配售數量視繳款情形認定。2.預計過額配售數量:3,000仟股3.證券承銷商先行保留自行認購數量:無4.暫訂提出詢價圈購數量為21,000仟股, 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91.30%5.暫訂提供公開申購數量為2,000仟股, 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8.70%6.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數量之調整情形:申購倍數達10倍以上但未達2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15%申購倍數達20倍以上但未達3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20%申購倍數達30倍以上但未達4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25%申購倍數達40倍以上但未達5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30%申購倍數達50倍以上但未達6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35%申購倍數達60倍以上但未達7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40%申購倍數達70倍以上但未達8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45%申購倍數達80倍以上但未達9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50%申購倍數達90倍以上但未達10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55%申購倍數達100倍以上,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60%其餘部份及暫定過額配售額度, 應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承銷。三.本次承銷案保證金及之圈購處理費收取方式﹑對象﹑金額及沒入退回規定:1.本次承銷案不收取任何保證金。2.獲配售圈購人應繳交獲配股數每股0.5元之圈購處理費,並應於接獲繳款通知後與股款同時繳交至代收股款專戶。3.如獲配售圈購人未足額繳交股款及圈購處理費,視同自動放棄認購權利,原獲配額度將由承銷商洽特定人認購。四.證券承銷商元大寶來證券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25號14樓 電話:02-2718-1234台新綜合證券 台北市仁愛路四段118號19樓 電話:02-2326-8898凱基證券 台北市中山區明水路700號3樓 電話:02-2181-8888台灣工銀證券 台北市堤頂大道二段99號6樓 電話:02-2565-1111大華證券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12樓 電話:02-2314-8800國泰綜合證券 台北市仁愛路四段296號17樓 電話:02-2326-9888台灣土地銀行 台北市延平南路81號 電話:02-2348-3962兆豐證券 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3樓 電話:02-2327-8988統一綜合證券 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1樓 電話:02-2747-8266台銀綜合證券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58號8樓 電話:02-2388-2188五.承銷價格: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 預計承銷價格之可能範圍介於每股新台幣23元至25元之間六.圈購期間:自101年09月24日起至101年09月27日止七.圈購及申購數量限制:1.圈購數量以仟股為單位公開申購額度30%(含)以下專業投資機構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2,300仟股, 其他圈購人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1,150仟股。公開申購額度30%以上專業投資機構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1,150仟股, 其他圈購人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460仟股。2.公開申購數量每人限購1仟股八.申購期間:自101年09月25日起至101年09月27日止九.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繳存截止日:101年09月27日十.預扣價款扣繳日:101年09月18日(申購處理費20元、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50元及以詢價圈購預計承銷價格可能範圍之上限繳交之認購價款)十一.抽籤日期、時間:101年10月01日上午九點十二.未中籤人之退款作業:101年10月02日十三.承銷價格訂定之日期:101年09月28日十四.上櫃掛牌日:101年10月05日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235,290,000元,發行普通股23,529,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10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526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中華民國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後:
(二)所營事業:
1.CB01020 事務機器製造業
2.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3.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4.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5.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6.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7.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8.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9.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10.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11.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2.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13.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14.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15.C805050 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16.CA02010 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
17.CA02090 金屬線製品製造業
18.F401010 國際貿易業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69號
(四)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
本公司設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
本公司章程訂立於95年3月8日,第11次修正於101年6月19日。
(六)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七)原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
本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000,000元,分為500,000,000股,增資前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014,582,370元(不含員工認股權已執行尚未辦理變更登記股本665,500元),分為401,458,23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預計發行普通股23,529,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3,529,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本公司員工若有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時,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其餘
20,00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並經本公司101年6月19日股東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委由證券承銷商辦理對外公開承銷,對外承銷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
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俟辦理公開承銷當時之股票市場狀況及向投資人詢價圈購結果後,由本公司與主辦承銷商議定。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5.本案所訂內容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境需要予以修正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九)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4,249,872,370元(不含員工認股權已執行尚未辦理變更登記之股本
19,825,840元),分為424,987,23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十)增資計畫概要: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本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十二)股款代收機構:
1.員工認股代收機構:永豐商業銀行西湖分行。
2.詢價圈購與公開申購代收機構:第一銀行世貿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代收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圓山分行。
(十三)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日期及期間:
1.詢價圈購期間:101年9月24日至101年9月27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1年9月25日至101年9月27日。
3.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1年10月1日至101年10月2日。
4.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1年10月2日。
5.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1年 9月28日。
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1年10月3日。
7.增資基準日:101年10月4日。
(十四)主辦承銷機構: 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本公司公開說明書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六)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採無實體發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特此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1/09/21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1)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2)辦公處所: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
(3)聯絡電話: (02)2381-6288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初次上市現金增資相關事宜
(1) 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
現金增資新台幣235,290,000元,發行普通股
23,529,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業經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10日金管證發
(2)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依公司法
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3,529,000股由本
公司員工認購。本公司員工若有認購不足
或放棄認購時,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
行價格認購之;其餘20,000,000股依證券
交易法第28條之1,並經本公司101年6月
19日股東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
權利,全數委由證券承銷商辦理對外公開
承銷,對外承銷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
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
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
(1)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
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議定。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
通股相同。
(3)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7.增資基準日:101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