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晶光 (5221) 2013年 11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時報-台北電】合晶光 (5221) 董事會決議撤銷興櫃掛牌買賣。
合晶光表示,因應藍寶石基板產業供需失衡,公司擬調整營運策略,迅速改善虧損狀態並維持在產業中技術能力,以在未來市場狀況好轉出現新一波的產業榮景時,快速進入市場並重新出發,故董事會決議,撤銷興櫃市場股票掛牌買賣。(編輯整理:張嘉倚)
合晶光 (5221) 2013年 9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合晶光 (5221) 2013年 8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合晶光 (5221) 2013年 7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合晶光 (5221) 2013年 6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合晶光 (5221) 2013年 5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合晶光 (5221) 2013年 3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合晶光 (5221) 2013年 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合晶光 (5221) 2012年 10月非合併(單位:千元)
主管機關核准日期:20120907
預定發行單位總數:2500000
每單位員工認股權憑證可認購之股數-股:1
預定發行總數-股:2500000
預定發行總數占己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54545
認購股份種類:普通股股票
發行公司履約方式:新股
備註-1:
備註-2:
備註-3:
發行目的:為吸引公司發展所需之人才長期留任,激勵員工為公司服務之意願,並提高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俾能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依據公司法第一六七條之二、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三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佈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對股權可能稀釋之情形:股權稀釋比例僅4.54545%,故對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對股東權益之影響:因發行得認購股數佔已發行股份總數比例僅4.54545%,故對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限制條款之內容:請詳101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時報-台北電】合晶光 (5221) 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2250萬股,發行價格每股10元。發行總股數中,10%予員工認購,其餘予原股東認購,每千股認購368.1818股。
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為9月16日,最後過戶日9月11日,9月12日~9月16日停止過戶,原股東繳款期間為9月24日~9月26日,特定人繳款期間為9月27日~10月4日。(編輯整理:鄭雅蓮)
合晶光 (5221) 2012年 5月非合併(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4/0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龍潭鄉龍潭科學園區龍園一路100號國際會議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民國101年度營運報告
2.民國101年度監察人審查決算表冊
3.赴大陸投資情形報告
4.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
(二)承認、討論暨選舉事項:
1.承認民國10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民國101年度虧損撥補案
3.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式」案
4.修訂本公司「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式」案
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6.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7.全面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8.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2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停止過戶起迄期間:
民國102年4月28日至民國102年6月26日。
(二)受理股東書面提案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的股
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超
過一項或內容超過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
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訂於民國102年4月23日起至民國
102年5月6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
102年5月6日下午五時前【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
以掛號函件寄達】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
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辦理書面提案手續。
(3)本公司將於寄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
公司法一七二條之一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4)受理場所:桃園縣中壢市自強一路16-6號
電話:(03)4331188;傳真:(03)4617249
【時報-台北電】合晶光 (5221) 董事會訂定6月26日在桃園縣龍潭鄉龍潭科學園區龍園一路100號國際會議廳召開股東會。(編輯整理:李慧蘭)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5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0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11款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會計主管、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1/12/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高禎祥/經理/內部稽核主管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邱秀瑩/主管/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審計經理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01/12/27
8.新任者聯絡電話:03-4331188
9.其他應敘明事項:內部稽核主管邱秀瑩暫代,新任內部稽核主管俟董事會通過任用
決議後再行公告
一、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225,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8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6920號函核准發行,並奉經濟部101年11月19日經授商字第101012397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本次增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已發行股票:普通股5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550,000,000元。
(二)本次增資股票: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2,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225,000,000元。
(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四)股票過戶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 ;電話:02-2389-2999)
三、本次增資新股訂於101年12月13日(星期四)發放並自同日起上興櫃買賣。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增資股票於發放當日直接劃撥入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若股東尚未提供集保帳號,敬請各股東於本公司寄發之「增資新股領取單」上蓋妥原留印鑑(貴股東如係為本公司新股東者,請填妥印鑑卡乙份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親自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轉撥手續。惟歷年增資股票尚未領取者,仍請親自或郵寄領取(郵寄地址:台北郵政11973號信箱)。
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10/30
2.公司名稱:合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1)本公司101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股款新台幣225,000,000元已全數收足。
(2)本公司並訂於101年10月31日為增資基準日。
2.發生變動日期:101/10/05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遺缺待補
任」):辭職
6.異動原因:原任者因個人因素離職
7.生效日期:101/10/05
8.新任者聯絡電話: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8/24
2.發行股數:22,5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225,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0元
6.員工認購股數:2,25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除依公司法267條保留10%予員
工認購外,餘20,2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
比例計算,每仟股認購368.1818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可認購股數未滿一股於認股基準日之五
日內起至繳款截止日止自行拼湊認購,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原股東拼湊後仍不足
一股或逾期未拼湊者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改善財務結構及充實營運資金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1/09/16
13.最後過戶日:101/09/11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9/12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9/16
16.股款繳納期間:原股東繳款期間為101/09/24-101/09/26
特定人繳款期間為101/09/27-101/10/04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尚未確認,待確認後公告。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尚未確認,待確認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尚未確認,待確認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01年7月3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2,500,000股案,
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01年8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6920號
函核准在案。
(2)有關本公司本次現增之代收款項、存儲款項機構及訂約日期待完成簽約後再另行
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