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永生物 (4183) 2014年 4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福永生物 (4183) 2014年 3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福永生物 (4183) 2014年 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福永生物 (4183) 2013年 1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福永生物 (4183) 2013年 11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福永生物 (4183) 2013年 10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福永生物 (4183) 2013年 9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福永生物 (4183) 2013年 8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福永生物 (4183) 2013年 7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股東會日期:103/06/26
2.重要決議事項:
一、報告事項:
(1)、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
(2)、一O二年度監察人查核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O二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1)、通過本公司一O二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通過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管理辦法」案。
(4)、通過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無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第三十四條 第11款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財務主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3/06/11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永育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暫缺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退休」、「死亡」或「新
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職涯規劃離職。
7.生效日期:103/06/11
8.新任者聯絡電話: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待新任內部稽核主管待董事會通過派任後再行公告,更正內部稽核
主管異動發生日。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6/12
2.公司名稱:福永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2年度財務報告「財務報表附註」,第36頁102年度盈餘分配擬
議案誤植,予以修正如下:
(1)現金股利:由原8,000千元及每股0.4元,修正為2,000千元及每股0.1元。
(2)股票股利:由原2,000千元及每股0.1元,修正為8,000千元及每股0.4元。
6.因應措施:修正後上傳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會計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財務主管
2.發生變動日期:102/12/22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智香、行政支援處處長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卓振輝、財務處處長
任」):職務調整
6.異動原因:職務調整
7.生效日期:102/12/22
8.新任者聯絡電話:03-6686868-271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一、本公司101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案,業經102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6元,並於102年8月04日由董事會訂定除息基準日為102年8月26日。
二、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2年8月22日起至102年8月26日止依法停止股票過戶5天;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102年8月21日(星期三)17時00分以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截至102年8月21日郵戳為準。
三、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現金股利預計於民國102年9月17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五、特此公告。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2/08/0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股利新台幣0.6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2/08/20
5.最後過戶日:102/08/2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8/22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8/26
8.除權(息)基準日:102/08/26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102年6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101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
12,000,000元分配現金股利,每股分派現金股利0.6元。
二、現金股利以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為配發對象,分派金額至元為止。
三、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採匯撥方式,無法匯撥者扣除郵資後以禁止背書轉讓支票
郵寄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