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8/122.公司名稱:百德機械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Quaser Europe Technical Center AG(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761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8762(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8762(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原因:依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3)基祕字第167號函規定,將逾期之應收帳款轉列資金貸與2.資金貸與企業提供擔保品之內容及價值:(1)內容:無(2)價值(仟元):03.資金貸與企業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及累積盈虧金額:(1)資本(仟元):307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4674.計息方式:無5.還款之條件或日期:(1)條件:償還應收帳款(2)日期:償還應收帳款之日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8762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128.公司所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原在105年8月10日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公告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之資訊,其中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應為Quaser Europe Technical Center AG,本公司於105年8月10日公告內容誤植簡稱為Quaser Europe,特此更正。<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依金管證審字第1050036198號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超限之改善計畫 及執行情形
1.事實發生日:105/09/102.公司名稱:百德機械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050036198號函通知及相關規定辦理。依據會計基金會(93)基秘字第167號函規定,與轉投資事業之應收帳款超過正常授信期間而轉列資金貸與,且105年4月因股東會通過104年度盈餘分配案,使公司淨值下降,導致105年7月底資金貸與Quaser Europe Technical Center AG(簡稱QE)之餘額,超過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訂定之限額。6.因應措施:一、改善計畫: 本公司依據子公司之監督與管理責任,將督促瑞士子公司QE積極催收已逾期之帳款,帳款收回後扣除營運預計資金,按月匯回本公司償還貨款,並定期檢視執行 情形並提報董事會。二、執行情形: 截至105年8月31日本公司資金貸與QE金額已降低為新台幣78,402仟元,已無超限之情事。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