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公告
1.事實發生日:105/08/122.公司名稱:百德機械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Quaser Europe Technical Center AG(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7613(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8762(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8762(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原因:依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3)基祕字第167號函規定,將逾期之應收帳款轉列資金貸與2.資金貸與企業提供擔保品之內容及價值:(1)內容:無(2)價值(仟元):03.資金貸與企業最近期財務報表之資本及累積盈虧金額:(1)資本(仟元):3076(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64674.計息方式:無5.還款之條件或日期:(1)條件:償還應收帳款(2)日期:償還應收帳款之日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98762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金額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128.公司所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母公司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原在105年8月10日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公告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之資訊,其中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應為Quaser Europe Technical Center AG,本公司於105年8月10日公告內容誤植簡稱為Quaser Europe,特此更正。<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