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08/30
2.公司名稱:禾聯碩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康芮颱風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未造成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16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1年度年報第40頁未揭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情形,
重新修正後申報。
6.因應措施:資料修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股東會日期:102/06/28
2.重要決議事項:
(一)承認本公司一0一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承認案。
(二)承認本公司一0一年度之盈餘分派案。
(三)通過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櫃(市)案。
(四)通過本公司擬申請上櫃(市)並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櫃(市)公開承銷之股
份來源案。
(五)通過本公司股票申請初次上櫃(市)時,提請全體股東放棄初次上櫃 (市)新股承銷
之現金增資上櫃(市)前優先認股權案。
(六)通過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七)通過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八)通過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份條文案。
(九)通過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部份條文案。
(十)通過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式」部份條文案。
(十一)通過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部份條文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1.事實發生日:102/06/03
5.發生緣由:102年6月2日發生地震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影響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 董事會決議日期:2013/03/28
2.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1.0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0
(3)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57835000
(4)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0
(5)法定盈餘公積、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0
(6)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3. 董監酬勞(元):1200000
4. 員工紅利:
(1)現金紅利金額(元):618087
(2)股票紅利金額(元):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3/28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02/03/28召開董事會通過重要議案如下:
(1)本公司一0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0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3)指派本公司監督與評估「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高階主管人員之任命案。
(4)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櫃(市)案。
(5)本公司股票申請初次上櫃(市)時,提請全體股東放棄初次上櫃(市)新股承銷之
現金增資上櫃(市)前優先認股權案。
(6)本公司擬申請上櫃(市)並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櫃(市)公開承銷之股份
來源案。
(7)訂定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職責範疇規則」案。
(8)「誠信經營守則」、「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道德行為準則」制訂案。
(9)通過本公司一0一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10)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11)擬修訂本公司相關辦法案:
(a)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b)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
(C)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
(d)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部分條文。
(e)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式」部分條文。
(f)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部分條文。
(12)修訂本公司內控各項管理作業辦法部分條文。
(13)本公司民國一0二年股東常會召開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龜山鄉華亞科技園區科技三路88號1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0一年度營業報告。
(2)一0一年度監察人審查決算表冊報告。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
(4)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
(5)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
(6)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0一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承認案。
(2)本公司一0一年度之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擬申請股票上櫃(市)案。
(2)本公司擬申請上櫃(市)並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上櫃(市)公開承銷之股份來
源案。
(3)本公司股票申請初次上櫃(市)時,提請全體股東放棄初次上櫃 (市)新股承銷之現
金增資上櫃(市)前優先認股權案。
(4)修訂「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5)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6)修訂「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份條文案。
(7)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部份條文案。
(8)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式」部份條文案。
(9)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部份條文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3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28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持股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
案。
(二)、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
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三)、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165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四)、其受理期間不得少於十日,擬訂定:
(1)受理期間:民國102年4月19日至4月29日,以4月29日(含)前寄出郵戳日期為憑。
(2)受理處所: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龜山鄉華亞科技園區科技三路88號1樓)。
(3)連絡人:謝秀珍;連絡電話:(03)396-1188#2909
第三十四條 第40款
1.事實發生日:102/02/18
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2年01月營收;單位申報錯誤,誤值為元,更正為仟元
更正前:102/1月營收淨額為430,596,555仟元,101/1月營收淨額為343,997,646仟元;
更正後:102/1月營收淨額為430,597仟元,101/1月營收淨額為343,998仟元;
更正前:102年累計營收淨額為430,596,555仟元,
101年累計營收淨額為343,997,646仟元;
更正後:102年累計營收淨額為430,597仟元,101年累計營收淨額為343,998仟元;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