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長亨 公告序號:1主旨: 長亨董事會決議召開一0二年股東常會公告股東會種類: 股東常會 開會日期:102/06/03停止過戶日期起日:102/04/05停止過戶日期迄日:102/06/03公告內容: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一0二年三月二十日及民國一0二年四月十九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日期:102年6月3日。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2年4月5日至102年6月3日。三、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9時30分(24小時制)。開會地點:高雄市路竹區路科五路86號(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高雄園區201會議室)。四、會議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一0一年度營業概況。(2)監察人審查一0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2.承認事項:(1)承認一0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一0一年度盈餘分派案。3.討論事項:(1)擬修訂本公司章程案。(2)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3)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4.選舉事項:無。 5.其他議案:無。6.臨時動議。五、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4月3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679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電話:02-77198899(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02年4月4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02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16點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4月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其他:無六、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2年3月29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4月8日下午五時前以書面送達或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長亨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 高雄市路竹區路科十路9號。七、其他應公告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77198899)。*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77198899)。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電話:02-77198899,並副知證基會。*本次股東常會紀念品為:無。九、特此公告。
依據:依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暨本公司民國一0二年三月二十日及民國一0二年四月十九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日期:102年6月3日。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訖日期:102年4月5日至102年6月3日。三、開會時間:10時00分(24小時制)。受理股東開始報到時間:09時30分(24小時制)。開會地點:高雄市路竹區路科五路86號(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高雄園區201會議室)。四、會議召集事由:1.報告事項:(1)一0一年度營業概況。(2)監察人審查一0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3)本公司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數額報告。2.承認事項:(1)承認一0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承認一0一年度盈餘分派案。3.討論事項:(1)擬修訂本公司章程案。(2)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3)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4.選舉事項:無。 5.其他議案:無。6.臨時動議。五、辦理過戶手續:(一)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2年4月3日16時30分前(24小時制)(二)辦理過戶機構名稱: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679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 電話:02-77198899(三)辦理過戶方式: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02年4月4日適逢星期例假日,故現場過戶提前至102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16點30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02年4月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四)其他:無六、受理股東提案公告: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02年3月29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02年4月8日下午五時前以書面送達或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長亨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 高雄市路竹區路科十路9號。七、其他應公告事項:*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股東常會30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77198899)。*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77198899)。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38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電話:02-77198899,並副知證基會。*本次股東常會紀念品為:無。九、特此公告。
(公開發行公司)長亨 公告序號:1主旨:公告本公司辦理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發行公告內容一、依據本公司民國102年4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實體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案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一)本次換發無實體股份總數:歷年已發行之股票股份總數計33,606,04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36,060,450元。(二)換發比率及權利義務:舊股票壹股換發新股股票壹股,換發後之無實體新股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三)本次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程預定如下:1.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2年4月5日至102年6月3日止。2.全面換發股票基準日:102年5月8日。3.受理換發無實體新股作業開始日期:102年5月9日起開始受理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4.新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之。(四)自無實體新股開始買賣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1.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1)請 貴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2)請備妥下列文件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或以郵寄方式辦理換發:A.全部舊票。B.本公司所寄發之"無實體換發通知書"及"671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C.尚未留存原留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D.集保存摺封面影本。2.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3.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留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寄往來途中若發生股票遺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4.股務相關作業處所:(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2)地址:10679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3)電話:(02)7719-8899。(4)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三、上述換發作業相關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四、特此公告。相關財務報表:
一、依據本公司民國102年4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實體股票全面轉換無實體發行案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二、公告事項:(一)本次換發無實體股份總數:歷年已發行之股票股份總數計33,606,04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36,060,450元。(二)換發比率及權利義務:舊股票壹股換發新股股票壹股,換發後之無實體新股股票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三)本次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程預定如下:1.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102年4月5日至102年6月3日止。2.全面換發股票基準日:102年5月8日。3.受理換發無實體新股作業開始日期:102年5月9日起開始受理換發無實體股票作業。4.新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之。(四)自無實體新股開始買賣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1.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1)請 貴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2)請備妥下列文件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或以郵寄方式辦理換發:A.全部舊票。B.本公司所寄發之"無實體換發通知書"及"671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並蓋妥原留印鑑。C.尚未留存原留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D.集保存摺封面影本。2.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3.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留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郵寄往來途中若發生股票遺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4.股務相關作業處所:(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務代理部。(2)地址:10679台北市信義路四段236號3樓。(3)電話:(02)7719-8899。(4)辦理時間: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04:30,星期例假日除外。三、上述換發作業相關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