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能科技 (8197) 2014年 6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研能科技 (8197) 2014年 4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研能科技 (8197) 2014年 3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研能科技 (8197) 2014年 1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研能科技 (8197) 2013年 12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研能科技 (8197) 2013年 11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研能科技 (8197) 2013年 10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研能科技 (8197) 2013年 9月營收資料(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31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3/07/04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發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825082816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3/07/22
5.最後過戶日:103/07/2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7/2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7/28
8.除權(息)基準日:103/07/28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15款
1.股東會日期:103/06/25
2.重要決議事項:
一、報告事項:
(一) 一○二年度營業報告。
(二) 監察人查核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 大陸投資報告。
二、承認事項:
(一) 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合併財務報表(含個體財務報表)案。
(二) 一○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一)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程式】案。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 :是
4.其它應敘明事項 :無
第三十四條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03/03/21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EAST EAGLE CO.,LTD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65461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62115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211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業務需要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自簽約日起算至合約結束後
(2)日期:
自簽約日起算一年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413654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2211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4.76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5.86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第三十四條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觀音鄉榮工南路6號(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須於本次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過戶日
前,公告受理股東書面提案之期間與處所:
受理期間:自民國103年4月19日起至103年4月29日下午五時止
受理處所:桃園縣觀音鄉榮工南路6號(本公司財務部)
(二)有關盈餘分配案將於本次股東常會召開四十日前召開董事會通過並另行公告
第三十四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法院名稱: 最高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 102年台上字第4509號
2.事實發生日:102/11/11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董事長莫皓然於95年8月30日經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涉嫌
內線交易違反證券交易法提起公訴一案,前經台北地方法院96年10月31
日宣判無罪,後經檢察官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於101年8 月15
日宣判撤銷原無罪判決,改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嗣經莫皓然提起上訴,經最
高法院於102年11月6日判決,其主文為:原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
4.處理過程:不適用。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一、該案屬董事長莫皓然個人行為,且尚未判決確定,對本公司財務
業務並無任何影響。
二、據本公司董事長莫皓然表示,其絕無任何不法行為,現最高法院
已依法撤銷101年8月15日更一審之判決,莫皓然將於發回後向高等法院
法官更加詳細說明,以避免子虛烏有的誤解並還其清白。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2/08/30
2.公司名稱:研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康芮颱風對本公司財務或業務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8/26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更補正內容:102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1.第5頁:營業收入金額部分
2.第5頁:營業成本金額部分
(2)更正項目:
1.財務報表:四大報表--合併綜合損益表,營業收入原金額 518,135仟元,
更正為 501,952仟元,營業成本原金額 389,596仟元,更正為 373,413
仟元
2.財報附註:
第29頁附註九 存貨部分,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原金額 389,596仟
元,更正為 373,413仟元
第41頁附註二一收入部分,原金額 518,135仟元,更正為 501,952仟元
(3).財報附表:
1.第68頁附表三關係人進銷貨金額,母公司銷售MOCA公司,原金額
235,844仟元,更正為250,450仟元,母公司銷售EAST EAGLE公司,原金額
107,518仟元,更正為109,095仟元,MOCA公司從母公司進貨,原金額
235,844仟元,更正為250,450仟元,EAST EAGLE公司從母公司進貨,原金額
107,518仟元,更正為109,095仟元,
2.第69頁附表四之一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母公司對MOCA公司銷貨收
入,原金額235,844仟元,更正為250,450仟元,母公司對EAST EAGLE公司
銷貨收入,原金額107,518仟元,更正為109,095仟元,MOCA公司從母公
司進貨,原金額235,844仟元,更正為250,450仟元,EAST EAGLE公司從母公
司進貨,原金額107,518仟元,更正為109,095仟元,
6.因應措施:更正資料並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僅為營業收入與營業成本之更正,對損益金額無影響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15
5.發生緣由:102/07/12蘇力颱風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