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於101年6月1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747,35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7,473,510元,業經報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於101年7月25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305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101年10月5日經授商字第1010120638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並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1年10月18日證櫃審字第10100256891號函同意在案,自101年10月26日起開始上興櫃買賣。
二、茲將本次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
(一) 已發行股票:普通股49,823,36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498,233,66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二) 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暨每股金額:普通股747,35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7,473,510元整。
(三) 增資後發行股份總額:普通股50,570,71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505,707,170元整。
(四) 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五) 辦理股票過戶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
三、前項增資股票訂於101年10月26日(星期五)發放並自同日起上興櫃買賣,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貴股東若採直接帳簿劃撥方式領取,則本次增資股票於101年10月26日直接劃撥入指定之集保帳戶, 貴股東若尚未提供集保帳號,敬請各股東於本公司寄發之「增資新股發放通知書」中之轉帳申請書(編號671表單)上蓋妥原留印鑑(貴股東如係為本公司新股東者,請填妥印鑑卡乙份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親自或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轉撥手續。惟如有歷年未領取股票者,仍請親自或郵寄領取。
四、另現金股利訂於101年10月26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方式發放。
五、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