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台北電】由於受景氣影響而減產,長裕 (3649) 宣佈為保全公司與全體員工整體利益,在勞資合意且不違反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的前提下,針對台灣地區員工暫時性減少工作時間及工資,自本月19日起實施減少工作時間每週一日,薪資依據減少之工作時間比例減發。
長裕表示,此工時調整撙節支出方案僅為短期措施,一旦客戶訂單回溫、出貨恢復正常,即會立即恢復原本工時與薪資。(編輯整理:林資傑)
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101年9月17日起辭任長裕欣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3649)之興櫃股票輔導推薦證券商。
長裕欣業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25,147,902股(興櫃股票代號:3649)自101年9月17日起,停止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一、長裕欣業股份有限公司因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辭任,致該公司僅餘一家輔導推薦證券商,核有本中心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第2款情事,爰依規定公告自101年9月17日起,停止其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
二、推薦證券商於停止交易前,仍負連續報價及成交義務。
長裕 (3649) 2012年 6月非合併(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債權人:好家庭興業有限公司
債務人:長裕欣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庭
相關文書案號:板院清民麟101年度重訴字第73號
2.事實發生日:101/06/19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好家庭興業有限公司撒回起訴事,為損害賠償事件,無訴訟
需要,爰依法撤回起訴。
4.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委任律師遞狀同意撤回告訴,故本案對本公司無任何經濟損失,不
影響股東任何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長裕 (3649) 2012年 5月非合併(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3款
1.事實發生日:101/09/18
2.事件緣由:
本公司受景氣因素影響致減產,為保全公司與全體員工之整體利益,本公司於勞資合意
及不違反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之前提下,暫時性減少工作時間及工資,於101/09/19
起實施減少工作時間每週一日(依減少之工作時間比例減發),惟只限台灣地區之員工。
撙節固定成本支出後,雖可有部分費用之節省,惟更重要的是其象徵性的意義,代表公
司從管理階層到全體員工對股東負責任之表現。本公司實施工時調整撙節支出方案僅
為短期措施,待一旦客戶訂單回溫,出貨恢復正常,本公司將會立即恢復原本工時與薪
資。
3.最近三年度與減產後之產能、產量比較:不適用
4.全部或部分停工項目之產能、產量及所佔公司營收比例:不適用
5.出租之公司廠房或主要設備明細及其佔總資產比例:不適用
6.質押之資產明細及其佔總資產之比例:不適用
7.決策過程:
經雙方協商後,員工同意在雇主不違反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的前提下配合雇主,暫時性
減少工作時間及工資。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9/05
2.公司名稱:長裕欣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協辦輔導券商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發函辭任本公司興櫃
股票推薦證券商,因本公司無協辦輔導推薦證券商,依興櫃審查準則第38條第1項
第2款規定,櫃買中心得停止本公司股票櫃檯買賣,實際停止交易日依櫃買中心公告
為準。
6.因應措施:本公司已積極接洽其他證券商,將會儘速申請恢復交易,對於股東所
造成之不便,本公司特此表達萬分之歉意。
1.事實發生日:101/07/18
5.發生緣由:本公司100年度年報第31頁增加揭露簽證會計師所屬事務所之非審計
服務內容。
6.因應措施:年報補正後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0年年報上傳日期原為10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