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B7版
2.報導日期:102/02/18
3.報導內容:報導”燁聯首季本業展望樂觀”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102年02月18日蘋果日報之報導,內容
提及”燁聯首季可創造盈餘...燁聯與百分百轉投資的子公司-廣州聯眾,營運已
有效改善,第1季可望創造盈餘。”係屬媒體自行報導刊登,特此澄清。
6.因應措施:重大訊息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燁聯鋼鐵 (9957) 2012年 11月非合併(單位:千元)
一、被取得股份公開發行公司資料
公司名稱:燁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已發行股份總額:1,635,342,256 (股)
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十:163,534,225 (股)
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一:16,353,422 (股)
二、申報人(取得人)資料:
1.新增共同取得人
(1)公司名稱:兆盈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3148049
本次申報時持股總額:2,147,081(股)
本次申報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0.131%
(2)公司名稱:欣邦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3148028
本次申報時持股總額:2,101,145(股)
本次申報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0.128%
(3)公司名稱:隆元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3148060
本次申報時持股總額:1,938,828(股)
本次申報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0.119%
(4)公司名稱:欽群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3150473
本次申報時持股總額:5,715,821(股)
本次申報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0.350%
(5)公司名稱:嶸豐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3148126
本次申報時持股總額:4,806,362(股)
本次申報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0.294%
(6)合計申報時持有股份總額:16,709,237(股),佔公司已行股份總額:1.022%
2.其他共同取得人
(1)公司名稱: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3218395
前一次申報持股總額:208,456,516(股)
前一次申報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4.286%
本次申報時持股總額:258,212,784 (股)
本次申報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5.790%
(2)合計前一次申報時其他共同取得人持股總額:208,456,516(股),佔公司已行股份總額:14.286%
合計本次申報時其他共同取得人持股總額:258,212,784 (股) ,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5.790%
(3) 共同取得股份情形合計: 274,922,021 股;16.811 %
三、取得股份之目的:未變動
四、預計於一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與方式:未變動
五、資金來源明細:未變動
六、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第三十四條 第20款
1.事實發生日:101/10/2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燁聯鋼鐵(股)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母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48788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69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9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該公司營運資金所需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2004136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96976
5.計息方式:
依燁聯加權平均借款利率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一年內還款
(2)日期:
起借日後一年內償還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809917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4.1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事實發生日:101/10/25
(1)公司名稱:聯眾(廣州)不銹鋼有限公司
為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子公司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94981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874240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824050
(1)資本(仟元):1013398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308714
不計息
一年內償還
6079174
25.63
金融機構
Valleyfield Limited及聯眾(廣州)不銹鋼有限公司為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聯眾(廣州)不銹鋼有限公司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282143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Public Zone Co., Ltd
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皆為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7031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7000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
6.其他應敘明事項:
Public Zone Co., Ltd、Valleyfield Limited及聯眾(廣州)不銹鋼有限公司
為燁聯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百分之百之國外公司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A15版
2.報導日期:101/10/19
3.報導內容:報導”燁聯於去年10月31日,斥資台幣百餘億元...”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101年10月19日工商時報之報導,內容
提及”燁聯於去年10月31日,斥資台幣百餘億元,在福建省寧德市,展開鎳鐵合
金建廠工作”係屬媒體自行報導刊登,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