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宏 (3141) 2012年 12月非合併(單位:千元)
晶宏 (3141) 2012年 8月非合併(單位:千元)
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101年7月17日起辭任晶宏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3141)之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
晶宏 (3141) 2012年 5月非合併(單位:千元)
第三十四條 第42款
1.事實發生日:103/03/04
2.公司名稱:晶宏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單位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股務單位名稱: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處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51號3-4樓
聯絡電話:(02)2181-2688
(本案適用公開申購倍數彈性調整公開申購數量規定)(本案公開申購係採預扣價款, 並適用掛牌後首五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一.有價證券名稱:晶宏半導體(3141)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二.承銷股數1.承銷總數:10,936仟股由晶宏半導體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計9,936仟股,保留1仟股由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保護中心認購,先行提撥百分之十, 計996仟股辦理公開申購配售,其餘百分之九十, 計8,940仟股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銷售。另由晶宏半導體協調股東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1,000仟股,供主辦證券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 其實際過額配售數量視繳款情形認定。2.預計過額配售數量:1,000仟股3.證券承銷商先行保留自行認購數量:無4.暫訂提出詢價圈購數量為8,940仟股, 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91.75%5.暫訂提供公開申購數量為996仟股, 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9.11%6.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數量之調整情形:申購倍數達10倍以上但未達2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15%申購倍數達20倍以上但未達3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20%申購倍數達30倍以上但未達4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25%申購倍數達40倍以上但未達5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30%申購倍數達50倍以上但未達6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35%申購倍數達60倍以上但未達7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40%申購倍數達70倍以上但未達8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45%申購倍數達80倍以上但未達9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50%申購倍數達90倍以上但未達10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55%申購倍數達100倍以上,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60%其餘部份及暫定過額配售額度, 應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承銷。三.本次承銷案保證金及之圈購處理費收取方式﹑對象﹑金額及沒入退回規定:1.本次承銷案不收取任何保證金。2.獲配售圈購人應繳交獲配股數每股0.3元之圈購處理費,並應於接獲繳款通知後與股款同時繳交至代收股款專戶。3.如獲配售圈購人未足額繳交股款及圈購處理費,視同自動放棄認購權利,原獲配額度將由承銷商洽特定人認購。四.證券承銷商福邦證券 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51號4樓 電話:02-2181-2688統一綜合證券 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1樓 電話:02-2747-8266第一金證券 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10樓 電話:02-2563-6262台灣工銀證券 台北市堤頂大道二段99號6樓 電話:02-2565-1111五.承銷價格: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 預計承銷價格之可能範圍介於每股新台幣10.5元至14元之間六.圈購期間:自103年03月03日起至103年03月00日止七.圈購及申購數量限制:1.圈購數量以仟股為單位公開申購額度30%(含)以下專業投資機構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1,093仟股, 其他圈購人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546仟股。公開申購額度30%以上專業投資機構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546仟股, 其他圈購人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218仟股。2.公開申購數量每人限購1仟股八.申購期間:自103年03月04日起至103年03月06日止九.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繳存截止日:103年03月06日十.預扣價款扣繳日:103年03月07日(申購處理費20元、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50元及以詢價圈購預計承銷價格可能範圍之上限繳交之認購價款)十一.抽籤日期、時間:103年03月10日上午九點十二.未中籤人之退款作業:103年03月11日十三.承銷價格訂定之日期:103年03月07日十四.上櫃掛牌日:103年03月14日
第三十四條 第41款
1.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7,000,000元
2.原預定買回之期間:102/7/27~102/12/31
3.原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股
4.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元):新台幣10.00~14.00元
5.本次實際買回期間:102/7/27~102/12/31
6.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股):418,000股
7.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元):新台幣4,689,569元
8.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元):11.22元
9.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股):548,000股
10.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6%
11.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本公司為兼顧市場機制,視股價變化及成交量狀況,採行分批
買回規則,致未能依原定數量全數買回。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1/1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1,04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10,4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訂為每股新台幣10.5~14元溢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股數之10%,計1,104仟股由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
放棄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8.公開銷售股數:9,936,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相關申請初次上櫃承銷新制度規定,暨本公司102年4月18日
股常會決議通過,由原有股東全部放棄認購並全數提撥公開承銷,不受原有股東按照
原股份比例儘先分認規定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
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商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
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
等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及其他有關事項,如依法令規定或
主管機關要求,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須予修正變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
權處理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2/08/30
5.發生緣由:康芮颱風對本公司業務及財務並無重大影響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102/07/15
5.發生緣由:蘇力颱風對本公司業務及財務並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