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101年8月16日起開始新增為直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1597)之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
大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自101年6月15日起開始新增為直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號:1597)之興櫃股票推薦證券商。
(本案適用公開申購倍數彈性調整公開申購數量規定)(本案公開申購係採預扣價款, 並適用掛牌後首五日無漲跌幅限制之規定)一.有價證券名稱:直得科技(1597)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二.承銷股數1.承銷總數:4,585仟股由直得科技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對外辦理公開承銷計4,169仟股,保留1仟股由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保護中心認購,先行提撥百分之十, 計417仟股辦理公開申購配售,其餘百分之九十, 計3,752仟股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銷售。另由直得科技協調股東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計416仟股,供主辦證券承銷商進行過額配售, 其實際過額配售數量視繳款情形認定。2.預計過額配售數量:416仟股3.證券承銷商先行保留自行認購數量:無4.暫訂提出詢價圈購數量為4,168仟股, 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90.90%5.暫訂提供公開申購數量為417仟股, 占對外公開銷售部分9.10%6.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數量之調整情形:申購倍數達10倍以上但未達2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15%申購倍數達20倍以上但未達3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20%申購倍數達30倍以上但未達4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25%申購倍數達40倍以上但未達5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30%申購倍數達50倍以上但未達6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35%申購倍數達60倍以上但未達7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40%申購倍數達70倍以上但未達8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45%申購倍數達80倍以上但未達9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50%申購倍數達90倍以上但未達100倍者,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55%申購倍數達100倍以上, 公開申購配售額度調整為60%其餘部份及暫定過額配售額度, 應以詢價圈購方式辦理承銷。三.本次承銷案保證金及之圈購處理費收取方式﹑對象﹑金額及沒入退回規定:四.證券承銷商第一金證券 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22號10樓 電話:02-2563-6262兆豐證券 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95號3樓 電話:02-2327-8988華南永昌證券 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5樓 電話:02-2545-6888富邦綜合證券 台北市仁愛路四段169號21樓 電話:02-2771-6699福邦證券 台北市民生東路一段51號4樓 電話:02-2181-2688臺銀證券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58號 電話:02-2388-2188台灣土地銀行 台北市延平南路81號 電話:02-2348-3962五.承銷價格: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整, 預計承銷價格之可能範圍介於每股新台幣38元至43元之間六.圈購期間:自101年12月18日起至101年12月21日止七.圈購及申購數量限制:1.圈購數量以仟股為單位公開申購額度30%(含)以下專業投資機構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458仟股, 其他圈購人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229仟股。公開申購額度30%以上專業投資機構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229仟股, 其他圈購人之最低圈購數量為1仟股, 最高圈購數量為91仟股。2.公開申購數量每人限購1仟股八.申購期間:自101年12月19日起至101年12月21日止九.申購處理費、認購價款及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繳存截止日:101年12月21日十.預扣價款扣繳日:101年12月22日(申購處理費20元、中籤通知郵寄工本費50元及以詢價圈購預計承銷價格可能範圍之上限繳交之認購價款)十一.抽籤日期、時間:101年12月24日上午九點十二.未中籤人之退款作業:101年12月25日十三.承銷價格訂定之日期:101年12月22日十四.上櫃掛牌日:101年12月28日
一、本公司101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4,400,8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9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43415號函申報生效,及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101年10月30日南商字第1010026797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將增資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原已發行股份:普通股44,007,90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440,079,040元整。
(二)本次發行新股:普通股4,400,8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44,008,000元整。
(三)本公司增資後之總發行普通股數:普通股48,408,70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484,087,040元整。
(四)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採無實體發行。
(五)增資新股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六)股票過戶機構: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
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訂於101年11月20日(星期二)開始發放並興櫃買賣,茲將領取方式說明如下:
(一)採帳簿劃撥方式領取新股之股東,本次增資股票於發放日當日直接撥入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請逕洽該證券商登入存摺,免再辦理任何手續。
(二)非經由帳簿劃撥配股之股東,屆時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所寄發之「增資新股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駕臨或郵寄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匯撥事宜。(辦理時間:週一至週五9:00至16:30)。
四、現金股利發放日期訂於民國101年11月20日(星期二)發放,本公司以匯撥方式將現金股利撥入各股東指定之銀行帳戶或以加註『禁止背書轉讓』支票郵寄各股東,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但獲配現金股利在新台幣50元以下且無提供銀行帳戶者,請攜帶『股利領取通知書』蓋妥股東原留印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第一金證券股務代理部洽領(地址: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2號5樓;電話:02-2563-5711)。
五、特此公告。